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

所谓活着,有时终究只是一个人内心的旅程。——《贝壳》 原来再大的雨,都是昨天的雨。昨天的雨,怎配淋湿今天的衣。——《昨天的大雨别淋湿今天的衣》 你走了很远的路,攀了很高的峰,可是你的根,它始终在那里。那些再也回不去的时光,它有时叫青春,有时叫故乡。——《回不去的年少时光》

人生篇
这一生,我们所担心的事情,有90%最后并没有发生。而发生了的那10%,其中有一半反转成了好事。
很多的悲伤最后都没发生
有个姑娘吧,就叫她小绿。
小绿还是个少女的时候就很忧郁,她来自一个很坎坷的家庭,所以从小特别缺少安全感。尤其当她母亲因为遗传病而四十岁就过世,而她也被检查出同样有这种遗传病后,她就一直悲观地觉得,生命就是在一天一天走向枯萎。
思考得很多的少女,就容易具有一种同龄人少有的别致气质,小绿长得只算清秀,但却得到了学校最帅的学长的喜爱。
学长约她一起晚自习,陪她做功课,在她迟到匆匆奔过校门口的时候,利用小小职权放她过关。
但是高中一毕业,小绿去了外地读大学,立刻换掉了自己的电话号码。
她蒙着学校新发的被子哭得眼睛又红又肿。
大学校园里情侣如织,到了大三小绿还是没有谈过恋爱。
暑假去打零工的时候遇到一起发传单的大男孩,大男孩是和她同龄的医学生,后来追她追得厉害。
打起电话来有说不完的话,每天挑最红的苹果送来逗她开心。
她想那跳动的心情应该是爱的感觉吧,即使生命短暂,是不是也应该有一次爱的机会呢?
她试着和他约会,但不久后他被她的疑神疑鬼弄得快要疯掉。
她感觉到他的无奈,也怨恨自己的不懂事,主动离开了他。
每个朋友都觉得小绿是个很善良很美好的姑娘,但她的问题就在于她实在太多担心。
她在每件事还未发生前,就先预设好几种结果,而几种结果里必有至少一种是不幸的,然后她就会一直沉浸在那一种可能里。
然后带来很多的负能量。
不敢开始,也不敢走下去,可时间一天天流淌,再流淌。
日子还是得过。
我们都暗暗地觉得,小绿这一生大概是悲剧了,也逐渐相信,她的病真的会带来一场中年早逝的凄然结局。
但几年以后小绿还是结婚了,老公是个很帅的年轻商人,对她很好,两人如漆似胶。
最神奇的是,一年后小绿怀孕了,咨询过遗传科专家后,她决定生下这个孩子。
那种遗传病有50%的几率遗传,但即使是不幸遇见那50%,也只有极少的几率会像小绿的妈妈一样严重,甚至早逝,绝大多数的人,都能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得很好。
小绿生下了那个孩子,孩子确有遗传,但不严重,几乎对生活没什么影响。
她平静地接受了这个事实,也积极地继续生活下去。
我们曾经担心小绿一生孤苦生无阳光,但最后什么也没有发生。
小绿曾经设想过她人生无数种不幸的可能,但最后也没有多少坏事真正发生。
小绿说,她是一次去医院做例行检查的时候,因为害怕坐在走廊上哭,被陪妈妈来看病的年轻商人看到,他说,她坐在那里无助哭泣,很干净很柔弱的样子打动了他。
然后居然顺利相约一生。
看病不是快乐的事,但它成了缘分。
其实,这一生,我们所担心的事情,有90%最后并没有发生。而发生了的那10%,其中有一半反转成了好事。
人生如梦,不醒来看不到结尾。而我们,只要不焦躁,不放弃,闲庭信步地走下去。
提前设想那么多那么多不快乐,把原本快乐的部分也过得苦涩,又有什么好?
你有时想快点长大,长成一棵树的样子,认真而充满尊严,但你不知道那是不是最好的。
回不去的年少时光
有那么一个地方,你一直不敢回去。
记忆里那个窗外可以看到不远不近的青山,夏日里的深金色阳光静谧而昏然,数学老师讲课的声音应和着老式的吊扇,嗡嗡嗡地重复在耳畔,像一首不那么悦耳的催眠曲。
上着体育课的少年总是冒着热汗,白晃晃的T恤与红通通的脸庞彰显着蠢蠢欲动的青春和年轻的肆无忌惮。
有时会有突然的动静打破这画面,一枚白色的半截粉笔气势汹汹破空而来,你吓了一跳,猛地抬头,却看到中弹的总是不远处的其他同学。
然后是老师的怒吼,同学中渐渐放大的议论声,最后一切都归于沉寂。
你继续等待下课铃响。
那一条小路,即使闭着眼睛,你也不会走错。
路的两边是浓密高大的梧桐与香樟,茂密的树冠掩映着整条小路,即使是再烈日的午后,也满是凉意。
路的两旁,分布着零星的小卖店,你经常光顾它们,有的时候买下五毛钱的冰棍,有的时候用一块钱硬币租上一沓漫画书。
三三两两穿着校服的少年,或快或慢地行走在这条路上,不时有女孩轻声的嬉笑,男孩彪悍的打闹声。
你不想那么快回到家里,你试图忘记母亲的哭泣和父亲的凶恶,你坐在街边的石阶上,树影斑驳在你年轻而光洁的肌肤,你的画笔轻轻转动,心里有着彩色的安静的泡泡慢慢浮现。
你有时想快点长大,长成一棵树的样子,认真而充满尊严,但你不知道那是不是最好的。
那是琉璃光阴里让人流泪的小小碎片。
