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 “因为她要自己亲手复仇,”圆圆说话的样子仿佛有些迟疑,“她也不愿意这件丑事外扬。33yq.me” “复仇是壮举怎么能说是丑事?” 圆圆闭上了嘴,显然不愿提起这一点,所以卜鹰就改变话题问“聂小虫呢?” “他走了,他家里好像又出了急事,而且他也不愿再见凌玉峰,更不愿见到小青衣。” “为什么?”卜鹰问“难道他们之间也有什么关系?” “那我就不知道了,”圆圆说“聂家的事,连你都不清楚j何况我?” “可见聂小虫也认为凌玉峰就是凶手。。 “他是这么样说的。” “你们凭什么能断定这一点?” “凭一条j刀疤。” “刀疤?”卜鹰奇+書*網立刻追问,“是什么样的刀疤?” “是条像蜈蚣一样的刀疤.很长、很丑,因为他挨刀之后立刻就把刀口用特制的牛皮线缝合了起来,刀口痊愈之后,两边的针脚就变得像蜈蚣的脚一样了”圆圆又说“可是蜈蚣又没有那么长的。” “有多长t” “最少有一尺三四”圆圆说:“一刀劈下,干净利落,若不是 凌玉峰衣服穿得厚,那一刀是可置他于死地。” “这么样说来,要杀他的那个人,无疑是用刀的一流高手。” “不但用刀的是高手,替他缝合伤口的,一定也是高手。” “他身上有这么长一条刀疤我怎么会没有看见过?” 圆圆却又闭上了嘴,卜鹰用一双兀鹰的锐眼盯着他,又追问道“我看不见,是不是因为那条刀疤伤在一个别人不易发现的地方定要脱下他的衣服来才能看得见。” 圆圆还是不开口,脸上却露出种很奇特的表情,显得又愤怒、又哀伤。 她本来是个口齿很伶俐的人.可是只要提起了这个话题.她就变了,就好像恨不得往卜鹰嘴上用力打一拳,打落他满嘴牙齿让他永远不要再提这件事。 其实用不着她直说,卜鹰就已经完全明白了。 —凌玉峰就是白家血案的凶手。 —白家的妇女有很多曾经被辱,红红也是其中之一。 凌玉峰身上某一个隐秘处,有条长达一尺多,蜈蚣般的刀疤.只有在他赤棵时才能看得见。 —红红自甘为妓,为的就是要制造这么样一个机会,因为只有妓女,才能看到一个陌生男人赤裸时的样子。 —她当然无法找到凶手,可是她相信凶手听到这么样一个妓女之后,一定会主动先来找她。 综合这许多原因后,凶手要杀红红的理由,就很明显了。 这是丑事,红红不愿说,卜鹰也不再提起,他只说“现在我们好像只有一件事没有做了。” “杀凌玉烽?” “就算不杀他,也要捕他归案。” 灰衣人终于开口“现在紫姻的案子已破,程小青虽然对红红还是往情深,不惜陪她去死,可是现在也不必去死了。” “他要死,恐怕也已死不掉。” 所以你和李红袍赌的这一局,你已赢了何必再多管闲事?” “他不死,我的心不平。” “凌玉峰十二岁时,就已破了一件很复杂的盗案,将—个一向凶狡的大盗追捕到案,这样的人对逃亡当然是专家你要捉拿他,恐怕还不容易。” “我知道。”卜鹰道“幸好我不必1” “不必追捉他?” “为什么?” “因为我相信一定有人会替我做这件事的。”卜鹰道“除了我,一定还有别人不想让他再活下去。” 这次他又说对了。 一只手忽然从墙外伸了进来,就像是从水中伸出来的一样,安静而柔和既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也没有震裂墙壁墙上连一点泥灰都没有落下。 手很美,手指纤长,喉一的遗憾是,手指的关节有些粗大,所以手指上戴了六个颜色绚丽光华灿烂的宝石戒指。 这无疑是只女人的手她正在向卜鹰招手。 卜鹰毫不考虑就走过去大步往墙上走了过去.就好像前面根本没有这么样一道墙。 等他走过去的时候,墙上果然就出现了一个大洞卜鹰的人已穿墙而出。 外面假山流水,花水扶疏,仿佛有一条淡青色的人影一闪。 卜鹰走出去,这人影已经在对面的假山上穿一身淡青色的衣衫就算不识货的人,也看得出是套价值很昂贵的衣裳。 