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读初中的时候,我们班有个女生很喜欢方少爷,而我又和她是同桌。晚自习的时候,我俩常脑袋凑脑袋说悄悄话,见证了彼此最傻最天真时代里的那些少女情怀。就叫她二颖吧。初二那年,那时候刚刚开始流行过520,我怂恿二颖去给方表白。其实当时二颖喜欢方这件事给我的感觉就是“全世界都知道,就是那货不知道”,总之到现在我都怀疑那货当时只是在装逼。晚自习二颖怀着特忐忑的心情给方传了张纸条。没多久纸条就被传了回来。据二颖当时的话说,看着方接过纸条轻飘飘地扫了一眼然后拿着笔漫不经心地在纸条上回复的时候,她的心就跟被人夹在弹弓上似的,时刻准备发射。收到回复后的纸条,二颖紧张地打开,我八婆地凑过去一看。八个字。“好好学习,远离早恋。”2.方少爷读初中的时候,是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大学霸。我学习笨,是老师眼里“死读书”的典型,初二一次大调座位,我摇身一变成了方同学的同桌。学渣遇上学霸,不知道是谁的灾难。我当时最大的感受就是,好棒,我要近朱者赤,好好学习,从此数学物理都不怕!然而理想多美好现实就有多残酷。方少爷的做题速度和反应能力完全不是我等凡人所能企及的,那时候我问他一道数学题,通常的情况是,脑子还没从第一个步骤中转过弯来,方已经把笔一扔,问:“懂了吗?”懂你大爷啊懂!!!既然有求于人我能不低声下气嘛,只好低眉顺眼地央求道:“那个……能再讲一遍吗?你太快了。”他又惊讶又无语地看了我一眼,强撑着耐心给我讲第二遍。“这下明白了吗?”又来!没懂啊没懂!“有点明白了,但还不是特别清楚。”第三遍结束后,我眼巴巴地看着他,等着他再问我一遍“懂了吗”,结果这货把练习册一推。“事不过三。”3.初中的头两年,方少爷的名字是我们班的活招牌,用我们老班后来的话说就是“那是他最容光焕发的两年”。老班是学校人事科的科长,一副凶相,当年在年级里是何等让人闻风丧胆。能者多劳,往年学校最嚣张垫底的班级,非他莫属。到我们这一届,上头抓得紧,学校被迫无奈取消了唯成绩论的分班制度,全部打乱,实行平行班制度。方少爷是开学一个月后转来的,那时候年级已经结束了第一次月考,我们班成绩平平。老班本想着这大半辈子了终于摆脱了垫底班,有了拼成绩的机会,结果我们班第一战就落得一个铩羽而归的下场。我清晰地记得老班在方同学转来那天,不经意间叹了口气:“又来了个拉低平均分的。”没多久就期中考试,出结果的那天,老班拿着一叠年级排名、单科排名的打印纸,笑得跟个弥勒佛似的走进教室,一张嘴就把年级第三的方同学夸上了天。我永远记得那天,老班念出方同学的成绩后,我随着全班齐刷刷的目光转头,看见一个少年,青涩的脸,专注的目光,落在学生时代白纸黑字的试卷上。4.初一那年,我对方少爷的所有了解,全部来源于柳夏。那时候的她个头已经很高了,又特立独行地喜欢坐在最后一排,和方同学做了一个学期的同桌。我俩家住得近,每天放学都结伴而行。她的属性根本就是个话唠,每天有说不完的话,跟她走在一块儿,我基本只有“口水被憋臭”的份儿。印象最深的是,她每天都要在我耳边吐槽。关于方少爷,翻来覆去就一句话。“那个自恃清高的家伙!”5.我俩在一起后,关于上面两件事,我都问过方少爷。“哎,方大少爷,当年老班领着你进教室那天,为什么评价你是来拉低平均分的?”