就在这日复一日的光景里,你的青春急急而行。
多年后你身在遥远的城市,你很少想起以前的事情,办公室窗明几净,巨大的绿叶植物在空调的徐徐凉风里轻轻摇摆,你的桌上摆着几部手机,天南海北的商业谈判从未停止,你习惯了淡定地摁断一个,再微笑着接起另一个。
你像一尾寻找到了新水源的鱼,你告诉自己这里很适合你,你没有长成一棵树,但你是一尾拥有宫殿的鱼。
你不知道为什么你会在午夜的时候感到心悸,你想你拥有了很多,但你一定丢失了一些东西。
因为你努力地挣扎想要追寻更多,却总是发现越发难以平静。
只有一条途径你未曾尝试,那就是走回去。
你最害怕的秘密,一定就在最开始的地方,它一直在那里,但你不敢回去。
答案在十年后悄然揭晓,你因了其他事情,需要路过那一片土地。
你以为自己足够镇定,你早就练就了沉默的面色,泰山压顶也云淡风轻。
但是豁着牙守着干货摊的老人用力拍击你的双手时,一丝少年般的惶恐蓦地滑过你的心头,一瞬间仿佛山雨欲来,那些尘封已久的情绪从四面八方风涌雷动,它们如怪兽般怒吼着,轻易踏过你身体的每一个细胞,你甚至不知道该怎么哭,怎么笑,怎么动作,怎么回应。
你笨拙地低下头,任他们责骂,仿佛是十年前那个离家出走的小孩。
但是那么久那么久的时光,那么沉那么沉的梦回,它们在这惊天的喧嚣里,渐渐安静下来。
你获得成功的时候,它们不曾安静;你寻到新家的时候,它们不曾安静;你以为忘却的时候,它们不曾安静。
你看着那一片青山顶上,你父母的坟茔就在那里。
你终于可以毫无形象地哭出声音。
你走了很远的路,攀了很高的峰,可是你的根,它始终在那里。
这就是你无法安心的原因。
也是我们行走于世界角落的每一个人,在出发很久以后,看不见来时的路,忘记了启程的理由,最后迷失在雾霭里的原因。
那些再也回不去的时光,它有时叫青春,有时叫故乡。
而这一生,走得太远的我们,都将是拼尽生命去逃避苦痛却最终沉默接受的人。
在接下去余生里的一年又一年里,每一年,我们只允许有那么一次时间,回首年少旧梦,会奢侈地心酸地为求而不得哭泣。
一句善意或者一句恶言,或者于自己只是分秒间的爽快,于对方却可能是一生的噩梦或是福音。
假如每一颗真心都被温柔相待
在我还小的时候,并不流行高个子女生,而我长得很高。
那时娇小玲珑的女生比较符合流行审美,而每次站队排在队尾的人,就会被归为傻大个,于是个子高的女生,都恨不得变成驼背。
我因此而讨厌站队很多年,也讨厌自己的身高很多年。
我天生头发浓密,现在每一次去美发店,发型师都会很欢喜地摆弄,觉得非常好做造型,充满空气感。
但是在我小的时候,大家都把头发天生顺滑一丝不乱归为漂亮头发,我又是反面教材。
还有那时候,电脑和手机不普及,所以戴眼镜的孩子很少,不像现在已经满大街跑。我遗传性视力差,平时走路坚决不肯戴眼镜,上课的时候像做贼一样偷偷摸摸把眼镜从盒里拿出来。
尽管如此,却仍然逃不过被同学嘲笑。
每个人的青春里大约都有些执拗的暗伤,别人觉得可笑荒唐,自己却为此而备受煎熬。
比如我虽然一直成绩很好,人缘很好,当着学校和班上的各种干部,但是我却曾经日复一日在私心里盼望,愿望用所有这些来换得一句称赞说“你很漂亮”。
真是糟糕,十八岁以前从来没有人说我漂亮。
连家里的表姐表妹中,我也是在外表上最被否定的一个。
于是后来,我也认定自己真是不漂亮,加上家境贫寒,索性对穿衣打扮种种完全绝缘。
结果是大概更不漂亮。
我在十八岁生日过后见到一个男孩子,他长得真是好看,大概就是人们说的那种有着耀眼的光。
但最神奇的是,这个好看的人,他认真地说我很漂亮。
我简直不能相信我的耳朵,这个男孩子本身学的就是艺术,在认为他“瞎了眼”和相信他独到的艺术品位中,我的表情倾向于前者,我的心飘荡向后者。
他陪我去选衣服,去换发型,我还配了隐形眼镜,世界真奇妙,其实没过多久,当有其他的人也开始夸我漂亮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现在瘦高的女生变成赞美的主流,我的头发变成了发型师的宠儿,我当然还算不上真正的美女,可是走在街上,已经足够有自信不再目光躲闪弯腰驼背了。
我的一生中,从来没有那样愉悦的感受,我从将信将疑,到彻底相信,我真的还不错。
也许有人能够了解我的感受吧,那对一个自卑的女孩来说,是多么重要的改变。我一直觉得一个女孩子如果从内心深处觉得自己很丑,那对她的命运绝对是比“穷”“病”“傻”更加致命的灾难。
是一个人真诚的赞美,让我真正抬起了头。
现在有很多年轻的男孩女孩,流行“我个性很直”的立场。但是我一直很不喜欢这种标榜自己“很直”的人。尤其是在一个人的青春期里,有些自私的评价,甚至会改变对方的人生。
当一个人开心地唱歌,有人说“你唱得好难听”,于是那个人可能从此再不开嗓;
当一个人画了朵花,有人说“你画得好丑哦没有天赋”,于是那个人可能放弃了画画;