她的身材也很好,很苗条很娇小,只可惜是背对着卜鹰的,看不到她的脸。 卜鹰并没有追过左,她起步比较早,现在距离卜鹰已经有七八丈,要追也狠难追得上。 何况外面还另外有件东西吸引住卜鹰-—假山流水下的水池畔,竟赫然摆着口棺材。 卜鹰不追这青衣人也不走,卜鹰打开棺材她也不回头。 她当然加道棺材里是什么? 棺材里装的通常都是死尸这口棺材也不例外,半天前还是英姿焕发的凌玉峰现在已经动也不动的躺在棺材里。 这个人是不是真的凌玉蜂? 假山上的青衣人用一种尖锐而怪异的声音格格的在笑。 “你最好不要碰他,也不要想看他的刀疤,现在说不定他全身上下都有毒你的脚碰上他脚烂,手碰上他手烂全身烂光为止。” 她面说,面向后退,步步向后退,竟没有施展轻功身 她退了几步,灰衣人就从假山的另边出现了她退上假山,灰衣人就走上了假山也是步步往前走的,她退步,他就进步。 她没有施展轻功,也没有逃走只因为她全身上下每一处要害,都被这灰衣人笼罩在举手一击的威力之下。 就连远远站着的圆圆都可以感受到这种威力,连手心都紧张得冒出了冷汗。 小青衣受到的压力当然更大,只要逃就必死无疑不管怎么样逃往哪里逃,都难逃这灰衣人的击。 想不到的是这灰衣人竟停了下来。 小青衣立刻跃起,凌空翻身竞将“细胸巧翻云”这种很普通的轻功招式完全改变了,变得充满了优雅而奇巧的变化翻身间,就已发挥出轻功的最精妙处。 她仿佛算准卜鹰这次绝不会放过她的,所以先发制人,凌空下击,眨眼间连击三招二十式。 就在这瞬问卜鹰脸上发生种非常奇怪的变化好像骤然看到了什么他本来绝不可能发生的事。 所以小青衣本来是很难全身而退的,现在却在一闪身间就脱走了。 圆圆看得清楚忍不住问“卜大叔,你刚才好像看见了鬼一样,究竟看见了什么?” 卜鹰又怔了半天才回答。“我看见了个人的脸,小青衣本来不该长着这个人的脸。” “这个人是谁?” “聂小虫。” “你是说刚才那个小青衣却长着张聂小虫的脸?” “是的。” 圆圆也怔住,喃喃助说“难道聂小虫就是小青衣7难道小青衣就是聂小虫?” “可是聂小虫已经定了,而且一定是跟胡金袖起走的。” “你怎么知道?” “和潘其成起在路上拦截我们,把胡金袖从马车里引开的人一定就是聂小虫。” “对。” “听说聂小虫家里有急事要赶回去,胡金袖一定会跟他走的。”卜鹰苦笑“胡大小姐最近对聂家的事非常有兴趣。” “所以你也不问她的下落。” “连你都不问,我当然更放心。”卜鹰说:“何况,两个人偶尔分开阵子也好。也免得整天鼻子碰鼻子,眼睛碰眼睛,彼此互相厌烦。” 灰衣人忽然插口,带着笑道“这句话倒是至理名言,天下的夫妻都应该牢记在心。” 他虽然在微笑,却显得很疲倦,脸色好像又比刚才黑了一点,眼白却比刚才黄了点。 “小青衣虽然走了,却已跟本案没有关系,这件案子本身已可算是完全结束。”他看着卜鹰“你的样子看起来也比以前好得多,听说胡大小姐厨房里炖的原盅补品对男人十分有益。” 卜鹰也在看着他,眼中充满关心“你也该好好保重治疗肝病的唯一良药,就是静养’两个字,千万不要生气伤神。” 灰衣人微笑:“你少在外面惹些麻烦,我就不会生气伤神 他拍了拍手,墙外忽然有顶轿子飞了进来,连抬轿子的人一起飞了起来,轻飘飘的随风飞人,轿子像是纸扎的,人也像是纸扎的。 灰衣人挥手道别,上了轿子,人与轿又飘飞而起,只听他在轿子里说“莫忘记那个手上戴着奇形黑铁戒指的人,很可能也属于小青农的同组织,这次他虽然没有出手,等他出手时,麻烦就大了。” 那个组织是个什么样的组织呢?卜鹰暂时不去想它,不管怎么样,那都已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赌局系列之追杀 楔 子 赌局又开始忙碌了起来,尤其是负责管理资料的孙老夫子,忙得想回去吃一顿他女儿做的晚饭都没有时间,因为号称近三十年来,江湖中最刺激的一场追杀行动已开始。 