我笑得浑身发颤地调侃他,“啊哈哈哈哈是不是因为你那时候的面相透着一股傻劲儿啊?”他白我一眼:“我就算傻,也是十年前的事了。你以为谁都像你,一路傻到了现在?”“……”好吧,算你赢,我忍气吞声地接着问,“那你能告诉我,你当年为什么不爱理人,还自恃清高?”“我那不叫自恃清高。”“那叫什么?”这货丝毫不知廉耻地回:“遗世独立。”6.初三的时候,学校为了升学率,结束了平行班制度。一场考试,把十几个班重新打乱,再分类时,已经贴上了“普通班”“重点班”“实验班”的标签。上帝眷顾,我竟然当了一回凤尾,和方少爷依旧是同班同学。因为深知实验班的残酷,脑子不好使的我,那一年跟安了发条似的,成绩笃笃笃地往前冲。也是在那一年,方作为问题学生,站在教室外的走廊上,被年级主任当头痛骂。那一天我印象特别深,月考成绩刚刚出炉,向来不出众的我因为进步太快被老班当众表扬,还给我换了个座,被提溜到了教室前排。一侧头,年级主任训斥方同学的画面,一览无遗。方同学可是整个年级里年级主任最器重的雄性啊,这货居然通宵泡网吧被抓包,三好学生人设毁于一旦,总之我当时完全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随着年级主任的训斥声越来越大,我不免跟着遗憾起来,方同学这几次的月考成绩放在一块,整个就一递减数列,祖国根正苗红的大好少年难道要就此堕落了?那是我记忆中第一次为无关紧要的人而忧心忡忡。也是我第一次认真地打量方,很瘦,个子刚开始往上蹿,双手反在身后,背微微躬着,典型的少年驼。年级主任指着他疾言厉色地吼,他安静地站着,不反驳,也不认错。以前我不能准确地看出他的眼里装着什么,现在回想,应该是年少不羁吧。7.从小被我暗恋过的男生,有个共同的特点——学霸。还得加上一个前提,长得好看的学霸。当初决定和方在一起,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学习好,还特招老师喜欢。爱情里有个互补定律。我想大概就是因为自己太笨,才无比崇拜脑子好使的人。我记得高中的时候,有次放学回家,我问方怎样能学好数学。他反问我:“上课好好听讲了吗?”我点头:“听了。”他又问:“题练了吗?”“练了。”“不用问了,你没法学好数学了。”8.记忆是一条线,一旦拉起,可以牵动一连串相关的回忆。高中的时候,我们学校在学生的时间剥夺上极其残酷,每个礼拜只有周六晚上和周日下午可以休息。数学简直是我学生生涯中第一大痛。在学习上,我是特别一根筋的人。那时候我奉行的一条准则就是——杀不死我的只会让我更强大。数学确实没有杀死我,但也没有使我更强大,因为我每天都被折磨成一副要死不死,奄奄一息的样子。某人见我实在是痛苦,主动提议周六晚上给我补习。我乐坏了,各种行贿,给他带早餐,买礼物,还答应周日下午和他出去约会。到了给我补习的那天,我懵了。某人以他强悍的理科思维神速地写下步骤,然后推给我:“自己看。”“自己看吗?”这简直不可思议,我问,“确定让我自己看吗?”“有问题吗?”我呆若木鸡。他看出我的愤怒。“很细致了,如果还是不懂,可以问我。“于是我悲哀地得出一个结论:晋身为女友的莞尔同学,比起当年单纯的同桌关系,并没有得到任何的优惠待遇。9.高中那会儿,我俩都是骑自行车回家。我的那辆特别小巧,典型的小女生粉嫩折叠车,非要载人的话,后座的人必须站着才行,坐着的话,再短腿的人,脚都会着地,极不舒服。