当一个女生爱上一个男生,鼓起勇气送了一封信给他,男生故作冷傲地把信抛开,引来一片“好帅”的尖叫,没人想过那个女生是不是恐惧再去爱;
而当一个人相貌平凡,你如若夸她一句可爱,她下次见面也许真的会长得多一分可爱。
一句善意或者一句恶言,或者于自己只是分秒间的爽快,于对方却可能是一生的噩梦或是福音。
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上帝,假若每一颗真心都能被温柔相待。
她一定非常非常渴望长大,她一定非常非常不甘曾经抗争,但命运却残酷地把她留在了生病的那一年。
你站在街角不等谁
下半年的某一天,我生了一场很重的病,这场病突如其来,却迟迟不走,一度让我几乎绝望崩溃。
待病情终于有了一些好转迹象的时候,我开始在一个很有名的老中医那里长期吃中药,就这样认识了小瑞。
第一次见到小瑞的时候,我还刚从医院出院,整个人苍白似鬼,奄奄一息,同去求治的病人们都同情地询问病情,得知我的病症中有一个症状是连续几个月不间断的发烧,小瑞的妈妈就过来跟我打招呼。
她说她的女儿的病也有这个症状,而她们已经在全国各地求医五年,几乎去过所有的名医院。
几乎是同病相怜的本能,我抬头看去时,就看到坐在角落里的女孩子,微低着头,沉静得仿佛一座安静的石像。她穿着白色的毛衣,头发很长,双手很乖地放在膝上,睫毛却并不颤动,仿佛没有听见妈妈的话。
一直到医生叫到她的号,她终于站起身来,还是那样安静地低了头,长长的头发遮住了大半的面孔,慢慢地走过去。说是十八的年纪,却分明看上去比同龄人矮小很多。
我没能和她说上话。
第二次见到小瑞是半月后,我们各自的药吃完,又在那医院相遇。
我病情仍时常反复,心中焦躁不已,看到小瑞时,想到这小小的姑娘竟已忍受了五年这焚身之痛,不禁对她心生爱怜。
我主动靠过去想和她说话,但她已经警觉地抬起头来,然后飞快地闪躲开去。
我注意到她手上拿的是一本我上个月签字出片的图书,是我们一个签约作者的大红之作,里面谱写着青春的苍凉迷茫,却也有初恋的甜美芬芳。
小瑞的妈妈说她很爱看书,因为生病,很多的时间已经不能正常上学,就在家看书上网。
她失去了正常的多梦世界,只能蜷缩在虚拟的世界寻求梦想。
我把自己的QQ号码写给她的妈妈,要她转告小瑞,我是她看的那本书的出版公司的总编辑,如果她愿意可以加我聊天。
但后来的许多天我的QQ消息里始终没有出现她。
未曾想第三次见面竟是在那医院最后一次见到小瑞,那时我的病情已经逐渐稳定,发烧被良好控制,全家人喜极而泣,我也如同地狱重生。
然而小瑞的妈妈却在低声哭泣,她刚刚被告之服药良久始终没有起色,老中医也表示爱莫能助。
世上最残忍的事之一,莫过于一次次给人希望,又砸以失望。
那会把一个人变成疯子或者傻子。
小瑞病前是学校里可数的优秀学生,然而病后大量服用药物,她现在已经连生活中非常简单的事情都很难记住,病痛损坏了她的大脑,也损坏了她很多重要内脏器官,她一年一年靠增加药量维持生命,希望却越来越离她远去。
她变得沉默,内向,自卑,怕人。
我没有见过她笑的样子,但想来当年她也一定曾经笑如春花。
她扶着妈妈安静地离去,小小的身子,像未发育成熟的孩子,但她已经不是孩子,她或者已经走完了她一生的路,思考过太多太多。
据说她开始服药后,因为药物作用,身高再无增长,有一年暑假她强行停服了所有药物,那个暑假她的身高立刻蹿高了几厘米,但是她整日整夜在高烧与剧痛中度过,不得不恢复吃药。
病过如我,或者能了解她的感受一二,她一定非常非常渴望长大,她一定非常非常不甘曾经抗争,但命运却残酷地把她留在了生病的那一年。
她做了一个噩梦,再也不能离开。
她路过我身边的时候,抬了一下眼,那一瞬我被她眼里深深的痛苦与迷茫震惊,但是还没有来得及说什么,她已经迅速地低下了头,扶着头发过早花白的妈妈离去。
对小瑞的所有印象,就停留在那一眼的震动中。
后来再没有遇见她,但知道在与我同一个城市里,有着这样一个小小的姑娘,她每日每夜被绝望的病痛折磨着,她和千万健康活泼的女生一样看着我们的书,她一定也在书里的故事中做了自己的梦,但是她什么都不说。
听她妈妈说过,小瑞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爸爸妈妈再生一个孩子,一个健康的孩子,这样,有天她离去时,她会觉得安心一点。
这个心愿让人泪下。
我不知道小瑞还有没有机会康复,她和她的爸爸妈妈,一定还奔波在求医的路上。
我甚至觉得祝福都显苍白奢侈。
然而我除了敲下这些文字,却仍然只能祝福。
祝福你眼里所有的迷茫都终有答案;祝福你此生经历的苦痛都终将平静;祝福你善良的心愿全部实现;祝福奇迹在太阳升起时发生;祝福你有一天站在街角只为看风景,不为等待希望。
你看着风景,唱着歌,轻松地漫无目的地看着时间流过。
那本该是生命最自然的模样。
知道危险后,渐渐不再执拗,渐渐知道有些事情只可远观,那便叫成熟了。
窃花与窃书
文/烟罗