对于这一次追杀,至今各地都已经有人来打听赌局接受赌注的盘口,所以有关这次追杀行动中两个人的资料,也纷纷自各地涌来。 这两个人当然都是名人,追的一方是新近才入刑部当差的程小青,据说他最近几乎因为一件冤狱而遭处决,所以才下决心,入刑部,管世间所有的不平事,捉罪犯归案,为冤情昭雪。 有关他的资料大致是这样的: 姓名:程小青。 年纪:二十五。 特长:自幼喜爱狩猎,所以视察力极佳,反应极快,而且善于在野外求生。 武功极杂,出手一击,极少失误。 用左手,右手已齐腕断去。 家世:父名程元,人称“八臂神龙”,乃西北大豪,各门各派的兵刃武功都曾练过,壮年死于中风。 母名关玉仙,即“生裂虎豹关玉门”关二先生之妹,人称“三姑奶奶”,与人交手时,骁勇刚猛,犹在关二先生之上,在西北一带,威名远震。 程小青追杀的一方,不但是横行天下的大盗,也是武林公认的奇才,个性却很孤独,经常一个人露宿在野外。 这个人姓白,名荻,又叫做白荻花,作案之后,通常都会留下一枝白色的荻花作为标志,所以也只有在荻花开放时那短短一段时日中,他才出来作案。 有关他的资料,大致是这样子的: 姓名:白荻、白荻花。 年纪:不详,约二十五。 家世:不详。 特长:传说中,自幼即与狼群为伍,对旷野中所有的一切都了如指掌,生存力极强,与传说中的萧十一郎有几分相似。 武功怪异,耐力极强,又一次曾经逃入乱山中,和追捕他的二十九名高手抗拒了三日三夜,结果仍然逃脱,追捕他的高手,却有二十一人死在乱山里,经此之后,江湖中人再也不愿提起追杀他的事,参与那次行动的人,生还之后,立刻全部洗手归隐。 特性:作案时只对豪门下手,只取珠宝红货。 讲究衣着,在旷野中仍然保持仪表修洁,有人曾经形容:“又一次我们在追捕他两天之后看见他,他看起来居然还象是刚准备去赴宴的贵宾一样。” 这两个人,可以说是旗鼓相当的武林奇才,所也这一次追杀的行动,从一开始就已轰动江湖。 综合了各方面的资料,赌局最后决定的盘口是——一比一。 对于这次的成败胜负,谁都没有把握。 第一章 必胜之战 秋,深秋,木叶萧萧。萧瑟的秋风穿林而过,听起来就象是刚从仇人咽喉间划过的刀锋一般。 山间的小路上落叶满径,秋林中杳无人踪,连鸦群都飞得一只不见,却有一个人高卧在一棵枣树的枝桠间,手里倒吊着一只羊皮酒袋,风吹木叶,簌簌的动,他的人仿佛也在随风摇曳。 一个顶秃如鹰,目光也锐利如鹰的人,却有一只猎犬般的鼻子,一只狡兔般的耳朵,一个如骆驼般的胃,和一只狒狒般强而有力的大手。 他的情人胡大小姐曾经形容过他—— “这个人就象是很多种野兽混合成的,人的成分反而很少,也许只有一张嘴,因为只有人的嘴才有这么好吃,而且吃得这么挑剔。” 对于这种评论,他从来不予反驳争辩。 ——一个男人如果要和女人争辩,就好象要和一条狗抢肉骨头。 这个人当然就是卜鹰。 山路上居然又有人来了,一个穿着一身白色衣衫的年轻人,百衣如雪,一尘不染,背后斜背着一柄乌黑剑鞘的长剑,配着同色的丝绦,和一双用硝过的小牛皮制成的黑色短靴。 这个看起来就象是个春秋佳日在仆从陪伴下出来行猎的贵公子,可是他的神情却极谨慎,行动更轻健矫捷,走在干枯的落叶上,发出来的声音决不会比一只松鼠大很多。 他的目光更锐利,也跟卜鹰一样,看起来就象是一只鹰。 他很快就看见了卜鹰。 魁伟的身子穿着件软软而贴身的黑丝长袍,赤足上套着只带着异样光泽的多耳凉鞋,手里一袋羊乳酒,像一片云一样斜卧在树梢。 这么样一个人会是谁? 年轻人笑了,笑容纯真而带着稚气,在一张饱经风霜的脸上,骤然出现这种笑容,就象是乌黑云层中忽然出现了阳光。 “卜先生?”他问,“卜鹰?” “是的,我就是卜鹰。”懒洋洋地喝了口羊乳酒之后,卜鹰才反问,“白荻?白荻花?” “是。” 卜鹰大笑:“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