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我竟开始怀抱这样的想法感到可怜。在阳朔的最后一个晚上至今想来都犹如噩梦,你将我赶走,因这段旅行一开始就被你打造成了密不可宣的事情。我不知道你当初为何要向家中说那样蹩脚的谎话,但我们都为此付出了相应的代价。站在仿若荒海的机场,我丧失真实感,只觉得满心悔恨。我想,我势必会抱着这样的遗憾度过余生,因为我最爱的那个人,我终究没能护你周全。第八梦你送过我最贵重的一份礼物,我跟梁乐薇提起来时,几乎令她咋舌。她送了你十八份不同的礼物,从出生到十八岁?是,我还记得其中一个是奶嘴。梁乐薇的脸上闪过转瞬即逝的惊讶与羡慕,我的心潮却再不能平息。过往的百转千回历历在目,我心血来潮,想要再赌一次。赌你会不会回头。可你仍拒绝了我。那天晚上我的电脑里循环播放着一首我们爱过的歌,AT17 的《依然,亲爱的》。歌词有一句是,“你话你中意关淑怡,我话我中意林忆莲……你仲会唔会……”,那你还会不会?和你分开的这些日夜,我养成了很多你有过的习惯,其中一样,是蜷缩在被子里,看你最爱看的综艺节目。主持人大笑时,我又忽然想起你的脸,原来两个人的巧合,真的总是靠一个人在坚持。就好比我,坚持把你的习惯变成了你我交谈中的巧合。“那一首歌真好听。”“是啊,高音很漂亮。”就这样,我便心满意足。临睡前,我去卫生间用凉水洗了把脸,试图赶走那些不请自来的泪痕。对着镜子中那张终于慢慢成熟起来的面庞,我忍不住默默许了一个愿——让我在梦中,最后一次拥抱你。我真的爱你。不若无梦你曾说过,最好的世界,是你能够忠于自己内心去环游的;最好的恋爱,是你不论走到哪里,它都停留在心房的;最好的人生,是不论你流浪或安定,你都热爱的。我知道,终其一生,你一定会实现这个说法。而至于我,我想,就让我用刚刚发送到你邮箱里的那封短信作结吧:若你没法为我安定 宁愿共度流浪旅程若你不需要我的牺牲 想要独自启程就请你一直一直 住在我的唇边与掌心陪我 往相反的方向 远走高飞……盼我也可,如此陪着你,永不需别离。宋嘉番外等你爱我黎明渐到,谁愿意看到太阳。我仍愿在心中独自等你到离别前最后一秒。[初中篇]我已经不记得十四岁时梁乐薇的模样,出国前最后一天整理行李,偶尔翻到一张当年的毕业合照,才发现她那时的头发竟比现在短许多。原来梁乐薇也有笑起来充满匪气的时候。不过这样的说法大抵不对,遥想我最初对她留下印象,其实正是因为她这样的匪气。她从不是典型的好学生,当然这个典型是指成绩好,听老师的话结交同类的好学生做朋友,但梁乐薇的青春,打从一开始就带着一股顺从的叛逆。十四岁,在大部分同学只敢偷偷摸摸暗恋的时候,她已经明目张胆地开始早恋。从一段挪到下一段,姿态之干脆利落,令人咋舌。我也听过其他男生打球时聊起八卦,说梁乐薇的初恋是被她毫不留情地甩掉的,至于理由,竟是那不知何时杀出来的周卓宇。我这才慢慢想起周卓宇,如果没记错,我们除了是小学同学,父母也是同事。印象中那年的他干干瘦瘦,比起梁乐薇的初恋来不光默默无闻,还有些畏畏缩缩。恋爱真是盲目到莫名其妙的事情,我百无聊赖地想,懒得凑上去接着他们的话题往下深入。一转眼就是半年,半年里关于班上几对早恋党的八卦只多不少,其中一个段子,是梁乐薇又分手了。“又是她甩人家啊,这女的真剽悍!我看她每天居然还乐呵呵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没心没肺。”有人阴暗地揣测道。听罢,我忍不住往她的座位多瞟了两眼,发现她正在奋笔疾书着什么,这才想起来,她刚刚借过我的作业。入学两年多,我和梁乐薇说过的话不超过五十句,其中八成是她来找我借作业抄。“你的字就是比他们的好看多了,真是谢谢啦!”她拱起手,做一个拜谢的姿势,屁颠屁颠地夹着本子便跑。但考试成绩却仍然很好。好像每个人的学生时期,都不乏几个这类型的人,仗着小聪明,付出不多,收获却不算少,有人厌恶至极,我却觉得还好。上帝既然给她天分,便有这样做的道理,旁人实在没必要为着自己没有的东西找堵,再不舒心,也不会因此多得什么好处。当天傍晚,梁乐薇来找我还作业,除了本子,还丢了一条阿尔卑斯草莓糖在我桌上:“今天谢谢你啦,小小心意,嘿嘿。”她笑起来最漂亮是一双眼睛,忽闪忽闪,我突然想起来班里男生搞最漂亮女生排名,她刚好挤进前三,虽然是最后一席。我没接话,她也没有继续跟我聊下去的意思,依然做了个拜谢的手势,便回了自己的座位。没想到当晚就出了事。晚自习前,班里的学生大都归位,有人伏在桌子上赶作业,也有人趁着上课之前狼吞虎咽地吃着打包进来的晚餐,教室里一片闹哄哄的场景。然而忽然响起的一声清脆的巴掌声却将这样难得的好氛围打断,几乎所有埋着头的人都应声抬头,我也不例外。就这样,我平生第一次目睹了梁乐薇和男生动手,而这男生还不是别人,而是她分手不久的前男友周卓宇。女孩子虚张声势的有很多,但真正打起来还剑拔弩张充满匪气的,除了真的小混混,还真没有多少。只见梁乐薇的眼睛通红通红,还重重喘着粗气,想必是确实到了气头上。正当我琢磨着要不要呼吁班委上去劝架时,事情却突然急转直下,周卓宇竟顺手操起桌上的可乐,对着梁乐薇的脑袋哗啦啦地淋下去。一瞬间,教室里哗然一片,倔强如梁乐薇,也禁不住湿了眼眶。终于梁乐薇的其他三个小姐妹再看不下去,冲过去就要开打,教室里陡然陷入了一片混乱,有人赶紧去关上前后门,正怕哪个老师提前闯进来就不好了。那时候,我几乎满心肯定,梁乐薇会彻底发飙的。以她这几年和她那几个小姐妹作威作福的行事作风,周卓宇就算不是死得很难看,也不会死得很好看。就当所有人都屏息事情朝某个极端发展时,梁乐薇却抬手看了看她手腕上的那只表,然后接过了旁边人递来的纸巾,开始擦头发。五分钟后,她开始擦被同时淋湿的桌子。七分钟后,她将那个剩了小半瓶可乐的瓶子丢进了教室后面的垃圾桶。十分钟后,老师走进教室,开始上课。那一整个晚上,我的视线都没有离开过她的脸。这个女生,真的就好像川剧里的变脸一样,一点悲伤和难堪的情绪都没有写在脸上。