现在住的小区,绿化非常好。
春夏之季,桃红、粉紫、柔白、玉黄的花朵争相盛开在明暗层叠的叶间,此片才谢,那片又开,惹得蜂飞蝶舞,小孩子欢喜尖叫,浮水间色彩斑斓,好一派喜气洋洋。
但小孩子只能尖叫跺脚,却一般不会被允许扑入花丛,戏入水间,一般的家长和保姆都会严加看管,因为知道那美丽之下有刺,有虫,有泥,有细菌。
还是远观的好。
每每这时我就会想起幼时的一件事来。
那是七八岁的年纪,去乡下大伯家做客,说是乡下,其实更像一片农庄,高高的围墙圈起大片的菜地、花田,让没有见过世面的城里小孩一时间看花了眼。
那花是一田一田种的,这片种的玫瑰,那片种的芙蓉,远处种的香草,正是春夏,花朵都艳丽硕大。
那时候的城里绿化并不好,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这么艳这么大的花,小小的心灵一时间如花香灌顶,轰然被打开,只能用目瞪口呆来应对。
尤其是大伯最骄傲的两朵不知是何品种的月季,一粉一白,花朵奇大,竟超过菜碗口,每一片花瓣都有着往日所见月季的整个大小,在阳光下喷香吐艳,有皇后之姿,花株高大,竟须小人儿仰头能望,蔚为奇景。
整个做客假期,我与五岁的小表弟都魂不守舍地围着那两株“皇后”,满心只有一个念头,怎么把它们带回家。
后来我们终于出手了,我们趁着月黑星稀溜出睡房,我们赤着脚踩着露水忍着怕黑的恐惧,我们不顾稚嫩的小手被扎伤的疼痛,我们终于把那两朵月季摘了下来。
那么大,那么香,那么艳。
捧在小小的手里,不止的妖娆淹没了双掌。
然后颤抖着把它们藏在地里的白菜叶下,因知第二天清早就要启程,可以趁着每个人睡眼惺忪把它们藏到车里。
居然就成功了。
不说那一夜不眠的紧张,也不说那车终于开动后的狂喜,更不说快乐羞愧期待的种种复杂心情。
只说那一路车开,我和小表弟一反常态地安静着,紧紧护住座下那两朵秘密,怕它们调皮的香溢出一线,就这样暴露了小小心机。
半天后终于到家,再也按捺不住,从座下抱出那用维尼小熊的袋子装好的两朵娇艳来——
小手掏啊掏啊,竟掏出一捧残红。
花已经碎了,却还是刺鼻的香,展现着它们生前的骄傲与风姿。
两个小人儿一时傻眼,继而号啕,那叫一个绝望,一个撕心裂肺。
因为哭得太过用力,以至于家长们竟都不忍再多责备,连电话那头失了爱花的大伯都反过来对我们这两个小贼苦苦安慰。
那样的年纪啊,竟不懂得花只能开在枝头,一夕凋谢就成泥。
后来长大,再也没有过那种“窃”的纯真心情,对一件东西爱到极致,看不清其他所有,只想朝它扑过去,把它拥入怀中,痴痴地对它好——除了爱情。
很多沾了爱情的女子,也如孩子窃花,才子窃书时的心情一样,那样的迫切与狂热,那样的简单与透明,最后焚烧了自己。
知道危险后,渐渐不再执拗,渐渐知道有些事情只可远观,那便叫成熟了。
只是,我为何仍是执着,最傻的时光才是最美好呢?
那是人生中不可重复的芙蓉纪。
终究不得不承认和面对,他是有情郎,只是不对她。
情深不过一百年长
去年年底,小葛姑娘从西藏回来了。
小葛十年前还是个少女,她爱上了一个旅行的少年,追随他去了西藏。
去年回来的时候,已经是身心俱疲的老姑娘。
小葛姑娘在这十年里,经历了轰轰烈烈的追寻与凋零。
她爱他,他不爱她,但是终于,还是接受了她。
虽然接受了她,但只是因为寂寞,或者是感动,或者是其他,总之脚步并没有停下。
他疲惫的时候要她走,她不走,她以为岁月经得起等待,只要她一直笑颜如花。
他伤心的时候也会抱着她喝酒。
她原谅他一次又一次的出轨,从身体到灵魂。
甚至算不上出轨吧,她在邮件里曾经自嘲。因为都不曾认真将爱情承诺交付于她。
但为什么不回来呢?为什么不放手呢?
十年不是一段很短的光阴,它漫长得足以改变一个人的人生,吞噬掉她所有的爱与希望。
所有人都以为,她永远不会回来了。
但是,小葛姑娘回来了,只身一人。
回来后,病倒如山倾,沉默着,安静着,不接受怜悯,也不满足好奇。
当年的少年,一眼惊艳了她的青春,而今却已是别人的男人。
几个月前,他遇上异乡来旅游的女子,几周后,决定结婚。
小葛以为他一生都不会安定,以为她不过是千万个过客中的过客,她想她从未赢,但也没有败给谁。
就这一点点执念,竟能让她忍耐十年。
但是,那女子的出现,让她明白,这世间原来有人,不是他的过客。
终究不得不承认和面对,他是有情郎,只是不对她。
这让我想起一个故事。
古时有一种鬼,受到巨大的情伤后死去,因一点执念,不肯消散在人间。
因为这执念,她竟不知道自己已死,她在她生前的地方飘荡着,自以为还是活人一样生存着。
只到在世的人们请出道士,那道士拿出她的灵位,在她面前大喝一声,把那灵位上的名字展示出来……
她定睛一看,是她自己。
这才悲鸣一声,明白自己处境,一生已经走完。
再多不甘,再多不愿,也不再有支撑下去的理由,她心神俱散,化烟而去。
鬼尚可化烟而去,倒也是完全的解脱。
然而终于在现实面前,被拿出了灵位的活人,又该如何自处?
