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阳如血,北风如刀。 于北凉境内,某座山峰之上,一名年轻男子伫立山巅,眺望远处。 男子身姿挺拔,英俊不凡,气度出尘,尤其是他那一双眼眸,更是惹人注目。 明眸好似秋水,清澈,明亮,深邃。 不论是容貌,亦或是气度,风采,此人都称得上天下无双。 他不是旁人,正是在三年前觉醒了前世记忆的辛弃疾。 觉醒记忆后,他才发现自己并不是历史上的那个带着五十个人,就敢冲击五万金军大营的猛人。 而是综武世界的辛弃疾! 在综武世界,大宋的领土并没有被金人占领。 辛弃疾自然也就不用如历史那般,召集义军,收服故土。 那个冲入五万金军大营,抓走义军叛徒张安国的历史名事件,自然也就没有发生。 但! 综武世界的辛弃疾,依旧还是个猛人! 年仅二十一岁,就已经凭借逆天悟性,妖孽资质,成为陆地天人境高手! 综武世界的武学境界,分作炼体,贯通,化气,后天,先天,宗师,大宗师,陆地神仙,陆地天人,十绝十灭,破碎虚空,大道无极。 放眼江湖,陆地天人已经是足以雄霸一方的顶级高手了。 但,觉醒前世记忆之后,辛弃疾即不想参军,也不想入朝为官。 如今神州四海波平,边疆安定,去参军也不过是浑噩度日而已。 至于说考取功名,入朝为官? 呵呵! 就大宋那软弱君主,昏庸皇帝,也配? 也配让我辛弃疾效力? 尤其是觉醒了前世记忆,辛弃疾知道自己在历史上过的如何后,对大宋更加没有好感。 历史上的自己,一心想要收复故土,却是屡遭弹劾,数起数落,壮志未酬白发生。 因朝廷软弱,直到临终之际,也未曾实现抱负理想,收复故土。 这一世,他要换个活法! 远离大宋朝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而他此番前来北凉,乃是为了参加一位朋友家孩子的满月酒。 此人名为李榔头,曾是一名北凉士兵,但因为一场大战身负重伤,修为受损,自此便退出军旅生涯,做起了贩卖皮毛的生意人。 有一次,他在去往大宋做生意之时遭遇山贼打劫,恰好辛弃疾从此处路过,出手救了他的性命。 李榔头性格直爽,身上的军人风范十足。 这种性情,让辛弃疾颇为欣赏。 此后不久,二人便互相引为知交,彼此无话不谈,关系莫逆。 …… 就在思量之时,山脚下传来一阵金铁交戈的打斗之声。 站起身来,低头望去,只见古道之上,数十名马贼正在与一位身着青衣,姿色妍丽,身形矫健,手持长枪的女子激斗不休。 而在战圈之外,还停着一辆马车。 马车的顶盖早已被人掀飞,里面坐着一个神色紧张,一脸担忧的白衣女子。 “马贼打劫?” 辛弃疾眉头一皱,当即飞身而下,手捏剑指,打出一道道剑路雄劲,石破天惊,颇有风雨大至之势的少商剑气。 噗噗噗…… 一连串闷响传来,一道道血花喷溅。 数十名马贼,瞬间被贯穿咽喉,殒命倒地。 突如其来的变化,让那名青衣女子心神猛地一震,暗暗惊呼一声:“高人呐。” 抬头望去,只见面前站着一个身姿挺拔,剑眉星目,五官如刻,俊朗非凡,气质淡然出尘,宛若一潭秋水的年轻男子。 好容貌,好气度,好风采啊! 这世上…… 竟有如此英俊之人? 竟有如此不凡风采? 青衣女子心中感慨一番,走上前去,拱手抱拳:“在下青鸾,多谢公子出手相救。” 那白衣女子也从马车上跳了下来,微微欠身,轻声说道:“在下姜妮,多谢公子救命之恩。” 姜妮? 徐风年的婢女? 呵,真晦气! 怎么救的是她? 在看原著之时,徐风年这个主角让辛弃疾厌恶。 同时也有一个女人让他瞧不起! 那便是姜妮这个楚国公主! 你全家被杀,国家被灭,自己却当了仇人的婢女,甘愿做他身边走狗? 简直毫无骨气! 别说什么敌国公主必死无疑,是北凉徐家救了她,庇护了她。 人家大秦灭六国也没屠城啊! 如果你徐家真的看这位公主可怜,就不能给她一个好点的名分? 就偏偏要一国公主做一个伺候人的婢女? 还有….. 你姜妮就这么软骨头,就这么接受了? 看看大汉苏武,人家匈奴许以高官厚禄,财富美女,他都不为所动,死守气节。 再看看你! 为了活命,甘愿做徐家的一条狗! 姜妮的所作所为,让他想起了历史上的宋徽宗和宋钦宗。 同样都是软骨头! 有时候,辛弃疾真觉得徐家是不是有什么迷魂之术,洗脑之法。 让这两个与他们有着血海深仇之女人,都甘愿为徐家效力,做他徐家的狗。 但,如果易地而处。 让辛弃疾选择,他宁可站着死,也不跪着给人当狗! 或许,正是因为自己的这般性格,他才无法理解姜妮的想法吧…… 看到姜妮这个软骨头,辛弃疾便是一阵不爽。 他冷冷哼了一声,目光鄙视的瞥了她一眼,转身大步离去。 就当我手贱,救了她这个不该救的人。 “喂,你那眼神是什么意思?” 姜妮从他的眼神之中,看到了轻蔑,鄙视,以及深深的不齿。 当即就大受刺激,怒气上涌,快步上前,拦住了他的去路。 辛弃疾冷哼一声:“我跟一个罔顾国仇家恨,甘愿给灭了自己国家之人当狗的软骨头,没有什么好说的。” 姜妮脸色一变,勃然大怒,气得浑身颤抖:“你,你,你说谁是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