直到晚上八点四十分,自习课下,所有人都作鸟兽散,她也依然维持着一个十分冷淡的表情,自顾自地收拾书包。后来,教室里的人差不多走光了,我也被一哥们儿拖下了楼,准备和以往一样拼车回家。没想到一只脚刚踏上车,就想起物理书忘在了教室。“怎么了,到底走不走啊?”司机不耐烦地催促,哥们儿也一脸困惑地望着我。我静静吸了口气,替他关好了车门:“我想起我有东西忘记在教室了,今天你先走吧。”时至今日,我都无法忘记梁乐薇的哭声。不是因为她竭斯底里,而是因为她太过隐忍。我简直不能理解,女生哭可谓是天经地义,为什么她却可以哭得这么……让人替她着急。教室外昏暗的走道里,她真的就维持着那种小动物缩成一团的姿势蹲在地上低声饮泣,若是哭得累了,就停下来休息一会儿,吸几口气,再继续。有好几次,我都想大踏步走过去,径自路过她的身边,到教室里拿回自己的物理书。但不知为何,我发觉做不到。我做不到无视她,也做不到上前安慰她。冥冥中一种直觉告诉我,如果我现在走上去,她一定会恨不得杀了我。她的自尊心就是这么高,我真的很怀疑今天下午要是她可以在周卓宇面前放低姿态哭得死去活来,他们之间会不会就此有转机。但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我没有无聊到这种地步。大约又干巴巴地站了二十分钟,我决定不等了,扭头下了楼。梁乐薇压抑的哭声就这样定格在了我懵懂的十四岁,回想起来,很有一种少年不识愁滋味的感伤。初中生涯的最后一学期,我生命中的第一次被告白不期而至。还记得那天刚打完篮球,我被迫和其他男生交流了一下对班上女生的评价,其中有一个兴奋地表示自己对梁乐薇很有好感,我撇嘴不屑道:“完全不能理解。”“哦,对了,我忘了宋嘉你曾经说过她很凶,不过你不觉得她长得还蛮可爱吗?”我有这样赤裸裸地跟别人说过她?我已经不记得。大约是哪次起哄后的随口附和,我耸耸肩,决定沉默。从球场出来没几步,便有女生跑过来拦住了我的去路。原谅我,今时今日已记不清她的名字,只记得那几年里大家都叫她瓶子。瓶子说:“……我有话想告诉你。”我耐心地点点头:“有什么你就说吧。”“我喜欢你。”“……”“我没别的意思,就是要毕业了,想给自己一个交代罢了。”她笑起来眉眼弯弯,仿佛早已超脱。我哑口无言,最后只得勉强地挤出一句:“谢谢……”“没什么,只是宋嘉我还好奇一件事,你能回答我吗?”“什么?”“你有没有喜欢的女生?”我想,只有那一瞬,短过须臾的一瞬,梁乐薇的脸闪现在我的脑海,然后我很快冷静地摇摇头:“没有。”那之后没多久就是毕业,五月的时候,大家拍了毕业照。中考结束的那天的聚会上,有人唱到声嘶力竭,有人哭到抱作一团,然而梁乐薇却迟迟没有现身。“宋嘉,轮到你唱了。”有人递话筒给我。“哦,好。”黄耀明的《四季歌》,何地神仙把扇摇,留下雪霜知多少。知多少……[高中篇]我是在高中门口又见到梁乐薇的,一个暑假,她竟然胖了不少。看见我,表情讪讪的:“是老同学就不要问我为什么啊,就是一高兴,吃多了……我就是个皮球,吃不得。”她一面看着宣传栏里的班级分配,一面指着其中的一窜小黑字:“你在十三班哦。”“你呢?”我略略扫过一眼,反问她。“还在找呢……哦,看到了,七班。好像是理科班啊,到时候文理分科又要转班了,好麻烦……”梁乐薇自言自语着,一路已走过出老远,过了很久才像想起什么似的回过头,“那我先去报到啦!新学期愉快!”“等等。”我叫住她。“怎么?”“毕业聚会……你怎么没有来?”“这个啊,”梁乐薇不好意思地摸摸头,“你大概也听说了,我最后那半年为了考学校和以前那几个姐妹差不多算闹翻了,再去也没什么意思,就和其他朋友出去庆祝了……反正也没什么不一样的嘛,怎么,她们问起我了?”“没有。”我若有所思地摇摇头。“哦,这样啊……”梁乐薇脸上有一闪而过的失落,而后很快恢复起初的朝气蓬勃,“那没别的事情我就先走了。”“好。”我默默点头,两手却不自觉握紧。那之后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没有见过她。就仿佛从这个宇宙消失了一样,我这才知道,二十个班级是多么庞大的整体,也是多么遥远的距离。我们过去各自的朋友圈之间没有特别有交集的,所以我再也得不到关于她的消息,当然我也没有非要知道她现在考多少分,每天早上吃些什么这样迫切的念头,所以也就干脆任由自己失去她的音信。直到最近一次偶遇。那时已是高一下学期,中午我心血来潮,提前去学校,没想到在公车站台看见她。一段时间不见,她似乎瘦了一些,看来是有用心减肥,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想笑。她并没有注意到我,整个等车的过程里,都在自顾自地打电话。“哦,对对对,那个手机这周能到货吧,不到我死给你看啊!”“好好好,我这周末去取,你大爷的敢不在店里!”“……”她笑起来一如既往,侧影也没什么变化,只是却隐隐带着一种陌生感。公车很快到站,她跳上去,我这才注意到,她上的并不是去学校的那一路。长方体的车身渐远,我站在炎炎烈日下,忽然觉得口中发苦。或许一开始,我们就不在同一个宇宙。我是在后来开初中同学会时,才从旁人口中得知,原来她一上高中就开始做起倒卖水货手机的小生意。“看不出梁乐薇不光谈恋爱剽悍,做起事也剽悍啊,这么早就钻钱眼里了。”有人嘻嘻哈哈地笑起来。“以前也没感到她家条件差啊,现在怎么突然这么缺钱了?”“也不是吧,大概是她气势太强了,我们也就没关注其他的方面了,据说她爸妈很早就离婚了啊,这么久也没见过她爸来开家长会,关系不和?”“不清楚啊……”“别人的事情不要太关注了。”我推倒面前的麻将牌,微微瞥了说得正起劲的那人一眼,他终于噤声。这是初中毕业后的第二场同学会,梁乐薇还是没有现身。当晚我们所有人喝了不少酒,有人起哄说玩真心话大冒险。几轮下来,恰好轮到我输,有人起哄说要给唯一没到的女同学打个告白电话,我手心骤然间冒出冷汗。过了很久,我才慢悠悠开口:“我没她号码。”