情事来来往往,有时笑,有时伤。
幸好再悲伤的故事,情深也不过一百年长,终有那结束的一天。
只愿小葛忘却这伤,就在明天。
她闹也不是,招呼也不是,耍赖也不是,质问也不是。怎么一段凄美的童话就成了骗人的笑话。
飒飒姑娘的呆毛回来了
飒飒领养了一只猫,白色的长毛,她叫它呆毛。
呆毛早上把她从梦里拍醒叫她上班,晚上对她大叫要她快去铲屎,很自来熟地,就和漂泊在外的异乡姑娘成了吉祥的一家。
就在大家习惯了她天天在朋友圈里秀她和呆毛的亲密照片时,呆毛瞅个空子溜出了门,走丢了。
那时距离她领养了呆毛才一个月,她哭得昏天暗地,大家都想大概哭完就算了,反正时间也不长,猫是不会回家的。
这世上哪有什么不能遗忘,何况只是一只喂了一个月的猫。
那时还有另一个姑娘莲果也很伤心。
她曾经有过一段很美的很短的爱情,虽然很短,却美得刻骨铭心。
相恋五天男人急事回家乡,一去不返,后朋友传来消息得知车祸身亡。
莲果从此五年不曾恋爱,五天的恋情封闭了五年的世界,爱情在最灿烂的时刻终结,于是像命运落了把大锁让她走不出困境夜夜以泪洗面。
五年后她去异地出差,在机场偶遇已经“死掉”的男人,男人抱着三四岁的孩子,身后跟着妻。
飒飒每晚每晚在楼下附近寻找呆毛,冬天的长沙又冷又暗,她租住的房子周围是拆迁区,原住民风格彪悍,嫌她张贴的寻猫启事碍眼,一把撕下就冲她吼起来。
平时说话温柔秀气的飒飒疯狂回击,引来无数围观群众,室友吓得连拉带扯把她提回家。
一个月过去了,她还是提起呆毛就哭,还偷偷去楼下放猫粮,大家都有点感叹。
莲果觉得自己五年的眼泪都成了笑话,她闹也不是,招呼也不是,耍赖也不是,质问也不是。
怎么一段凄美的童话就成了骗人的笑话。
她只能在家里疯狂砸东西,然后拼命买醉。
朋友都气得要死,组团想去揍那个男人,但人家山高水远,到底也未能成行。
生活中总有这样那样的悲伤,无论是一个男人,还是一只猫。
而遇到悲伤时我们最怕绝望,绝望的感觉是好像好日子此生已经结束了。
飒飒觉得此生再也不会喂猫了,莲果觉得爱无能了。
因为和楼下大叔吵架,所以几乎全小区都知道有个姑娘丢了只白猫。一个多月后的一天,楼上有个三岁的小孩突然对她妈妈说:“楼下……有只……白猫……楼下姐姐的……白猫……”
她妈妈跑下楼一看,还真是只白猫,于是上来敲飒飒的门。
飒飒颤抖着下楼一看,哆嗦着叫一声呆毛,呆毛就跑过来了。
可怜巴巴地蹭,骨瘦如柴,一身泥巴,毛里还不知道在哪里粘了一坨坨苍耳。
昨天的时候,莲果发来微信,人已在阳光充足的海南。
她说,已经辞了工作,海南有个男人等了她五年了,她想去那里晒晒太阳,看看有没有机会重新开始人生。
伤口自己愈合的时间太长,她想用一段新的感情,加速修复。
她比我们想象中更快地,做出了她的选择。
原来,每一种悲伤都会结束的,不管是破镜重圆,还是破土新生。
无论莲果这次的爱情有没有结果,但至少,她又开始了新的希望。
而我更开心于飒飒姑娘,她的呆毛回来了,现在她觉得整个世界都明亮美好,她甚至对楼下跟她吵架的大叔都充满了感激,每天工作欢快脚步轻盈笑容轻松。
呆毛也变得乖巧老实,把门打开试探它也不出去,天天黏着飒飒撒娇,一脸“老子誓与妙鲜包和铲屎工”共存亡的决心。
世界变得悲伤有时只需要一秒。
但是世界变得美好,也是这么简单。
只要你别放弃。
白雾飘啊飘,香气飘啊飘,小火锅咕噜咕噜,白菜萝卜在红汤里洗澡。
仙人球的故事
仙人球当然不姓仙,他有名字的。
他的名字和我们的一样普通,是那个年代最常见的连名带姓两个字组合。
但是他有点呆萌,因为曾经一屁股坐到了一颗仙人球上,号叫声惊动了整个院子,而被取了这个外号,声名远扬。
呆萌在现在是赞美吧?但在我童年和少年那会,一般这种人,大家都说是傻。
傻当然不是好词,所以仙人球就不太被人看得起。他的爸爸妈妈也是他们那一辈中的老实人,也有点“傻”,不管遇上什么事,都会惶恐地先责备自己的儿子,于是仙人球也变得唯唯诺诺。
但是仙人球家总在晚餐时,飘出一种很浓很浓的食物香气,闻得路过的我口水长流。
一个少女流口水当然是不好的,于是我慢慢地咽下了它们,但它们在我的心里泛滥,我忍不住问我妈那是什么。
我妈说她也不知道。
然后我就找了个机会拦住仙人球问他。
他低着头红着脸说:是小火锅呀。
他说的时候,不安地用鞋戳着地面,他的裤子有点儿短了,头发上沾了一根枯草,有点好笑有点矬。
我故意说:其实也没那么好吃对吧?
他用蚊子一样的哼哼声说:好吃的,我会煮。
那天下午我们跑去菜市场,买了一堆白菜萝卜豆腐,因为没有钱买肉,所以就买了一些素菜。
仙人球从他家的小冰箱里小心地抱出他家自己熬制的火锅底料,还有他家擦得锃亮的小火锅。
我坐在他家破破烂烂的旧沙发上,看他跑进跑出地忙活,他个子还没我高,但是动作还真是熟练,自信满满和平时不一样。
我在仙人球家里吃了有生以来第一顿小火锅。
白雾飘啊飘,香气飘啊飘,小火锅咕噜咕噜,白菜萝卜在红汤里洗澡。
真是好吃得流眼泪啊,感觉仙人球那张傻乎乎的脸都变英俊了呢。
但是我和仙人球并没有因此成为朋友,因为我妈回家后拿筷子打了我的手,她不能忍受她的姑娘嘴馋到这种地步。
仙人球的爸妈则怀疑他青春萌动想要勾搭我,生怕被我家责难,因而吓得魂飞魄散。
其实我们真的没有干吗呀,我们就是在一起,煮了一个咕噜咕噜的小火锅。
现在满街都是火锅店,随便走进一家,浓烈的气息就会霸道地钻进每一个毛孔,回家后要赶快洗衣服洗头发。
不知道早已搬家没了消息的仙人球,现在还会不会在家里,给他的孩子煮个好吃的小火锅?
