北城如初

林初交往了四年的男朋友,突然成为了林家千金、她名义姐姐的未婚夫。 “林初,既然已经分手了,今后我希望你能避嫌,咱们好聚好散,别在今天捣乱,让大家都不痛快。”订婚宴上,程子铭把她拉到角落警告。 “真好,你们不痛快了,我就痛快。程先生,我祝你们百年好合,断子绝孙。”林初甩手转入洗手间。 洗手间内尖声四起,纷纷逃窜。 燕北城将男厕的门在她背后关上,“你不能看了他们的,不看我的,这叫雨露均沾。” 林初:“……” 有人耍流.氓,还有没有人管管了? 于是这一天,林初24岁的时候,第一次遇见了燕北城……的…… * 林初说她第一次遇见燕北城是在她24岁的时候。 燕北城说他第一次遇见林初是在他15岁的时候。 林初:“我被背叛过,所以绝不会让你受那种苦,跟了你,我一定三贞九烈,绝不出墙。” 燕北城:“……” 燕北城:“我被遗忘过,那小没良心的号称自己三贞九烈,绝不出墙。” 林初:“……” * 本书又名《我老公喜欢遛鸟》,《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总裁》

第13章 让他跪在这儿唱到天亮
无缘无故都成女朋友了,能不闹吗?
“再闹亲你!”燕北城低头压在她的耳根上,狠狠地吐了下热气。
林初:“……”
这流氓到底怎么回事?还有没有人能管管了!
突然听到“噗通”一声,一看,姚兴智竟然因为燕北城那声“女朋友”吓得直接跪在了地上。
一旁的燕宁白小朋友都替他的膝盖疼。
“燕……燕总……我……我不知道,对不起,是误会,是……是林小姐误会了,我不是要……”姚兴智哆哆嗦嗦的说,急的竟然都带上了哭腔。
燕北城没理他,却低头用大家都能听得到的温柔醇哑的嗓音对林初说:“宝贝儿,你说,我给你做主。”
林初:“……”
虽然他醇哑的嗓音清晰地大家都听得到,可他还是压着她的耳根,薄烫的唇因为说话开合而轻轻擦着她的耳根,软润的触感让林初不由自主的颤个不停。不想这么没出息,偏偏又控制不住。
只觉得耳根被他擦得烫的厉害,头皮要被人掀起来似的发麻。
“燕总我错了!我错了!”姚兴智浑身都吓软了,哪敢真让林初说,“是我眼拙,不知道林小姐是您……您女朋友。林小姐,对不起,对您有不礼貌的地方,您千万别跟我一般见识。要不……要不您打我一顿出气?”
姚兴智跪着往前爬了几步,被燕北城冷冷的瞪过来,就不敢再往前,“不不,您打我都是脏了您的手,我自己来。”
然后毫不犹豫,“啪啪啪”的就往自己脸上扇巴掌,声音那叫一个脆。
燕北城不叫停,他都不敢停。
“既然都下跪了,那就顺便唱首《征服》吧。”燕北城嗓音清淡的说。
众人:“……”
姚兴智傻了一会儿,便立即唱了起来,带着哭腔,还跑调,公鸭的嗓子唱出来简直突破天际的难听。
燕北城这才转头对一直在旁边候着的盛悦总经理说:“让他跪在这儿唱到天亮,天亮了再唱首《天黑黑》,才让他走。派人在这儿看着,不准让他停。”
然后转身,就抱着林初往外走。
“哎呀,大侄儿,等等你小叔呀!”燕宁白小朋友在后头喊了句,就要追上去,又突然往旁边地上看了眼,又看看林初赤着的双脚。
于是两只小胖手,一手抓了一只鞋,又马上扭着小屁股跟上了两人。
小短腿儿在后头追的格外吃力,没一会儿就见不着燕北城的人影了。
好在这个大侄儿还算有点儿人性,小胖子跑出饭店后,发现燕北城就抱着林初站在门口。
“燕少,刚才谢谢你,你放我下来吧。”林初实在是不好意思抬头,夜晚的凉风都没能把她脸上的热气吹散。
“你赤着脚,地上又脏又凉,怎么放?”燕北城仍然像是抱孩子似的那么抱着她,饭店门口人来人往的,都往这边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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