“我有啊,”说罢一只手机已经递过来,上面赫然显示着梁乐薇的新手机号,“动手吧。”我想那晚我真是有些醉了,否则也不会一被怂恿,就真的拿出手机拨起号来。然而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爷在恶作剧,电话接通了很久后,那头都是忙音。围观的人渐渐意兴阑珊,开始重新发牌继续游戏,只有我,在默默将手机放进口袋里忍不住问了自己一句,等到她问你,你会说这是真心话,还是大冒险?我不知道答案,因我从不做没有意义的假设。高二那年开始后没多久,我有了人生中第一个女朋友。班里的女同学,相处久了,不管是在旁人眼中还是自己眼中,都多了些不同寻常的龃龉,倒不如真的交往。交往后我的生活也没什么大改变,每天照常吃饭上课做题,只是晚上多出半个小时打电话聊天,从班里的八卦说到未来的计划,困了就互道一声晚安,生活里仿佛多出了一丝不言而喻的甜蜜。我想我那时是真的喜欢我的初恋女友,这样的事实并不会因为梁乐薇曾在我的青春里获得过分的关注而改变分毫。而说到梁乐薇,我与她最近一次见面的情况实在是有趣得很。犹记得那天暴雨,雨天的公车总是格外拥挤,那天自然也不例外。车还没来,站台上已挤满等车的学生。梁乐薇恰好排在我前面,我们之间隔着的,是她多年的闺蜜,我曾经的小学同学顾斯彤。这个世界有时候总小得可怜。眼见公车靠站,一群人蜂拥而上,梁乐薇好不容易挤上车,想要投币,结果似乎翻来找去都没有找到公交卡和零钱,我以为她要回头找顾斯彤借钱了,没想到她竟头也不回地一伸手,将一面白生生的手掌摊在我和顾斯彤的眼前。下一秒,顾斯彤和我同时露出了诧异的表情。又过了一秒,我不动声色地将一张一块钱的纸币当着顾斯彤的面放在了她手上。整个过程诡异而安静,我原本以为梁乐薇至少会回个头,没想到她竟然径自投了钱便往里走了。也对,这才像她大大咧咧的一贯作风,我忍住笑,一脸无谓地也跟上了车。不得不承认,这样微妙的小交集令我雀跃,连带着当晚的电话,也超出了平时的半小时。女朋友在那头不解地问我:“今天有好事情发生?”我一怔,随即摇摇头:“没什么,不知不觉就这么晚了,早点睡吧,明天见。”“明天见。”那头的人终于舒心地笑起来。不要误会,我的初恋之所以以失败收场,并不是因为梁乐薇。后来的一年多里,我和她甚至没有见过一面,但这并不妨碍我和女朋友说了分手。我不知道有没有人和我一样,爱情发展到某个阶段,便到了死胡同,任凭你再用力,也无法再继续深入下去。而你任何一个努力的举动,都会让自己觉得力不从心,觉得不快乐。而若是喜欢一个人已感受不到快乐,那么这样的爱情便再没有继续的必要。我承认,有时候我冷静得令人寒心。我和我的女朋友是在一次开房后决定分手,那时候已临近高中毕业,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一切无可厚非。可当事情进展到一半的时候,我却突然清醒地意识到,不可以。我对她的喜欢,尚且没有深刻到能够这样做。我并不是什么古人口中的柳下惠,与其说我不愿意这样做,还不如说,我害怕这样做之后可能的后果。我向来是比较自私的那一个。那天最后,她哭了。我们坐在同一张床上说话,她一边木然地穿着衣服,一边回过头看我:“你有什么话想说?”我顿了顿,答道:“我们分手吧。”就这样,我的初恋在一片尴尬的氛围中结束了,她几乎是踉跄着跑出了房间。我想了想,只给她最好的朋友发了一条短信,没有追出去。四个月后,高中毕业谢师宴那天,我的第一个前女友走过来向我敬酒。我不知道她从我给她的伤害里毕业没有,但她的笑容里,确实多出了一份沧桑的意味。“祝你今后找到最爱。”她说。原来我们分开,是因为她终究不是我的最爱。我哑然,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大学篇]遇见唐熹微那天,我和几个哥们儿凑在江边的茶楼打麻将。那天我运气差,一归三,唐熹微进来的时候,忍不住凑在我身后指点江山。那一把竟然胡了。中间休息的时候,我问她:“你打麻将很厉害?”“还可以吧,我闺蜜说我是大杀四方的那种,不过她大概是夸张了,就是运气好一点。”唐熹微笑起来小家碧玉,是讨人喜欢的类型。但我没有想到她说的那个闺蜜,竟然是梁乐薇。想她交游广阔到这个地步,也还真是让人忍不住啧啧感叹。我和唐熹微正式交往是在三个月后,那次我送她回学校上课,临走时,她拽住我的衣摆:“宋嘉你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我望着她眼里的光,很像当年跟我告白的那个瓶子,于是微笑着点点头:“有,想麻烦你做我的女朋友。”我说过,对于梁乐薇,除了多年来的过分关注外,我们其实没有过多的交集。我不是柏拉图的信徒,我不相信爱情能够建在虚浮的空中楼阁上,那么既然没有相处,何来相爱。起码眼前的这个人是真的,这样的好感乃至于喜欢是真的,那么为何不在一起?过去的十八年,我都活得十分清醒,大概也就是这份清醒,让我终其一生也只能站在她的对岸,不论后来的我有多期许,期许她渡河来到我岸。和唐熹微的这一段恋爱实在没有什么值得赘述,问原因,大抵是恋爱大同小异。我们也在周末约会看电影吃西餐,偶尔也约了朋友打麻将,但是却没有一次去过宾馆。也许有人要说,成年人,为什么反倒收敛起来。其实不然。我只是不确定当初的画面会不会再度上演,我此生最讨厌的,就是做没有把握的事情。和唐熹微分手也不过是因为我们的关系终于失衡。不知从何时起,我的女朋友变成了豌豆上的小公主,而我变成了需要时时刻刻照拂她的高级保姆。我知道有人觉得有个小鸟依人的女朋友没什么不好,但是各人志趣不同,我当初既然会被梁乐薇的匪气吸引,如今自然不能忍受一个事无巨细都需要我的女朋友。所以我决定分手。据说因为这件事,唐熹微后来哭了很久,而久未见面的梁乐薇,也被这件事炸得现了身。她来找我时我和哥们儿正在江边散步,她死认理的个性丝毫未变,与我三言两语不和,便甩袖而去。她走得雷厉风行,哥们儿在旁边一惊一乍:“不得不说,你这前女友的朋友还……真凶!”