后来方同学的车被偷了,有段时间,他都是走路上学。放学就骑我的自行车,然后我扶着他的肩膀站在后座上。在第一次尝试之前,我垂死挣扎地提出抗议。“我不要,太引人注目了。”“没事,没人会仔细看你。”“被老师看到了会受处分的。”“老师不管这个。”反正最终是被他说服了,如今过去这么多年,每当有人问我青春的感觉是什么,我总是会想起那个画面。放学时蜂拥而出的自行车队伍里,我怯怯地站在后座上,不用低头,就可以看见无数颗最灵活最年轻的脑袋。最丑的校服,最青春的面庞。还有骑着自行车的,最好的人。10.没多久,方同学就买了一辆山地自行车,特酷炫。每次一起放学回家,为了配合我慢悠悠的小粉车,他都骑得特别慢,用他的话说就是“空有一身与劳斯莱斯比肩的速度,对手却是萌萌哒蹦蹦车”。我朝他翻了一个大白眼。其实我眼馋他的自行车后座很久了,后来实在是馋,我连着一个星期都没有骑车上学,在我妈面前美其名曰走路上学锻炼身体,实则一走出老街巷子,就俯冲向在巷子口等待多时的方同学。以至于那一整个礼拜,方同学都特别辛苦。新的一周,我决定放过方同学,继续临幸我的小粉车。我妈纳闷地问:“怎么不走路上学了?”我心虚地答:“骑自行车比走路更锻炼身体。”歪理!11.似乎每个人都曾有一段不堪回首的中二病史,方少爷也不例外。他中二时期最显著的症状,就是他那一头自以为酷炸天的发型。女孩们喜欢留又厚又整齐的刘海,走路时马尾辫一甩一甩地带着风,跟走T台秀似的。男孩们则喜欢留碎碎长长的刘海,遮着眉挡着眼。耍帅的时候,嘴巴吹风,将额前刘海吹得一起一伏。或者用食指一拨,以为全天下的女孩都会晕倒在自己帅气而潇洒的动作之下。方少爷虽没这么夸张吧,但也货真价实的中二过。刘海长到遮眼,宁死也不剪,理由是拉低颜值。校服一年四季不拉拉链,理由是影响帅气。牛仔裤偶尔卷到九分长,理由是显腿长。现在的他一点儿都没当年可爱了。在路边看到男生卷裤腿,他要啧啧啧地吐槽一下人家的衣品;头发剪得利落而干净,稍长一点就跟长了虱子一样难以忍受;在公共场合看到腻腻歪歪的年轻小情侣,他会嫌弃地拉着我走远,还说人家影响社会风气。时光一去不复返,洗去一层青涩,沉淀下稳重的成熟。我怀念他过去的中二,也珍惜他现在的成熟。过去的,现在的,还好都是我们的。12.《致青春》是我读书时的启蒙言情小说,就是因为这本书,我一头栽进了言情小说的坑,从此一跌不起。到现在呢,我还是那个看到好看的小说可以熬夜到天明的玛丽苏少女。我以前特傻,觉得喜欢的东西就一定要和人分享,也不管对方喜不喜欢,叽里呱啦在别人面前疯狂推荐,安利到对方接受为止。方同学长期处在受灾第一线。《致青春》这本书就是我强塞给他的。“必须看完,看完之后,我要和你探讨读后感!”我超强势。他丢回给我:“拿走,我不看这种小说。”“真的很好看,你看吧看吧,你看完之后,一定不会后悔的!”“谈情说爱,有什么好看的。”“那我们也谈情说爱,没意思咯?”他败下阵来,不情不愿地说抽空看。等到黄花菜都凉了,他终于看完把书还给我,我激动地问他好看吗好看吗。“还行吧。”出乎我意料的答案。“你觉得哪儿好看?”我急切地寻求共鸣。他短暂地思考了一下,说:“郑薇第一次去陈孝正宿舍留宿那一次,最好看。”我呆了一下,继而面红耳赤。某人见我的脸红成猴子屁股,拍一下我的脑袋,叮咛道:“记住了,这种书不能给两种人看。”我:“?”