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研究 21

本书关注的重点是当前我国文化产业中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主要从学术前沿、市场消费、产业创新、文化金融、文化贸易、版权经济、博士论坛七个方面展开论述,内容涉及经济、管理、艺术学、传播学等多学科的理论与方法,选题注重学科的交叉性、融合性、前沿性,内容具有较强的可读性。

第一章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文化产业研究. 21 / 顾江主编. 南京 : 南京大
学出版社, 2019.6
ISBN9787305221958
Ⅰ. ①文… Ⅱ. ①顾… Ⅲ. ①文化产业-世界-文集
Ⅳ. ①G114-53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9)第093715号
主编顾江
副主编郭新茹周锦
编辑
姜照君朱文静马卿张苏秋胡慧源
吴建军高莉莉车树林贺达任文龙
季雯婷陈亚兰陈鑫张苏缘孙悦
出版发行南京大学出版社
社址南京市汉口路22号邮编210093
出版人金鑫荣
书名文化产业研究21
主编顾江
副主编郭新茹周锦
责任编辑彭涛谭天
照排南京南琳图文制作有限公司
印刷江苏凤凰数码印务有限公司
开本787×10921/16印张 17.25字数 300千
版次2019年6月第1版2019年6月第1次印刷
ISBN9787305221958
定价58.00元
网址http://www.njupco.com
官方微博http://weibo.com/njupco
官方微信njupress
销售热线02583594756
* 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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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销售部门联系调换
《文化产业研究》编委会
(以姓氏笔画为序)
丁帆王燕文
王廷信王月清
左健安同良
刘玉珠刘志彪
李凤亮李怀亮
李友根李炎
张异宾杨忠
花建沈坤荣
吴俊何成洲
金鑫荣金元浦
范从来周宪
周安华周晓虹
洪银兴胡惠林
高书生顾焕章
顾江梁勇
黄昌勇熊澄宇
主办单位
文化部—南京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
江苏省文化产业学会
江苏文化产业研究基地
南京大学文化产业发展研究所
南京大学商学院
编者寄语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这一时期,正是我国要摆脱资源依赖定势,进行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期。从国际经验来看,发达国家在进入创新驱动发展阶段时,都出现了技术与艺术融合、经济与文化融合这样一体化发展的趋势。在这一发展趋势中,文化产品消费需求的增加和人们参与文化活动热情的提高,引发了全球性的文化商品化和经济美学化的热潮,越来越多国家意识到文化产业是培育、涵养、表达全社会创新、推动和促进产业创造性发展的产业载体,纷纷通过各种都市化战略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共同的举措是通过塑造文化创意氛围,吸引创意阶层集聚,形成以文化产业集群为增长极的都市经济发展模式。纽约苏荷区的华丽转身、伦敦广告业的兴起、德国鲁尔区的旧工业改造均是很好的例证。
然而,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尚处在产业与政策的演进过程中,文化产业作为推动经济创新发展的引擎作用还未凸显,文化产业创新的生态系统还处在演化成长的初期阶段,迫切需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借鉴国外发展经验,聚焦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问题,以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来满足我国居民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以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输出来不断提升中华文化的影响力,以强化区域内、区域间的文化市场融合与一体化来建立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以IP的创新打造促进产品间、产业间的跨界融合。这也正是我们需要研究与探讨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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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寄语|||
密切关注中国乃至世界最新的文化产业发展时代进程,聚焦最新的热点问题,是《文化产业研究》一直秉承的理念与宗旨,更是《文化产业研究》持续进步的不竭动力。在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文化产业研究》将继续“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注重图书的理论性、现实性、可读性与权威性,继续为文化及相关领域内广大科研工作者创造学术交流的园地,打造百家争鸣、探寻真理的平台。
真诚欢迎并感谢各位专家学者参与到《文化产业研究》的创新发展中,我们相信,有各位专家学者的鼎力相助和踊跃参与,《文化产业研究》这片属于大家的百花园里,必将孕育出更多的学术翘楚,必将绽放出更加绚丽的学术之花。
目录
学术前沿
“互联网+”时代文化产业跨界发展与混业经营研究解学芳 / 2
南京市居民文化消费及影响因素实证研究石德生高巍 / 15
文化消费
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文化消费能力与文化消费区域差异
——基于省际异质性的政策选择王亚楠 / 30
二次元文化消费新业态发展策略分析杨霞汪慧敏 / 43
文化消费能否成为拉动经济的“绿色引擎”彭继增徐丽邓千千 / 55
文化旅游
乡村振兴视野下乡土文化优化路径探析尹洁洪涛 / 70
创新融合视角下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路径研究
——以南京牛首山为例胡勇潘卓张苏缘 / 81
传统节会组织过程、活动内容与经济效应
——以中国开封菊花文化节为例王志标王亚楠 / 91
产业创新
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路径探析
——以山东省为例唐月民成卓 / 112
编码解码理论视角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影视化传播的策略探究
——以《延禧攻略》为例郭新茹王娜 / 123
大运河文化带沿线城市发展数字文化产业策略探析柳邦坤邵礼烨 / 135
文博类表情包的符号认知研究樊传果钱晨 / 146