“那是,”我嘴角不自觉勾起一个浅浅的弧度,“你是没有见过她初中的时候,见过你也就不会奇怪了。”“哦?你跟她很熟?”“还好吧……”如果陌生,我何以记取你这么多;如果相熟,为何你我只好过陌路。梁乐薇再度找到我是半年后,那一天,上岛的冷气足到令人脚底生寒。她的声音颤抖到几乎失真:“不是的,宋嘉,不是这样的……我当然知道找你陪我吃饭也气不到她分毫,可是我和她这么多年,如果我这样做,她一定会知道我是真的难过,然后,她也会不好过……我不过是希望这样而已。”我从没有见过她这个样子,狼狈到不似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她。那些年,我喜欢过的她是什么样子?当时年少春衫薄,鲜衣怒马碧玉刀。霎时间,我恍然大悟,原来那些懵懂无知的岁月,我真的喜欢过她。沉默了许久,我的眼底渐渐有了潜藏的笑意,朝她递过了一方纸巾:“把脸擦干净了,我去买单,多亏了你,下次我再也不能到这里吃饭了。”这就像一场漫长的捉迷藏游戏,我跌跌撞撞绕过多少年,又终于回到原点。没有年少无知的挥霍,这一次,我会不会等到她爱上我?我想,我还是有那么点自信的。[完结篇]整理完全部行李,已是凌晨四点多。四周极静,握着当年那张毕业大合照,我点了一支烟。梁乐薇喜欢的那个牌子,不要问我怎么知道的,我曾随她去过朱珠的墓地。说来感慨,裴子煜去世这样久以来,她竟没去看过他,我不知她心中所想,但我知道,她在以自己的方式继续爱他,以及往前走下去。离理论上的的日出时间,还有一个小时又十三分钟。然黎明渐到,谁愿意看到太阳。我仍愿在心中独自等你到离别前最后一秒。朱珠番外不及眉间朱砂尽这一生,她都不会像这样再恨一个人,也不会像这样,再爱一个人。【1】可欣结婚时,朱珠收到请柬。大红卡片配烫金字体,落款处是陈可欣/罗子文,朱珠托住下巴苦笑,果真不是阿诚。四月天蔚蓝,正是上课时间,店里没人,朱珠伸个懒腰,起身关了店门,打车往市中心去。总要买套漂亮的礼服,才衬得起这样热闹的场合。梁乐薇的电话在朱珠试第六套礼服的时候打进来:“混蛋,你居然趁我去上课把门关了!不想赚钱了啊!”朱珠捂住听筒:“叫个屁,小声点,别忘了我比你多 20%股份!”“……你不要以为这样就不得了了!我要和你分家!”梁乐薇气急败坏。“好啊,那等你找好下家记得通知我,有事,先挂了啊。”说罢,掐了电话。老实说,她今天心情不大好,或许是因为这张请柬,又或许是因为这件礼服试出来不如她想象的好看。朱珠对着全身镜转了一圈,最终还是选了最初那套:“帮我包起来。”从商场出来已是一点半,她不想回去,干脆沿着人行道漫无目的地走,走到高寒负责的那片街区,她买了碗凉粉,蹲在马路边吃起来。有游手好闲的混混认出她,却没人敢上来叫一声“大嫂”,因为道上都知道,大哥高寒和大嫂朱珠已经掰了。朱珠乐得清静,吃完准备离开,却有人突然叫住她:“大嫂。”她一怔,转头发现是阿诚。阿诚全身挂彩,腿上打着石膏,朱珠原本诧异,但转念一想,这对刀口下讨生活的他们,本是常事。她站在那里没动,直到阿诚又叫了一声大嫂,她才皱眉冷斥:“我不是你大嫂。”阿诚噤声,良久,嗫嚅道:“可欣要结婚了,大哥不许我去,我执意要去,大哥便动了手……”朱珠愣住,无言以对,最终逃似的上了出租车。她其实不懂,自己为何会来这里,但她却忘不了阿诚的眼神,那样绝望的眼神,她曾在高寒脸上见过一次,而那之后没多久,她便离开了他。可欣婚礼当天,朱珠穿着那天买的礼服准时到场。环视四周,宴请的宾客没有熟面孔,可欣低头解释:“都是子文那边的人……嫂子你知道,我其实没什么朋友……”她还是习惯叫朱珠嫂子,话落一脸惶恐,好在朱珠不在意:“没事,今天是你的婚礼,应该高兴。”可欣如释重负,转身去招待其他客人。朱珠坐在位置上一动不动,说不清是难过还是高兴,阿诚真的没来。喜宴进行到一半,大厅外忽然一阵响动,朱珠警惕地赶过去,却发现人已散了,可欣正站在那里捧着什么发呆,眼中似有泪。朱珠这才清楚,可欣捧的是一对金镶玉的手镯。“他们说这是大哥的贺礼,还说让我放心阿诚今天不会出现在这里……”可欣止不住抽噎。朱珠略微一愣,拍拍可欣的肩安慰道:“不是好事吗?”可欣却红眼望着她:“大嫂,你真的不爱大哥了吗?”沉默片刻,朱珠笑着反问:“那你还爱阿诚吗?”原本还抽噎着的可欣瞬间嚎啕大哭,在里面挡酒的新郎闻声出来,望着自己的新娘不知所措。朱珠淡淡地瞥了他一眼:“让她哭一哭吧,嫁人总会想哭的。”是啊,嫁的不是十六岁想嫁的那个人,总是会想哭的。朱珠帮可欣理了理乱掉的头发,转身往大厅走去。【2】老实说,朱珠已不记得十五岁时自己长什么样子,大概是乖乖女的形象,和周围的女生一样,穿校服,留清汤挂面的长发。要说唯一的区别,或许是漂亮。据说朱珠遗传从未见过面的生母,有一副惹人怜爱的好皮囊。可那女人却有着不羁的个性,生下朱珠后没多久,便离开做公务员的父亲,去了远方。为了照顾朱珠,父亲很快再婚,结婚对象是单位的同事,两个人有着同样的价值观和生活圈,日子过得也算不咸不淡的美满。而对于朱珠,他们一贯秉承圈养的教育方针,因为害怕重蹈前妻离开的覆辙,父亲对朱珠看管得很紧,除了上课,朱珠很少出门,自然没什么朋友。貌美又人缘差,朱珠从小便成为众人八卦的焦点。同性眼中她是令人恨得牙痒的狐狸精,异性眼中她是难以接近的女神,朱珠的生活里除了书本和试卷,再难有什么意外和惊喜。所以高寒的出现成了一个特例,在朱珠的世界里掀起惊涛骇浪。回想起来,那真是一个平常到不能再平常的夜晚,朱珠下自习出来,被人群挤到大门口,期间不知谁推了她一把,令她重心不稳,一脚踩到身旁的人。朱珠连忙道歉,没想到对方却认出是她,本来很小的事,被放到无限大。对方女生仗着人多,将朱珠围堵在校门外的角落,非让她跪下把鞋擦干净不可。“到底擦不擦?”那女生一想到自己暗恋的人喜欢朱珠,不禁提高嗓门,表情也变得扭曲起来。朱珠怔在原地不动,眼见那女生快失去耐心,不知哪冒出来的高寒一脚踹在她书包上:“就你这又丑又怂的样子,还想欺负人?”那女生即刻认出高寒,作为高二的学长,他向来有着令人闻风丧胆的恶名。