“好奇心旺盛的少年和血气方刚的男人。”13.我高考那年,正值《致青春》上映。我和方同学、二怡和佟哥(二怡当时的男朋友)四个人一起去看了这部电影。作为小说党,电影呈现出来的效果差强人意,我和二怡特别不争气,电影结束的时候,依旧哭得眼泪鼻涕纵横。两男生不太能get到女生的泪点,自觉走在我们身后,发挥保驾护航的功能。我和二怡则走在前面,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交流着彼此的观影感。每次想起那个场景,我的鼻尖就会感到酸酸的。不记得为什么会是我们四个人一起去看的这部电影,想不起是谁先约的谁,也想不起为什么被约的那个人会答应。那天晚上我们肩并肩走了很长的路,说了很多的话。一直到岔路口分开的时候,我们的眼眶都是湿的。岔路口之后的路,是方同学陪我一起走的。他问我:“你们的关系算是和好了?”我和二怡之间,闹不完的别扭,消不去的尴尬,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都很努力地经营着残垣断壁般的友谊。相约看电影应该就是当时的策略之一。我没有回答方的问题,因为我也不知道。第二天在学校和二怡遇见,果不其然,我们依旧是熟悉的陌生人。后来我想啊,不论是什么感情,失去并不可怕。真正令我们害怕的,是《致青春》中郑薇失去阮阮的那种失去。如果我们的失去,意味着别人的得到。那我们无需太悲伤,因为幸福只是在玩接力的把戏。如果我们的失去,意味着一切的终结。那我们最好祈祷,它永远也别降临。我失去了二怡,但我早已不悲伤,因为我知道会有人代替我跟她说“认识你真好啊”。14.前些日子,高考陆陆续续公布分数。每年的这个时候,我就会想起数年前的自己,那个拿着手机给他打电话哭得撕心裂肺的自己。我说:“我考砸了。”他说:“没事,想留下还是决定离开,我都陪你。”我自动屏蔽他所有的声音,只当他是一个发泄桶,一个劲地说“我考砸了我考砸了我考砸了……”,像一个冷冰冰毫无温度的复读机。这个电话打了多久我不记得了,应该很久吧,至少它成功地让一个女孩从崩溃地放纵自己到平静地接受事实。直到挂下电话,我才猛然反应过来。他考得怎么样?15.方同学没考好,他的家人、朋友、老师,包括我,都清楚地明白,那不是他的水平。填志愿那天,我俩约在网吧见。我问他:“你甘心吗?”他风轻云淡:“没什么。”录取通知书到的那天,我又问他:“你真的决定离开吗?”他一身轻巧:“真没什么,不想读了。”后来他妈妈给我打电话,她说,你帮我劝劝我儿子,这个分数根本配不上他的水平,她还告诉我,方同学的班主任专门打电话到家里,邀请方同学上他家吃饭。这顿饭的目的不言而喻。方婉言拒绝了。很久以后,我问他:“当年你坚决不复读是不是因为我啊?”因为我才是最不想读书的那一个。他一时口快:“废话,要不是……”说完发现自己好像漏嘴了,又立马改口转移了话题。《匆匆那年》里陈寻为方茴放弃了一道十四分的大题,我坐在电影院里笑着骂他太蠢太可笑。后来我发现,我们何尝不是五十步笑百步。我为此耿耿于怀到现在,我想过,如果不是我,他现在的这条路应该会更坦荡更宽阔吧,我问他:“你后悔吗?”他反问我:“你怎么知道我现在这条路不光明?”我们回想青春,总觉得那个时候的自己太傻太天真,那是幼稚鬼的说法,成熟的人只会笑着说,那时候的我们,简单又纯粹,美好又善良。16.身为一名运动低能儿,在女生众多的文科班,运动会参赛人员名额自然落不到我头上。