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作品由非凡TXT电子书下载论坛 “『烬。罹殇』”整理收藏 更多txt好书 敬请登陆:[url]http://txtxz[/url]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美男十二宫》 作者:逍遥红尘 第一章 春梦了无痕 第一章 低低的喘息,极度压抑破碎的从喉咙里逸出。 清凉如玉的身子,温滑细腻凝脂在我火热的掌心下微微颤抖 他的凉,我的滚烫,交织着 掌心下的身子,沁着薄薄的汗意,如丝绸上的珍珠般,柔柔的,han中带暖 他的身子,也如珍珠般,莹润玉光,黑夜中我清晰的能看到他的表情,他所有的美丽 “沄逸……”我轻叹着,舔吮上他冰白的唇,“我,我怕伤了你。” 是的,我在颤抖。 我抚摸他身子的手在颤抖,怕他在我掌心的热度中似冰雪消融 我亲吻他的唇在颤抖,怕损了他完美的肌肤 就连此刻,覆在他身上,我都不敢用力 “你也会害怕吗?”他的手,勾上我的颈项,在满溢的香气中勾化着我的唇,叹息如羽毛轻刷,“我没有那么弱……” 啮着他的唇,不断的汲取清凉汁液,疯狂与冷静交替的占据我的头脑 他瘦弱的腰身,点燃我心底狂暴的因子,不断的摩挲着他的肌肤 我舔上他的锁骨,香甜占据所有的齿颊 胸前红豆随着起伏的胸膛,被我含入口中,他一声轻哼 我的舌尖,勾抹着,在那细腻上打着圈,猛然重吸 “啊……”身体突然拱起,白皙的颈项上喉结性感的滑动,长发在空中划过,披散整榻,丝般垂落枕边。 湿濡的小蛇,滑过他的颈项,游移在他的耳畔,留下道道闪光痕迹,我的声音,已然失了节奏,“沄,沄逸,我,我想留到新婚之夜。” 长长的睫毛颤抖,他笑了。 白雪消融,水波漾月色,han与暖,在他身上奇异的交融 “楚烨……给我!” 我的发,缠绕上他的,隐忍的汗水在身体触碰的刹那融合 身体慢慢沉落,含入…… 他羞涩了,脸颊上染满天边红霞,黑夜中,我清晰的看见,那唇边冰泉乍冽水清浅,水光伴着笑容。 心头一抽,停下所有的动作,吻上他的脸颊,“沄逸,我,我……” “楚烨,我的楚烨……”他突然放开了所有的矜持,挺动着腰身。 仙子坠入红尘,沾满兽性的血液 激情的血液沸腾,我彻底沦陷,摇摆着自己,只知道,这冰雪身子让我沉沦,让我彻底疯狂,我要更多,榨取更多,只有这样,才能感觉这风般人儿的存在。 “沄逸,你是我的,等我娶你!” —————— 都说十二是一个整数,所以喜欢圆满的人都喜欢用十二来代表一切,什么十二分的满意,十二分的开心,就连时辰都是一天十二个,还流传着天象十二宫代表着十二个时辰,也代表着圆满,不知道人生的圆满,要十二个什么? 十二个时辰中,我最爱夕阳西下的那个时候,看漫天云霄,看残阳如血,独坐峰头远眺群山,手执一杯冷酒,噙着冷冷的笑,等待着黑暗渐渐的掩盖一切苍翠,空气中弥漫起萧索的气息,让那余晖打在身上,随后被冰凉取代。 一场午睡一场梦,居然是场尘封在记忆深处的春梦,冷是表面,内心的隐疼才是真实。 我一定是太久没有男人了,不然怎么会想起他,想起那次缠绵? 深呼吸,吸入冷冷的空气,平静着身体里的燃烧着的火焰,我将目光远眺,放在群山间。 天暗了,我的眼睛也亮了,全身的血液开始沸腾,工作就要开始了。 我不是打更的,那太侮辱整夜不睡尽心尽力的打更大姐了。 我也不是城头的守卫,那更对不起为国为家尽忠职守的将士了。 “喂,日,你已经窝在这里两个月没开工了,吃我的住我的用我的穿我的,到今天已经是三百六十七两零五个铜板了。”身后脚步沙沙,带着一股独特粘腻的嗲声,在不远处停下。 是夜,我连头都不用回,能如此靠近我却又在不经意间让我听到她的声音,还来不及出声,她已停在我所能容忍近身的最边缘,发出无害甜腻的嗓音。 我手指一动,酒杯回旋,以电光般的速度飞向身后,直击她的面门。 “哎呀……”假的不能再假的声音,她斜斜的慢慢歪倒,血红色的艳丽长裙划出比残阳余晖更美丽的风景,如满天云霞一般的飞舞,慢慢归于平静,再见人时,已是身躯半倚着大石,秀发长垂如瀑,娇艳半开的玫瑰花插在鬓边犹带水气。 雪白修长如白玉雕成的手指在杯沿一划,两指间戏法般多了一粒龙眼大小的珍珠,“日,你比以往大方了不少呀。”腻声中,笑意十足,“似乎是上一次我们在那个城守家里偷来的两件宝贝之一吧,这么快‘夜明珠’就给我了,是不是身上没银子了?” 对,我的职业,是走千家盗万户的贼。 不是雅贼,我不偷香窃玉,我就是个十足十偷银子的贼。 对面这个女人,就是我的搭档。 “为什么你喊我的时候不能加个前缀?单喊一个日字听着怪怪的。”我抽抽嘴角,勾勾手指。 她意会的手指一动,不知从哪变出一个白瓷的酒壶,滴溜溜的朝我飞来,“你想我喊什么?日姐姐?日妹妹?有差别吗?反正你我都是女人,没人会想歪。” 好吧,我承认,没差别。 这个女人,性格比我张扬,打扮比我花俏,行事比我乖张,有时候我都觉得日这个字比较适合她而不适合我。 当然,她也有极会隐藏的一面,合作到今天,我除了那身大红袍外,看见的只有一张黄金面具,那面具下的容颜,从不曾窥探过半分,比起我大大咧咧的露着脸,她比我更懂得保护自己。 两年前,我因为囊中羞涩而窜入一个富户家里准备窃点盘缠‘劫富济贫’一下,正偷的开心间,心中的警兆让我弹出飞刀的同时回首。 梧桐树间,飘飞的红衫像盛放的玫瑰花海,金色的面具反射着月色的冷冷银辉,白玉手指尖轻拈着我的飞刀,那甜腻的嗓音轻轻的传入我的耳内,“你是我见过的轻功最好的人,下手也够狠,可见舔过血,不如我们合作,我踩点你下手,有银子偷银子,没银子偷人,怎么样?” 她所谓的偷人,既不是裹着个大活人偷,也不是勾搭别人家的大爷小爷,而是偷人头,半夜三更,小刀一挥,血吹落,钱入帐。 说起来,我们似乎捞过界了,连人家杀手的行当也抢了,不过我杀的都是该杀的,偷的也是该偷的,所以我们应该光荣而伟大的被称之为——侠盗。 侠盗不侠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很多人被我们吓到,生怕被我们惦记上家产,提到‘日夜双鬼’就咬牙切齿,虽然每次我们留下的名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