见情势不妙,女生赶忙拖着一群死党离开。倒是高寒跨坐在机车上,上下打量朱珠:“你就是高一那个校花?好看倒是好看,就是太蠢了。”高寒虽出言不逊,却不妨碍朱珠将他当做恩人,她恭恭敬敬地朝他鞠了一躬:“谢谢你。”“哟,不错,挺有礼貌,”高寒点根烟坏笑道,“不过今天哥哥约人了,下回找你玩。”说罢,已调转车头离开。朱珠一动不动地望着他,直至背影完全消失于黑暗,朱珠才记起自己应该去坐公交回家。常年压抑的她脸上虽没什么表情,但心中却已如龙卷风过境。【3】高寒再次出现在朱珠面前,已是一个星期后的事。晚自习后,他将车大喇喇地横在校门口,叼着烟等朱珠。朱珠背着书包走出校门时,高寒第一时间认出了她,朝她打个响指:“嘿,朱珠妹妹,今天我特地来找你玩的,上车吧。”朱珠没动。又怔了几秒,高寒的车已停在她面前:“上车。”他的声音低沉而悦耳,朱珠感觉自己的手心开始冒汗,她甚至忘了问他要去哪里,已鬼使神差地跨上了车。“你开慢一点……”朱珠闭上眼睛,听见自己的声音在颤抖。“这个很难。”高寒笑起来,掐灭烟头。车子如风般飞驰出去,朱珠脸色惨白,整个人重重地伏倒在高寒的背上,语带哭腔:“放我下去……”机车开过小巷,开上路桥,再进入闹市,高寒始终对朱珠的话置若罔闻,直到车子再次拐入一道嘈杂的小巷,高寒才停下车:“到了。”朱珠吓得魂飞魄散,颤抖着一双腿下车,没走几步,便狂奔到角落呕吐不止。高寒后座上坐过女生无数,却没有一个像朱珠这样柔弱,不禁皱眉:“你还好吧?”朱珠不想坏了他的兴致,逞强地转过身摇头:“还好。”好在高寒没有深究,指指不远处的小摊:“那家牛奶冰不错,给你买碗?”“……好,谢谢。”朱珠擦擦额头上的虚汗,抬头微笑。捧着牛奶冰和高寒一前一后地走,朱珠这才发现他其实很高,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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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爸爸还高出不少……爸爸,想到这里朱珠不由心虚,她放学没直接回家的事,但愿不要被加班的他和继母知道。朱珠专注地思考着这件事,丝毫没有意识到身后有人逼近,直到高寒突然丢掉她手里的牛奶冰,拽她上车,她才回神:“他们是谁?”“废话,当然是仇人。”高寒猛踩油门,声音冷淡,“上次揍得他们叫娘,这次趁老子一个人就想报复,想得美!”高寒还在骂着,朱珠却已紧张地拽住他的衣摆。高寒为之一顿,骂声渐渐止住,车速也降下来。“还想吐吗?”他目不斜视。“不了。”朱珠小心地扶着他的后背,冷风刮过她的面颊,她能感受到来自心脏的强烈跳动。扑通,扑通,一次比一次响亮。高寒最后将车子在江边停下,他先一步下车,居高临下地看着仍坐在后座的朱珠。她的瞳孔明亮,大概是因为受了惊吓,闪耀着潮湿的光。高寒很满意她现在惹人怜爱的表情,双手扶住她的肩,毫不犹豫地吻下去。那是朱珠的初吻,却因为太过突然,而忘记反抗。直到高寒试图撬开她的牙关,朱珠才一个激灵,猛地推开他。“流氓!”她的巴掌清脆地甩在高寒脸上。没想到高寒却一抹嘴,略带嘲讽地笑了:“说出来玩,你不会天真地以为就是兜风吧?”朱珠咬住刚被吻过的嘴唇,不说话。高寒见她一副要哭的表情,烦躁莫名,重新跳回车上:“不准哭!再哭就不送你回去了!”机车沿路折返,高寒摸了摸仍隐隐作痛的脸,好气又好笑,想说些什么,却发现朱珠正努力保持着和自己的距离,不由故意将车颠了两下。朱珠果然失去平衡,扑倒在他的后背,见她挣扎着又要拉开距离,高寒终于恼羞成怒:“你再动一下,我就把你丢在这里!”朱珠傻眼,只好顺从地一动不动,没想到高寒十分受用:“这就对了,不过你真麻烦,以后都懒得找你出来玩了。”一种奇异的心绪在朱珠心间蔓延,她说不出是失落还是如释重负,最后只好沉默。【4】那之后,高寒果然没再找过她。起初朱珠还曾在校门口见他载别的女生离开,虽然他也看到了她,但见他一副无视的姿态,朱珠也就十分识趣地没有打招呼。学校里曾传言高寒是绝情到说一不二的人,朱珠终于觉得八卦有了可信度。然而就这样过了不久,新的流言又开始密布,只是这次讲的不再是高寒伤了哪个少女的芳心,而是他终于闯了大祸。不同于学校里的斗殴,这次他们都说,高寒砍伤了人,对方不是在校学生,而是社会上的混混。高寒终于吃瘪,被对方老大下了江湖追杀令。“据说他这回已经很久没来上过课了,虽然以前也经常逃课,但现在就好像人间蒸发一样啊……真浪费他长这么帅的一张脸了,干什么不好非要混社会!”班里的同学惋惜道。彼时正值放学时分,学生们三三两两地离开教室,朱珠木然地收拾着书包,等到走出校门,人群已散了大半。然后她看见高寒。失踪一个多月,准确说是三十七天的高寒此刻正站在离自己五米开外的地方,朱珠觉得整颗心脏快要跳出来,泪水簌簌落下。高寒今天没骑车,额头似乎是挂了彩,贴着块半个巴掌大的纱布。见到她,冲她招招手,朱珠便像丢了魂般不受控制地走过去。高寒吻了她。和初吻的意外不同,这个吻充斥着霸道。高寒甚至拽住她脑后的马尾,痛感阵阵传来,朱珠觉得头皮紧绷,却舍不得松手,最终,是高寒先放开了她。“你有病啊,叫你过来就过来!”朱珠不说话。“老子也是有病,刚把事解决了就想着要来找你!”高寒一脚踹开旁边的垃圾桶,复又望着她:“为什么不说话?”“不知道说什么……”朱珠讷讷道。“那说你愿意做我女朋友。”高寒伸出一只手抬起她的下巴。“我愿意。”朱珠抬起脸,一双眼晶亮。高寒一把将她拽进怀里,轻声叹息,或许传言没错,她真是个狐狸精。仅仅三面,就把他的心偷去。【5】高寒这次能来,其实是因为危机已经度过。有人以加入帮派为交换条件替他摆平事端,高寒从此多出一个大哥。江湖上的事,高寒自然不愿向朱珠多说,朱珠也就没有明白,对高寒而言,大哥到底意味着什么。她只是个被恋爱冲昏头的少女,一路彻底无视掉旁人的眼光,和高寒手牵着手离开,丝毫没有想过明天会发生什么。大庭广众下接吻,高寒劣迹斑斑的档案里又多出一条大过。