如果我想到过一次,或许那一天离开时,我能紧紧地拥抱她一会儿,然后和她好好说声再见。
我想我忘了和你说再见
四月份的时候,草丛里开了很多黄色和紫色的小花。
我在暖洋洋的下午翻看一本童话书。
艾斯本的爷爷突然倒在大街上死了,因为心脏病发作。
妈妈告诉伤心的艾斯本,爷爷去了遥远的天堂;而爸爸告诉伤心的艾斯本,爷爷变成了地下的泥土。
可是,爷爷却变成幽灵回来了。
变成了幽灵回来的爷爷,好像忘记了什么事,他和艾斯本一起努力地回忆着。
艾斯本努力地想啊想啊,他想起了爷爷带他去看赛车,去游乐场玩,去看电影,去钓鱼;爷爷生气时冲他大吼大叫,开心时和他一起扮鬼脸,挠他痒痒,玩把糖藏起来的游戏。
这些回忆充满了快乐,艾斯本和爷爷都笑得很开心。
突然,爷爷不再笑了,他说:
啊,我想起来了,我亲爱的小艾斯本,我回来,是因为忘记和你说再见了……
然后,他们都哭了,他们温柔地拥抱,然后说再见。
我从来不接亲情方面的稿约,因为太痛。
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几年,但是我仍能不断地回忆起妈妈离开前一天的那个下午,家里来了客人,她做了一桌美味的饭菜,每个人都吃得很开心。
收拾餐桌的时候她说,啊,肚子很痛。
那天晚上她在医院里输液,医生们说她可能身体的哪里有点发炎,我晚上急着赶回学校,学校不远,第二天早上就能赶回来,她脸色很苍白,但还是温柔地和我说一路小心。
那就是她在我生命里最后的样子。
第二天早上我回来了,但是她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没有等我,也没有再归来。
我用了很多年,试了很多方法,去消化这一次的离别。
我看了很多的书,在无数个夜里做梦与她聊天,哭醒,却始终无法释怀。
她身体一直不好,但是从未有过一次,我想象过她的离开。
如果我想到过一次,或许那一天离开时,我能紧紧地拥抱她一会儿,然后和她好好说声再见。
再见了,亲爱的妈妈,你要珍重,从今以后,我会有好多好多的想念。
人生就是一场接一场的离别,可是,如果曾经认真地说过一次再见,是不是可以悲伤稍减?
所以,艾斯本的爷爷回来了。
他变成了幽灵,也要努力地想起来,对小艾斯本郑重地说一声再见。
怎么能忘记呢?这最重要的一件事情。
我们会哭,是因为这是我们内心里最悲伤而温柔的祈盼。
如果一定要离去,请让我们在阳光下,在星辰间,在大海边,认真地告别,然后,各自启程。
清明节的野草已经在山坡疯长,又是一年。
我很好,只是依然遗憾,妈妈。
那一年,我忘了和你好好说声再见。
她说她希望对方明白,刻在心里:过去的我有多苦,有多痛,未来的你要加倍疼我。
昨天的大雨别淋湿今天的衣
有个朋友,以前曾不幸,被相恋多年的男友背叛,而在那同时,相依为命的母亲还查出晚期胃癌。
那一段时光当然生不如死,即使不曾亲历,闻之也感震撼。
挣扎了很长的时间,她很努力,坚强得让人心酸,但命运给予了回报,日子终于重新好起来。
虽然那已是五年以后。
五年以后她是跨国公司的漂亮精英,工作精准快速,头脑清楚果断,有望一路青云。
靠自己在大城市买了房和车,有了一群可以喝茶拼酒的朋友。
有时周末也会围起花围裙,在家里温柔研习西式点心。
母亲已经过世许久。
前男友不久前也娶了他人,她打听过,他过得寒酸,看那个相亲来的新娘的眼神并不如意。
时光像一条骄傲的大蛇,不回头地一路吞吐而去。
而她却留下唯一的后遗症,每认识一个新的朋友,她都忍不住要向他们回忆那段苦难记忆。
像一种强迫症般,引人落泪,引人唏嘘,最后却只剩更多空茫。
后来发展到她和每个试图以结婚为前提认真交往的对象,也絮絮不休那些过去。
包括她曾经与她的前男友怎样恩爱,怎样深刻,怎样被弃,种种细节。
她说她希望对方明白,刻在心里:过去的我有多苦,有多痛,未来的你要加倍疼我。
她说她觉得要相处一生的人,一定要坦诚,她希望对方了解她心里的每一个角角落落。
但她不明白为什么,她始终单身。
有一次三五朋友聚会,一大男生喝多了,站起来指着她说:你这辈子还想找个好男人,把日子过得风光滋润,就收起你那些过去!好好的人在身边,看着你满脑袋想的都是过去,过去再坏,在你心里仍然重要过现在。要是我和你谈恋爱,我也烦你。
是个比她小了近十岁的大男生,她却听得发了怔。
没骂他,也没黑脸,她是聪明女人,只默默低头倒酒。
一年以后,她风光大嫁,一切美满如意,不是装出来的,是真心幸福。
那天喝酒的大男生已经远赴英国留学,没能参加婚礼,在电话里她向他道谢。
她说她试着改了一点,就是不再向任何人,第二遍回忆她的过去。
这真的很有效,大家依然感动于她的苦难与坚强,但却更为她现在的从容优雅不遗怨愤而喝彩。
她意味深长的说:原来再大的雨,都是昨天的雨。
昨天的雨,怎配淋湿今天的衣。
人活着的每一天,奇妙之处,都在于你可以选择。
如果你想重新开始,其实每一个微光乍起的早晨,都可以是新选择。
比如现在,你站起来,推开窗子看看。
今天,雨停了。
但是有什么关系,即使用这样笨拙的方式,那时候的我啊,也与这个世界努力地建立了一点点温暖的互动。
总有一场缘分只是一起坐船看花