高二那年学校举办运动会,我乐得清闲,到处给认识的参赛小伙伴喊加油。二怡的运动细胞比我还少,我俩正好凑一块儿逍遥快活。运动会第二天,二怡拉着我去小卖部买了一瓶脉动,又拉着我直奔高二男子组1500米中长跑决赛现场。我纳闷:“我们班没有人进男子1500米决赛啊。”二怡说方某某进了,等他跑完了,她要在赛道终点给他送水。方某某?我歪着脑袋回忆了一下。哦,他啊,我们共同的初中同学,初二的时候,我们还做了一个月的同桌。没什么交情,话也很少说。中考之后,交集更是为零,彼此的印象大概都是脑海里一个冷冰冰的名字。但是二怡和方某某玩得好,属于互道“兄弟”的情分。我跟着二怡一起去看方某某的比赛。走在中途的时候,裁判员已经吹响了预备开始的口哨,又往前走了几步,运动员们飞驰的身影从我和二怡面前掠过。我当时鬼使神差地冲着跑道大喊:“方某某,加油!”声音特别兴奋高亢。二怡跟着喊了第二声。等他们跑到最后一圈的时候,班委突然有事找二怡,二怡把“脉动”塞到我手里就走了,临走前嘱咐我务必把水拿给方某某。我拿着“脉动”跑去赛道终点等着,没多久方某某冲刺完终点线,他们班有同学过去搀扶他,也有人给他递水。我跑过去,把水送到他面前说:“方某某,二怡让我给你的。”他当时正在喝同学递的水,气息也特别喘。听到声音,愣了一下,然后接过水对我说谢谢。任务完成我正要走,他忽然叫住我:“等等。”“什么?”我回头。他看了我一会儿,然后说:“没事。”“哦。”我转身回去了。这是我们高二重新认识的第一步。17.运动会之后,我俩的交集莫名多了起来。在停车场开锁的时候,看到他也在;去小卖部买零食,经过篮球场,发现他在那儿打篮球;去办公室找英语老师讲题,碰巧遇上他们班主任正在训他……就连和二怡瞎唠嗑的时候,他也时不时出现在我们的八卦话题里。一个人的存在感怎么能以坐火箭的速度在另一个人的脑海里biubiubiu地往上蹿呢?当时我没想过这个问题,现在偶尔会玩味地回忆起那段似有若无的萌芽期。大概世界上真的存在缘分这种东西吧。18.我问他是从什么时候决定追我的。他说他压根就没追。好气啊,我顺了一口气接着问:“某人每天送奶茶是怎么回事?某人每天故意在停车场等我是怎么回事?某人还特意通过初中班级群加了我的QQ来聊骚又是怎么回事?”他随口胡诌了一套理论。“男生面对不喜欢自己的女孩子,用尽心思讨她的喜欢,是所谓追。至于你,我早就看出来了,你对我有意思,所以我这不叫追,叫对症下药。”好气啊,我继续顺气,把自己的毛撸顺,尽量不发飙。“你哪儿看出来我喜欢你了?”他鄙夷地看了我一眼,说:“蠢,你不知道你会脸红吗?”我回忆了一下,好像真的是这样,年少时在学校,无论是无意地撞见,还是刻意制造的偶遇,只要看见他,我就感觉那天的天气好热啊,脸颊都热到发烫了。19.说起上面这个,某人就恨得牙痒痒。“想当初你多可爱啊,动不动脸就红成个猴屁股,瞧瞧你现在,脸皮厚到要上天了。”我气火攻心:“你以为你比当年好到哪儿去,以前还有点脸,现在每天都不要脸。”“我哪儿不要脸了,我要脸的时候多得是。”我朝他翻白眼:“哪儿呢哪儿呢,我怎么没看到。”他戏谑地笑了笑:“被你亲的时候。”妈耶,我暌违已久的脸红啊。20.确认关系后的第一次约会,我们去的是江边。正值傍晚,天色昏黄,将暗未暗,不远处跨江大桥上的灯已经亮起,像盘踞着一条金色的长龙。风景真好啊,视野宽阔,晚风习习地吹着。