但令众人跌破眼镜的是,陪高寒发疯的竟会是朱珠这个老师眼中的好学生。朱珠的班主任当场脸色大变,给朱珠家打电话的手都在颤抖。可惜那几天正赶上朱珠的父亲外出开会,来人是朱珠的继母。继母和老师聊了没多久,朱珠便以接受教育为由被带回了家。说是教育,其实是关禁闭,继母向来跟朱珠礼貌生疏,根本不知如何跟朱珠沟通,只好将朱珠暂时关在房间里,等父亲回来发落。朱珠乐得清静,埋头将作业做完后,趴在床上看小说。故事里,郭襄对杨过一见钟情,可惜妾有情郎无意,最后郭襄远走天涯,终生未嫁。人们都说一见钟情误终身,朱珠顿时万分庆幸,好在她和高寒不是。阳台上响起有节奏的敲门声是在凌晨 1 点,朱珠迷迷糊糊睡得正香,睁眼竟发现高寒站在阳台上冲自己笑。朱珠顿时惊呆了,她家明明是二楼。继母已经熟睡,高寒拉着她轻手轻脚地从正门出去,解释道:“老子没关系,不过不想你摔断腿。”高寒从不是个温柔的人,但对她却始终呵护有加,和父亲一味的控制以及继母的生疏不同。朱珠想,这或许就是当初她愿意为了这个人与世界为敌的理由。他们手牵手去了附近一家卖米酒的小摊,高寒将斟好的米酒递给她,看着她咕噜咕噜喝完,嘴角不由漾起一抹满足的笑:“说说你喜欢我什么?”“一定要有吗?”高寒点了一根烟,想了想:“大概吧。”“喜欢你给我买好喝的米酒。”朱珠甜甜地笑了,颇有些年少不识愁的意味。那段关禁闭的日子反倒成了他们最好的时光,每个深夜,在继母熟睡后,高寒便拉着朱珠的手,出来喝米酒。夜路很黑,有这双手就不再怕的感觉,朱珠以为,一生只可一次。【6】朱父一回来,朱家便是一场地动山摇。从没有向朱珠动过手的朱父狠狠甩了女儿两巴掌:“除非我死,否则你们休想在一起!”朱珠捂着红肿的脸,泪水不断:“为什么?他不是你们想的那种人,他本质不坏!”但也永远不会成为长辈期望的那种值得托付的好人。高寒的存在就是向这个社会主流规则的挑衅,他暴躁、易怒,擅长以暴力的方式解决任何问题,并且能解决得非常漂亮。这就是高寒的大哥看上他的原因,假以时日,他将会是他最得力的助手。但这是朱珠所不能理解的,在她心中,高寒只是她一见钟情并爱上的那个人,就算他对全世界坏,对她,却是无人可比的好。可他们的这场爱情却并未因此顺遂。失去了前妻的朱父绝不允许女儿再做出格的事,对高寒的态度,就像看待一只害虫般无情。短短一年间,高寒便被十几次送进医院,最严重的一次,肋骨断了两根。但因为知道来人是谁,他既不报告大哥,也不还手,直到朱珠赶来,望着他的伤口拼命流泪。“要是你老子高兴,我配合一下也可以。”他笨拙地伸出手去擦朱珠脸颊上的泪珠,却反倒惹她哭得更厉害。朱珠是在十六岁的夏天离开家的。因为那一年,高寒终于被送到了急救室抢救。这一次,他还是没有还手,因此在重症监护病房住了整整一星期。办理手续出院那天,朱珠却意外地出现在医院门口。“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你愿意做我的一切吗?”她仰起脖子望着他,眼底有泪水。高寒一怔,啪地丢掉手里抽了一半的香烟,冲过去抱住她。医院人来人往,朱珠只觉得自己被高寒抱得很痛。不过痛也好,至少能令她分神,忘记刚才发生的一切。刚才发生了什么呢?无非是她的父亲在她拼尽全力迈出门的那刻冷冷地对她宣布:“想去看那个流氓是吧?那好,走了就永远不要回来了!”朱珠不知道这样的话他是否也对她的生母说过,但她还是流着泪背对着他默默点了点头:“我知道了。”真奇怪啊,朱珠想,她原本以为自己不会哭的,但到底还是止不住眼泪。她忽然有些明白父亲的绝望,但她却无从选择。被关在家里太久,她迫切地想知道高寒好不好。就算对于全世界来说他是败类是人渣是垃圾,但对她来说,他都是唯一的恋人。【7】某个晚上,朱珠和高寒尴尬地坐在一家小旅馆里,高寒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地望着朱珠。烟抽完一包,又叫服务员买一包送上来,直到房间里变得乌烟瘴气,朱珠才突然站起来,走到高寒身前,伸手去抱他。高寒在她耳边说:“从现在起,我再也不会放你走了。”朱珠一愣,伸手擦了一把眼泪,重重地点了点头。第二天上午,朱珠便见到了高寒口中的大哥。和朱珠臆想中的满脸横肉比,大哥文质彬彬,见到朱珠,脸上漾起淡淡的笑容:“就是你,和我想象中一样柔弱。”朱珠点头,却不知如何接话,正以目光向高寒求助,便听到大哥冷漠的声音:“我不喜欢你,因为你会成为他的弱点。”用的是陈述句,高寒沉默,朱珠瞪大一双眼睛,隐约意识到和学校里所谓的坏学生比,现在高寒所接触的,或许已有所不同。朱珠的猜测很快得到证实。每天高寒回来的时间越来越晚,时常是朱珠半夜惊醒,他仍不在身边。他们租住的房子很旧,没有空调,朱珠就寂寞地坐在床上拍蚊子,直到天际发白,门才“咯吱”一声被推开。高寒满身伤痕地站在自己面前,朱珠瞬间傻住,哇地一声哭出来。也有为这种无休止的胆战心惊争执的时候,朱珠会一甩门,风风火火地冲出去,然而漫步目的地走完一圈,才发现自己别无去处。这种时候,朱珠总会游荡到曾经的家所在的小区门外发呆,直到气急败坏的高寒追上来,她才狠狠地抓住他的手臂咬下去:“你再来晚点我就回去了!”“不会的,”高寒摸摸她的头,“因为就算你后悔,我也不会让你回去了。”朱珠的心蓦地抽痛,任由高寒抱着自己放在机车上。车子一路风驰电掣,朱珠将头埋在高寒的背上,她感谢他不戳穿她,其实他们都知道,她不可能回去了。因为就在一个月前,她从别处得知,继母怀孕了。她的父亲十几年来没有再要孩子,如今却准备迎接家庭新成员,说明他已彻底放弃她。她不再是家中的一员。【8】三年,那之后用了漫长的三年,朱珠终于练就了一身粉饰太平的功力,能够对高寒一身结痂的伤口无动于衷。她甚至买了一只功能齐备的医药箱,包括应付高寒随时带回来的,遍体鳞伤的手下。她终于从一个天真的少女,变成了高寒手下眼中冷漠的大嫂。他们的公寓从破旧的安置小区搬到了离市中心比较近的社区,朱珠每天睡到自然醒后,便望着天花板发呆。她一早不看电视了,背投只是摆设,她厌恶电视剧里对这一行的意淫和美化,那些人,他们经历过吗?