我上小学的时候,身体很不好,又特别不会说话,同学一起玩,我总不能参加,他们热闹地聊天,我也插不进嘴。
久而久之,就很孤单。
那时候写字用的笔,还是那种灌墨水的钢笔,笔管里的钢笔水儿用完了,就得临时灌。
为了避免发生突然没墨水的状况,我的课桌里总是存着一瓶钢笔墨水,那时候好像墨水有三种颜色,黑色、天蓝色、蓝黑色,我喜欢蓝色的,所以就存的蓝色墨水。
有一天后面的同学考试前发现笔没墨水了,急得要哭,有人想起我这有,就怂恿她来借,然后我就借了。
那个年纪的孩子似乎都是比较小气的,有时候借个钢笔墨水还要借机傲娇半天,但因为平时就甚少有人与我搭讪,所以那同学一凑过来,我就受宠若惊,满脸欢喜地递上前去。
倒叫她很不好意思。
也因为我这么好的态度,慢慢地,同学中找我借墨水的竟多了起来。
再后来,我干脆在课桌里存了这三种颜色的墨水,有一段时间,在班上叫我名字的人此起彼伏,我的课桌边来往的人川流不息——都是来借墨水。
后来想,有了我的奉献,班上的同学大概对每天检查钢笔这件事都产生了懒惫吧。
但是那时候,我却是不厌其烦且非常快乐的。
还是同样的不善游戏,同样的不善言辞,同样的有点寂寞。
但是好多了,真的好多了。
大家对我的态度变得随和而热情起来,有事没事也会叫我一声,我不是最拥在中心的那一个,但,也不会是被搁在角落里的那一个了。
我就这么看似热闹实则还是有点小寂寞的一路长大后来毕业了。
到了初中,已经不再流行用钢笔,都用一次性的水笔了,而我也慢慢有了几个亲密朋友,不再有下课后桌边川流不息的人,但内心踏实而安宁。
现在工作的地方,有一个美丽可爱乖巧的姑娘,不知道为什么,总不大能够与人进行更热闹深入的交流,虽然很努力,但依然朋友不多。
但她会做很多美丽的小手工送人,会买很多可爱的小零食,常在下午嘴馋的时候,我偷偷叫她,她就会跑过来塞给我几包麻辣小鱼干,笑得羞涩而无害。
后来我发现办公室很多同事,虽然与她交集不多,但也都喜欢找她要小零食。
交递的过程里,彼此互相或羞涩或贱贱地一笑,打趣争抢地一闹,那一瞬间,就感觉是亲近的了,温暖的了。
不知道为什么,就想起了小时候的我。
不知道我小学的同学们,还记不记得那个每天给他们提供墨水的我,大概是不记得了吧,记性特别好的会有一点印象吧。
但是有什么关系,即使用这样笨拙的方式,那时候的我啊,也与这个世界努力地建立了一点点温暖的互动。
凭借这一点点积极的温暖的互动,就保护了我健康快乐平安地长成现在美好的我吧。
我们这一世行走,从头到末,会遇见无数的人,并不是每一个人,都与你情深。
没遇见那样最好的陪伴时,用一点点小小的执着,主动的付出,换得那些能够与你相逢一笑萍水之缘的人,也是很好的啊。
流水上浮起点点花瓣,星空下洒下片片微光,指路时的温暖,相邻过的关照。
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
宛若一起坐船看花行一程。
她曾经以为她永远不会忘记相拥而泣时想起的天荒地老的。但是后来似乎也慢慢淡忘了。
经过时总未发觉
很小的时候她就爱偷穿妈妈的高跟鞋,摘下红的紫的凤仙花染自己的小指甲。
她觉得妈妈很美丽,阿姨很美丽,邻家姐姐很美丽,想来能够快快长大自己也变美丽一定是最好的事情。
有一次偷穿那双红色的皮鞋涂着红红的小嘴学走电视里的猫步,正在陶醉于自己好美好美,却不小心摔在地上。
摔断了妈妈的鞋跟,摔青了自己的小脚,连带着打翻了桌上的热牛奶,惊天动地的哭声里,不知道有几多狼狈几多害怕几多难堪。
一向脾气暴躁的妈妈那次却意外的没有打她,妈妈小心地给她上了药,等她好了以后,妈妈竟然带她去儿童商店帮她挑了一双虽然没有高跟但依然红艳漂亮的小皮鞋。
她曾经以为她永远不会忘记那一次的伤心与后来的惊喜。
但是后来似乎也慢慢淡忘了。
杨花柳絮,各种青葱,课间铃急急地打了一场又一场,午后的瞌睡与细密的阳光一起围绕着她,十四岁那年,她有了两个最好的死党和一个偷偷喜欢的男孩。
那时候她们的课桌离得有点远,上课时却用尽各种办法传递友情纸条,透过明净的窗有时可以看到喜欢的男孩在球场上奔跑,她把自己的心情画成扑棱棱的小鸟,递来递去间被数学老师一把抓到。
不再是被妈妈抓到偷穿高跟鞋时的小小窘迫与大大欢喜,她垂头丧气和两个死党一起被抓到走廊上罚站。
那一节课的铃声那么难等,空气里分明有着树叶的清香,她偶尔抬一抬睫毛,看到两个死党互握的手和操场上的他似乎投来的惊讶目光。
她曾经以为她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的痛苦和难堪。
但是后来似乎也慢慢淡忘了。
上大学的时候,第一场心心相印的恋爱终于来临。
她终于开始变成自己想象中的样子,留长长卷卷的头发,穿明艳动人的衣裳,有时男孩捧着花在校道上等待,有时男孩抱着吉他在窗外弹唱。
那时候的经济都很窘迫,家里给的花销不够支持爱情的奢华,她和心爱的他努力攒了半年的钱一起去旅游,却在火车上被人偷个精光。
其实不是想生他的气的,只是逃票回来被列车员抓住骂得丢人,她以为这次他不会再原谅她的任性,但冷战半个月后他又出现在她的门口。
她曾经以为她永远不会忘记相拥而泣时想起的天荒地老的。
但是后来似乎也慢慢淡忘了。
