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后,回到山村开动物园

曾经佣兵之王叶凌天,刚刚回到山村,就被一头东北虎拦路,最重要的老虎前面,还有一个大美女。 重伤未愈的叶凌天,怎么办? 关键时刻,二爷爷收养的孙女,也就是叶凌天妹子出现。 “我的天,5岁的妹子?我来养?” “这破动物园,让我继承?” 叶凌天有点郁闷了,因为他回来,是给自己买坟墓的。 “唉,要不,先把我妹子养大成人,我再死?” 从这一刻开始,叶凌天的人生改变了。 早上5.30分,妹妹已经叫叶凌天起床,收拾动物园了。 早上6.30分,妹妹给叶凌天做早饭了,还多加一个鸡蛋,要让哥哥吃饱吃好。 早上7.30分,妹妹已经开始做早操,准备动物园营业了。 …… 下午4.30分,妹妹开始点钱,计算明天花费了。 晚上8.30分,妹妹给叶凌天讲故事了…… 到底谁抚养谁? “不!” “我要改变这一切!” “妹子,你好好的,看看哥,再次雄起东方!” “那什么,动物园,我一定给打造成世界第一动物园。” “我就不信了!” 佣兵王叶凌天,积极向上了。

作家 12小时睡眠 分類 都市 | 85萬字 | 484章
第74章 林浅月重新登场
劳斯莱斯停了下来,司机立马走下车,恭敬打开车门。
一名秀丽女子,慢慢走了下来。
“浅月?”
桑大娇、叶小爱都愣住了,此时走下来的,居然是林浅月。
林浅月穿着白色长裙,就跟仙女一样。
林浅月还是不施粉黛,她环视四周,目光看向叶凌天。
刚要说什么,林浅月身后,再次出现一名中年人。这名中年人对着林浅月道:“大小姐,还是让我来吧。”
林浅月无奈,轻轻点头道:“冷叔,拜托了。”
这名中年人,就是林浅月父亲的助理,冷鹰。
冷鹰年轻时候就跟随林家,甚至冷鹰也掌控一些江湖人,在安东市江湖上,鹰爷的外号,也是名震安东市。
冷鹰走了过来,他朝着叶凌天走了过去。
“叶先生,你好。”
“我是林氏集团代表。”
冷鹰这句话说完,曹明达等人脸色就变了。
“林氏集团?怎么可能?”
曹明达死死望着冷鹰,这可是市内大集团,可比明达集团强悍太多。
明达集团,也就在县城和市内郊区混了。林氏集团,那都是全国排名上数的企业。
叶凌天也愣了一下,看着冷鹰递上来的名片。
“有事?”
叶凌天也看了看林浅月,林浅月并没有过来,好像跟叶凌天保持距离。
“我们集团,也觉得元宝山开发很不错。”
“叶先生的动物园,所在的位置,我们也希望考察一下。”
冷鹰说着,再次看向曹明达等人道:“各位,商业竞争,我们也会参加这次土地拍卖。”
“没人反对吧?”
冷鹰说话文质彬彬,但是眼神中,却充满霸道。
“你们也参加?”
其他人倒吸一口凉气,他们再次看向曹明达。曹明达脸色就跟墨汁一样,他怎么也没想到,林氏集团会看上这片土地?
“为什么?”
曹明达想不通,一个破山村的土地,林氏集团为什么看重?
曹明达也不敢得罪林氏集团,眼神连续闪烁。
冷鹰再次看着曹明达道:“曹总,我希望公平竞争,在这场土地拍卖没有出结果时候,我希望你别老骚扰叶先生。”
“我这个提议。”
“你赞成,还是反对?”
冷鹰很直接,曹明达终于抬头,望着冷鹰,挤出一丝笑容来。
“你代表林氏集团,我岂能反对?”
“我今天还有一个会,我先走了。”
曹明达绝对不能留在这里,他要赶紧返回公司,尽快做出决定。
他无法跟林氏集团挣徒弟,他要找背后的人。
冷鹰淡淡一笑,目光扫视其他人。跟随曹明达的来的商界“大佬”,现在就跟耗子见了猫一样,扭头就走。
这世上,永远是强者为尊。
小鱼吃虾米,大鱼吃小鱼,鲨鱼吃大鱼。
林氏集团,就是鲨鱼。
明达公司,就是大鱼而已。
而其他公司就是小鱼,而叶凌天?
叶凌天连虾米都不是,因为虾米还吃水藻。
叶凌天是草民,是草芥。
众人都走了,村民也渐渐散开,黄东海等人,却都看着林浅月。没想到这个林领导,还是林家大小姐。
这一次,有林浅月帮忙,动物园应该没问题了。
游客也都散开,还是有许多男人,都偷摸看着林浅月和陈凤凰。
林浅月是大小姐,陈凤凰是绝世美女。
“原来大小姐也喜欢这个动物园。”
“我的天,这个动物园到底有多火爆,让林氏集团都来人了。”
“我觉得,不是动物园,应该是动物园老板。”
有人发现,林浅月一直都在看着叶凌天。
“两大美女,都盯着这个老板?”
陈凤凰也看着叶凌天,没办法,在整个白菜村,也只有叶凌天这个男人,能够入陈凤凰的眼睛。其他人,比如韩光,陈凤凰不可能看上。
至于突然出现的林浅月,陈凤凰更不会去看。
她都搞不定叶凌天,一个三线城市的林家大小姐就搞定了?
陈凤凰有这个自信,她更相信叶凌天眼光很高。
冷鹰不听其他人,他再次看向叶凌天道:“叶先生,借一步说话,我们好好谈谈合作的事情。”
“合作?”
叶凌天从林浅月身上,收回目光,林浅月不过来,显然在避嫌。叶凌天也理解,林浅月还有公职的身份。
“进屋吧!”
“小爱,拿金元宝和龙血草莓!”
叶凌天说完,叶小爱骑着自行车就跑进梨林中。很快,叶小爱拿着一个水果筐跑了回来,直接朝着劳斯莱斯车而来。
“浅月姐姐,这是我们新种出来的。”
叶小爱太会给叶凌天找事了,叶凌天是想用水果,招待一下冷鹰。叶小爱先给了林浅月,林浅月看到叶小爱,眼眸中充满爱意。
“小爱,好久不见。”
“这是南果梨?”
“对,金元宝南果梨,吃完对嗓子好。”
“还有这个龙血草莓,对,对女人好。”
叶小爱灿烂笑着,她不懂女人好是什么意思,反正桑大娇和陈凤凰吃完,都觉得,这个龙血草莓比金元宝南果梨,还要好。
“是吗?”
这两天,林浅月本来就上火,嗓子都疼。一口南果梨下去,澈人心脾,浑身都舒服。
“好吃!”
“这龙血草莓?”
林浅月再次看向龙血草莓。
这草莓通红,草莓籽却是金色,显得与众不同。
翠绿叶子,加上通红发金色的身体,龙血草莓让林浅月忍不住点头。
“你赶紧吃!”
“没多少,特意给你留的。”
叶小爱的话,让林浅月愣了一下,然后轻轻问道:“你哥给我留的。”
“嗯嗯嗯!”
叶小爱当然点头了,反正大哥叶凌天,也没说,不给林浅月留。
红唇咬龙血草莓上,一股特殊的汁液,融入嘴里。
甜、酸!
比普通草莓,更有百倍草莓味。
尤其吃到嘴里,满嘴都是香味。
不光如此,吃着草莓,林浅月感觉小腹炙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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