他们懂吗?他们明白每天半夜惊醒,所爱之人仍未归来的痛苦吗?都是一厢情愿地自以为罢了,朱珠觉得可笑至极。正当朱珠陷入这样的灰色情绪无法自拔时,可欣出现了。作为高寒手下阿诚的女朋友,可欣初见朱珠就热情地拥抱她,连叫了三声“嫂子”。阿诚后背冷汗涔涔,生怕过分的殷切会引来嫂子的反感,但朱珠却一反常态地宽容,甚至邀请她来家里做客。可欣受宠若惊,小心翼翼地抬起头望着朱珠,朱珠便看见她眼底闪耀着年轻的光,和当年的自己一样。不过三年而已,差得真多,朱珠垂目,心中有无限冷意蔓延开去。可欣登门那天,朱珠特意烤了芝士蛋糕,可欣惊喜不已,捧着蛋糕半天不好意思开吃,顿了顿表示,还是留给阿诚吧。和高寒不同,阿诚是自愿进入这个世界,用可欣的话说,阿诚觉得这行赚钱比较多,攒够钱他们就可以早点结婚。她的语气诚恳,带着一股傻劲,朱珠不忍心伤害她,便附和点头,没想到可欣竟像受了鼓舞,大着胆子问她:“那嫂子什么时候和大哥结婚啊,嫂子比我大,明年就可以结婚了吧?”朱珠被茶水呛住,顿了顿答道:“还没想过。”可欣或许是意识到自己失言,迅速沮丧下去,朱珠不忍心她这样,只好骗她:“或许就像你说的一样呢?”可欣再度振奋起来:“那我要做伴娘。”朱珠颔首,算是应允她的美梦。当晚高寒回来,见朱珠竟少见地开了电视,有些惊诧:“有什么好事?”“我们什么时候会结婚?”“……为什么突然这样问?”“就是好奇。”“最好不要,”高寒扯了扯脖子上的领带,语带苦楚,“我们这种刀口舐血的生活……”他没有把话说完,朱珠已经打断他:“开个玩笑,别想太多。”电视啪地一声被关掉,房间里恢复到一片冷寂,朱珠站起来:“去睡吧。”【9】没有关于未来的梦想,孩子却仍不合时宜地来了。和可欣走出医院,朱珠冷静地站在路边拦车,倒是可欣先失控地哭起来:“为什么不告诉大哥?你准备杀掉他吗?”朱珠站在原地没动,眼见一辆空车开过,她转过头,安抚似的拍拍可欣的肩:“没有,我不会杀他……但你先让我想一想,接下来怎么办。”然而根本来不及想,毫无演技可言的可欣很快泄底,当高寒怒气冲冲地赶回来时,朱珠正准备把一堆药片往嘴里塞。高寒不由分说地打掉她的手,一双眼似要喷出火来:“你要干什么?”“只是维生素,”朱珠疲惫地抬起眼,“我说了要想一想,不会这么快做决定。”高寒站在那里没动,依稀是过了很久,他伸出手,轻轻环抱住朱珠瘦削的身体:“生下来吧,然后明年我们结婚。”“……是吗,那你怎么跟你的大哥交代?”朱珠没有惊喜,反倒冷笑。“这些你不用担心,”高寒摸摸她的头,“我会解决好……你记得要好好爱护身体就行。”可朱珠却沉默,等高寒着急地托起她的下巴时,他才发现,朱珠哭了。“据说孕妇最容易感伤。”朱珠笑着抹眼睛,话音未落,眼泪又簌簌地落下来。那之后朱珠便开始忙着采购婴儿用品,她身体不好,总是很容易觉得劳累,好在可欣精力百倍,有她帮忙,事情一下子变得简单许多。承诺会给未出生的孩子一个家后,高寒又消失了。这种事对朱珠而言本已习以为常,她以为他又是帮着大哥争夺新的势力地盘,根本没有想过,事情远不如她想的那样简单。高寒大哥的手下敲响她家房门时是周日的清晨,朱珠虽有疑惑,却没有太上心:“你说高寒找好了新房子,让我搬家养胎?”“是的。”来人毕恭毕敬,“车等在楼下,嫂子请。”后来朱珠每每回想起这天,都会忍不住记起十五岁那年高寒对她说过的话——太蠢了。也是,她真是太蠢了,才会这样轻易相信别人,断送了她和高寒唯一孩子的性命。等朱珠彻底恢复意识,已是三天后的事。她能感到下腹传来的疼痛,但却连骂人的力气都不再有。努力了很久,她才干瘪瘪地挤出一句:“是你吗?”守在一旁的高寒拼命摇头,眼里是前所未有的绝望,口中不断重复三个字:“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朱珠觉得他这个样子陌生又好笑,却抵不过疼痛袭来,闭上眼睛:“我知道了。”【10】两个月后,朱珠出院了。和过去相比,她除了更瘦了些外,似乎没什么太大的变化。高寒开着新车来接她,她来来回回扫视一遍,冷笑道:“这是你大哥给你的奖励?用我们的孩子换来的?”一旁的阿诚吓得面如土色,高寒却冷静如常,一把将她打横抱起来,丢进后座,锁上了车门。阿诚本以为朱珠会挣扎,没想到她却顺从地闭上了眼睛:“开去哪里都好,死了最好。”一路无言,回到公寓,朱珠先一步进门,端坐在沙发上。她开始没心没肺地笑,高寒觉得恍惚,仿佛回到初识的那年,她天真又固执地抬起头,说,我愿意。他不知道她后悔没有,但在他心中,他早就后悔了。后悔因为一己之私,毁掉了她原本最美的笑容。他静静地站着不动,等待朱珠最恶毒的诅咒和辱骂,但朱珠却始终保持着笑,最末,扬起头看他的眼睛。她的声音冷静又诚恳,像是跟他商量明天的菜色:“高寒,你甩了我吧?你知道我没有勇气先离开你,所以求求你,甩了我吧!”说罢,朱珠又对他微微一笑。高寒感觉自己的血液凝固了,从脚底冷到心里,过了很久,他慢慢闭上眼睛:“让我想一想。”那之后没多久,高寒外遇的消息便不胫而走。据说那天外出的朱珠一进门,便发现高寒和别的女人堂而皇之地躺在自己的床上。然而朱珠却意料之外的气度非凡,非但没有一哭二闹,反而麻利地收拾好东西转身离开。高寒没有追出去,像朱珠曾乞求的那样,他选择成全她。而从此以后……他再也不需要什么从此以后。当朱珠再接到阿诚的电话时,已是可欣婚礼后的好一段时间。“大嫂……”阿诚语带哭腔。朱珠一愣,冷声道:“还不记得我说过什么吗?”可阿诚却置若罔闻:“大哥砍了人,很严重,是对方帮派的老大,现在已经被抓进去了……大嫂,你知道吗?大哥完全为了你,老大说如果这次成功就放他离开……大嫂,有件事大哥从来不让我解释给你听,但我实在忍不住了,你们的孩子真不是大哥的主意打掉的,他那时候被老大关着,都是老大,他说你会影响大哥……”阿诚激动得语无伦次,朱珠打断他:“我知道。”“……你知道?”阿诚傻住。是的,她知道。正因为知道,才不愿彼此为难,才决意离开他。高寒的大哥说得没错,她会是他的弱点。