我们谈学习,聊学校的八卦,废话连篇,却无比快乐。气氛真好,一直聊天会不会浪费掉了呢。我不动声色地将话题转移到了电视剧,又不动声色地把话题越缩越小,最后成功锁定《恶作剧之吻》,然后拿出手机,眉飞色舞地给他讲剧情,给他看剧照。就在我暗自腹诽这人怎么这么迟钝的时候,方少爷问:“要试一试吗?”我懵了:“啊?”他也不好意思,耳根通红着撇开眼:“你刚才给我看的第二张照片。”第二张照片是直树拨开弟弟江裕树的脸弯腰吻湘琴的画面。我鬼使神差地应了声:“好啊。”我红了脸,他红了耳根。两瓣唇轻轻一碰。这是初吻啊。拙劣极了,但是真齁啊。21.有初吻就有初抱。当时年级月考排名刚出来,我考得烂爆了。学生时代,我的成绩起伏和重症患者的心电图一样,一会儿攀高,一会儿暴跌,旁人看着就心惊胆战。我妈每月必问考试成绩,她不一定会骂我,但每次都习惯以一声低落的叹息表达对我的失望,以致于她的叹息声成了我学生时期的阴影,并可悲地影响至今。考得差,意味着没法交差,意味着我妈的叹息声会一直笼罩着我,直到下一次月考才有可能消散。和方一起回家的路上,我就像一只被人扎了洞的气球,风吹不起,人吹不鼓,蔫蔫地瘪着,方说什么,我都有气无力地应着。我们回家的路,会经过一个公园。走到公园的时候,他将车停在外面,然后把我了拽进去。“散散步再回去吧。”我跟着他进了公园,走到一个隐蔽的石子小路上,他忽然停下来,把我拉进他怀里。我一惊:“你干吗?”“抱你啊。”“为啥要抱我?”“是不是开心一点了?”嗯……好像真的开心一点了。22.我们读书那会儿,每个班都有专门负责的包干区,值日那天,我通常会比平时早十几分钟到校,然后扛着一把大扫帚一边咬着包子一边跑下去扫地。包干区的位置在去往高三教学楼必经的林荫小道上,一路上来来往往很多人。我扫地很不专心,一喜欢和人唠嗑,二习惯暗戳戳地用余光偷瞄路过的雄性生物。很奇怪,我眼睛不好使又不爱戴眼镜,基本看不清人的脸,但每次都能一眼就看见他。然后一步两步三步四步……装作不经意地出现在他最显眼的视线里。“今天你值日?”“是啊。”“认真点扫。”他提着早餐上楼,我傻笑着看着他的背影,慢悠悠地继续扫。23.我们这一代人读书的时候,流行玩QQ空间。用个不太恰当的比喻,QQ空间的盛大期完美地和我们的情窦初开到早恋殆尽重叠在了一起。那时候谁谁谁喜欢谁谁谁,那么谁谁谁的空间里一定有谁谁谁的留言。嘴甜奔放的表白句子层出不穷。基本都来自于空间里“你看了忍不住不转的九十九句唯美情话”,一溜儿都是非主流风格。口拙木讷的,一个“踩”字就可以在心上人的留言板上盖起高楼大厦。总而言之,想要窥探什么八卦,去那人的留言板上瞧瞧,没准儿就能挖出什么惊人的奸情。高二的时候,隔壁班有个男生经常跑来我空间留言,留言的内容花样百出。有时候下意识往窗外一看,正好对上他的眼,他正慢悠悠地往我们教室门口经过。有一次周末,男生直接私聊我约我出门,说有礼物送给我。朋友给我支招,好不容易才和这个男生讲明白,终于彻底划清了界限。后来方少爷无意间翻我的QQ空间,看到一连串同一个人的留言,不满问道:“这人谁?”我瞅一眼,实话实说。他“嗯”了一声:“那我删了。”我无所谓:“删吧。”过几天我进QQ,发现空间多了几十条消息,好奇地点进去看,某人居然一连发了好多条“踩踩踩踩踩”。啧,这人可真幼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