终于还是一起走到毕业,一起租了小小的房间,彼此的工作都越来越忙,没有了约会的时间与激情,他们开始为每一天的支出记账。
这时她已经是需要用到昂贵护肤品的年轻女子,每天要化精致的妆,收入永远没有支出来得及时,有时半夜醒来,听到彼此在黑暗里疲惫的呼吸,会觉得心慌。
那么多诱惑,那么多奔忙,那么多远方。
她曾经以为他们能够牵手到最后的。
但是后来终于还是分开。
几年后有一天同学聚会,她又遇见了当年的两个死党,她们已经很久失去联系,再次见面大家都不是当年的模样。
听说最初喜欢过的男孩已经成了大肚子的商人,喜欢骂人的数学老师最近离了婚。
大家聊着聊着,很矜持地笑了,仿佛又亲密一点了。
不知不觉喝醉了。
迷糊中接起手机,听到保姆的焦急催促,老公又出差了,孩子又发烧了。
她晃了几下,差点没有站稳,摸了一下脸,眼角竟微湿了。
突然间,那些久远的,伴着上课铃声的回忆片断,带着以为早已忘记的香樟树的清香,就那样不期而至地涌入了原本混沌的脑海。
那么喧闹,却又那么澄明。
才惊觉,拼命长大和成熟的那些年里,上课铃不再,下课铃声也永远地消失了,不知不觉,人生已经走出了这么远。
原来当时很快乐。
经过时总未发觉。
“你可知道,善良比聪明更难。因为聪明是一种天赋,而善良有时却是艰难的选择。”
小善良时代
他欺骗了她,原本以为是一场浪漫的邂逅,却在她已然深爱后,却发现他已经为人夫为人父后轰然镜裂。
那时她是这小城里家世清白书香绕身的好女孩,当他的乡下妻叫骂到她门上时她才发现真相,一切都鲜血淋淋不可掩盖。
她一个月暴瘦二十斤。
沦为远近的笑柄,承受不该承受的误解与指责,她不会不恨。
他消失的日子,她想不起所有曾经的月光与星子,戒指与玫瑰,满心只有眼泪化作毒液和无数个报复计划。
她要找到他当面撕碎他的面具,把这一切突如其来的伤害加倍还他。
她终于车行千里摸到他乡下的老家。
但是他不在家,他的妻也不在家。
邻居大骂着塞给她一个一岁多的小娃,在混乱中她知道那日在她住处闹过后,他一走了之,没几日他的妻也收拾一切能收拾的,丢下了小娃远远改嫁。
在那样穷和远的地方,他们甚至不需要解决所有法律和道德的问题,唯一的问题,是倒霉的邻居在用有一口没一口的余粮喂着那小狗一样的小娃。
看到来了人,也不管对方是谁,邻居立刻丢下霉运一下把孩子一把甩下,紧紧闩上了自家的土屋门。
她满腔怨愤化作惊慌,那奄奄一息的小生命,甚至无法独自站立,小娃的哭号像烧红的铁,烫得她又苦又痛又惊又怕。
她在那守了一天一夜,喊破了嗓子,没有人搭理她一句,也没有人搭理那小娃的死活,最后那孩子终于昏过去,她也昏了过去。
孩子是饿昏,她是气昏。
五年后,孩子成为漂亮的小姑娘,说标准的普通话,会弹钢琴,喜欢笑,附近的小朋友都喜欢她。
当年的骗子男人找来,开着不错的车,帅气依然。
他跪在她面前,送上大把金银,却不敢抬头看她的脸。
当年无耻远遁,岂料鸿运砸身,五年后竟让他衣锦还乡。趾高气扬中突然想起还扔下过一个亲生骨肉在家乡,于是去寻,却发现他的乡下妻早就不知去向。
而只有那一年被他骗得好苦的那个单纯女孩,因好心而抱走了他家的小娃,之后每一年她都会回那村里留下她的号码。
年复一年,她其实已经不再期望小娃的亲爸或者亲妈会回来寻她。
但未曾想,那男人真的有一日按着她留下的电话找到了她。
骂了她五年傻子的邻居和亲朋,突然都觉得她实在很聪明。
他们开始轮流劝她原谅他,反正那前妻已远走,孩子是她养大,他们大可以组合在一起成为新的吉祥一家。
他未再婚她未嫁,而现在的他,志得意满,在世人眼里,当然已经不是当年无耻的他。
他怀着愧疚向她求婚,她摇头拒绝了他。
但她没有拒绝他的补偿与赠予,这些对他已经不重要,对她却有着实在的意义。
五年来她失去太多。
拿着这笔钱,她在繁华中心买了房和车。
现在她不是当年那个清纯如荷的年轻姑娘,也不再是那个孤苦哭泣的单亲妈妈,现在她是大家眼里的聪明女人,都说她当年抱回那个小娃就是算计好了今天的发家。
她什么都不解释,不争辩,所有的棱角锋芒,都在独自带大那孩子的五年里,被磨得圆润干净。
孩子最终跟着爸爸走了,因为感情上的依赖,周末时常吵着被送回她这里。
她和他未再谈婚家,时间磨平了爱,也磨平了恨,现在他们只是维系着孩子感情的两个普通人。
她努力相亲,很快遇到了合适的对象,准备结婚成家。
有时他送孩子来,也会小坐片刻,她去里间端茶。
恍惚间听见孩子稚嫩的声音:“爸爸,我听别人说,爱妈妈很聪明很聪明,你说是吗?”
然后她听到他轻声回答:“你爱妈妈的确非常聪明。”
顿了顿,还是他的声音:“可是你要记得,善良比聪明更难。你爱妈妈更厉害的,是她的善良。”
孩子似懂非懂地跑开,她在里面眼泪安静地流下。
仿佛又见到五年前那个在山野里被父母抛弃快要夭折的小生命,微弱的啼哭像刀一样凌迟着她。
那时候她的心里,满是惊,是怕,是怒,是恨。
当年她的选择,一念之善,几乎耗尽她所有青春。而现在,她终于没有后悔。
“你可知道,善良比聪明更难。因为聪明是一种天赋,而善良有时却是艰难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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