但他不知道的是,她其实是最不想让他为难的那个人。朱珠的泪落下来,就算他后来佯装换了无数个女人,一副恨她入骨的姿态又如何,他依然是爱她的,就像她爱他一样。而这一生,她都不会像这样再恨一个人,也不会像这样,再爱一个人。“好了,你不要着急,我会想办法的。”朱珠柔声向阿诚交代,末了,又添了一句,“可欣没有忘记你。”电话那头的大男人忽然就哭得像孩子一样歇斯底里,朱珠觉得眼酸,偏头望向镜中,才发现才发现镜里的人,早不复当年的神采。冥冥中,她知道这一世和高寒是很难再相守了,但那又如何呢?这一世结束,还有下一世,下一世结束,还有下下一世……她与他,本是约定了生生世世。——你愿意爱我生生世世,永不后悔吗?——我愿意。后记 A我就在这里跟你说再见我在哭。当我关掉房间里最亮的那盏灯,小心翼翼地将完结的稿子拷贝到 U 盘,再用这台新的上网本打开的时候,我开始哭。当然,在此之前我曾无数次想象过这个场面,也笑嘻嘻地跟很多人表示说,写完这本以后我一定会哭的。但我没有想过,我真的会哭。要知道,最初的最初,我没有打算写这个故事,和把它讲给别人听相比,我更加矫情地希望把它烂在心底,烂到十年、几十年之后,故事里的那群人再相聚,看命运赋予了我们怎样的变化,尔后再碰一杯酒,一笑泯千愁。但我知道,这样的事情今生都不可能有发生的机会了,因为现实中的我与唐熹微,已如一句很流行的话所言,变成了“最初不相识,最后不相认”的状态。没什么可惋惜的,故事有故事的曲折,生活也有生活的说法,而所谓的遗憾,大概只是气急败坏过后,静下心来写这本书时回忆起的小细节。在此之前,我竟从不知道,自己的记忆力可以这么好。犹记得写这本书最初的三分之二时,我仍在家中悠哉悠哉地过寒假。每个夜里,有妈妈在旁边帮我冲咖啡,煮宵夜,我便心安理得地敲键盘一整晚,等到天蒙蒙亮,才慢吞吞地洗漱好,下楼买早饭。我喜欢小区对面一家快餐店的牛肉面,经常是闷头吃完,再打包一份带回家给我妈。那时候她通常还没有起床,要我三番五次地催促过以后,才睡眼朦胧地走出来洗漱。不得不承认,我和我妈很多时候都是距离产生美的那种关系,我们可以愉快地相处一个假期,却没有办法和平地面对面一整年,这其中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我们有着太相似的性格。敏感倔强还容易暴躁。还记得当我刚刚写进状态的时候,我们又狠狠吵了一架。我故技重施,拿起背包和电脑意欲走人,她拦不住我,只好放行。我边走边哭,下了电梯,才开始给周围的朋友打电话。顾斯彤和单霓的原型不在国内,我也早跟唐熹微断绝往来,宋嘉的原型家教甚严,大晚上不可能出门,唯一能够二十四小时包容我无理取闹的人,只有向远的原型,也就是我一直挂在嘴边的蓝颜哥哥。那天我涕泪横流地抱着电脑去附近的快捷宾馆开房,向远哥哥无辜地从床上爬起来顶着寒风给我送宵夜。当我恬不知耻地坐在床上吃光了他买来的烧烤后,他点了一根烟瞥了我一眼:“你这个女人还真是如狼似虎啊。”我不仅没理他,还蹬鼻子上脸地抢过他的烟盒,抽了一根出来,啧啧地鄙视道:“这玩意好难抽。”但不妨碍我点燃了照抽不误。那天向远没有问我吵架的细节,只叮嘱我早点睡觉,然后在凌晨两点半风尘仆仆地赶回家。他走之后,我本来正对着文档敲字,却心头一热,在 QQ 上留言给他,你的角色名字想好了,要不要鉴定一下符不符合你审美?……我想这篇后记写到这里,肯定会有人忍不住要问了,那么,故事里的梁乐薇到底是不是你?裴子煜呢,他真的出现过吗?关于这一点,我只能诚恳也遗憾地表示,梁乐薇是我,我却不一定是梁乐薇。至于裴子煜,说他是出现过的人,倒不如说,他综合了那些出现过,以及没能出现在我青春的人种种。换言之,他曾是我的理想型。聪明,霸气,有底线,又有趣还懂进退的人,一度是我心头所好。只可惜跌跌撞撞这么久,我只遇过周卓宇,却从没得到裴子煜。写到这里,我想我要留一段给一个人。那个人曾说,哪怕只单独给他一句也是好的,但我却真心知道,怎么可能只有一句。若是没有他的安抚和鼓励,这个故事我大概写到第八章的时候,就再也写不下去了。因为那天晚上,我和唐熹微被迫凑在一起吃了一顿饭,甚至头脑发热地谈到了恢复邦交。她叫来了周卓宇,我们莫名其妙地灌了几瓶酒,临走时,我才开始觉得恍惚,这样就算是推翻了过去的坚持?我越想越难受,当晚回去面对着雪白的文档界面,甚至写不出一个字。然后我哭了。我不记得那天他跟我说过什么了,但是那种情绪一直延续至今。我想就算活到现在,我都一直在做着一件匪夷所思的事,并且因为这件事,永远得不到幸福。我做的事便是,喜欢我的我不喜欢,我喜欢的……却不能在一起。我们不会在一起,从某种微妙的情绪滋生的那刻起,作为两个聪明人,我们就已经这样盖棺定论。他的人生还应该有很多可能性,不能因为某一种,就斩断另一种。所以不如告诉自己,地球总归是圆的,曾期待过的奇迹,又或是回归,最终总会发生,并无需太过执著。我想,这是在彻底告别周卓宇后,我学到过的最好的一件事。值得一提的是,写这个故事时,顾斯彤和单霓的原型一直在大洋彼岸追“连载”追得热火朝天。虽然到最后她们一致表示,这个故事的剧情已经发展到和她们半毛钱关系都没有了,但我们都知道,总有些情怀是真的。所以真的不必太执著故事里的事是否有发生过,你知道,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这才是我坚持写下去的乐趣所在。又或许这本书不会是我写过最好的,却一定是最真的。因为我想用它来偿还我缺失的某部分青春。最后,感谢所有给过我关怀帮助和鼓励的人,记得在第一本书时,我曾洋洋洒洒地写了一大篇致谢名单,到了第二本,也总该学会进步。所以这一次,我只说你们,谢谢你们,若没有你们,便没有这本来得有些迟的青春记事簿,又或者爱情墓志铭。而道过一声再见后,惟愿所有人未来的路都可以走得更好。那夏2011 年 3 月 10 日凌晨 2 点 43 于租屋后记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