我国传媒产权制度的历史变迁及其动力机制姜涛 / 162
文化贸易
文化产业助力“一带一路”的机理与路径刘静任宗哲卢山冰 / 174
我国网络文学出版“走出去”研究左健韩玉浩 / 185
全球价值链治理下我国影视集群的价值升级王爱 / 195
贸易便利化视角下核心文化产品出口稳定增长对策研究
——基于2000—2017年36个国别面板数据的分析李艳燕 / 207
博士论坛
论新媒体环境下网络综艺节目主持人的语言审美
——以《火星情报局》为例董蓓 / 224
基于百度指数的VR关注度分析吴志斌万思铭 / 234
新时代下高校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发展李咏梅 / 244
传统文人画“逸品”引领下的风格研究杨莉萍 / 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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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CONTENTS
Academic Frontier
Research on the Crossborder Development and Mixed Operation of Cultural Industry in the Era of “Internet+”Xie Xuefang / 2
An Empirical Study on Nanjing Residents Cultural Consumption and its Influence FactorsShi DeshengGao Wei / 15
Cultural Consumption
Differences in Public Cultural Service Supply, Cultural Consumption Ability and Cultural Consumption Region—Policy Choice Based on Interprovincial HeterogeneityWang Yanan / 30
Analysis on the Development Strategy of New Business Form in the Twodimensional Cultural ConsumptionYang XiaWang Huimin / 43
Whether Cultural Consumption Could Become the “Green Engine” Driving the EconomyPeng JizengXu LiDeng Qianqian / 55
Cultural Tourism
Analysis on the Path for Optimization of Rural Cultur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Rural RevitalizationYin JieHong Tao / 70
Research on the Path for Development of Cultural Tourism Resourc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nnovation Integration—Case Study of Nanjing Niushou MountainHu YongPan ZhuoZhang Suyuan / 81
The Organization Process, Activity Content and Economic Effect of Traditional Festivals—Case Study of the Chrysanthemum Cultural Festival in Kaifeng, ChinaWang ZhibiaoWang Yanan /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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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Industrial Innovation
Analysis on the Path for Integration Development of Public Cultural Service and Cultural Industry—Case Study of Shandong ProvinceTang YueminCheng Zhuo / 112
Research on the Strategy for Video Transmiss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China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ding and Decoding Theory—Case Study of the Story of Yanxi PalaceGuo XinruWang Na / 123
Analysis on the Strategy for Cities along the Grand Canal Culture Belt to Develop Digital Culture IndustryLiu BangkunShao Liye / 135
Study on Cognition of Signs and Symbols Related to Memes of Cultural Relics and MuseumsFan ChuanguoQian Chen
/ 146
The Historical Transition of Media Property Right System in China and its Dynamic MechanismJiang Tao / 162
Cultural Trade
The Mechanism and Paths for Cultural Industry to Boost the Belt and RoadLiu JingRen ZongzheLu Shanbing / 174
Research on the “Going Global” of Chinas Internet Literature PublicationZuo JianHan Yuhao / 185
The Value Upgrading of Chinas Film and Television Cluster under the Global Value Chain GovernanceWang Ai / 195
Research on the Countermeasures for Stable Growth of the Export of Core Cultural Products and Servic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rade Facilitation—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Panel Data of 212 Countries from 2000 to 2017Li Yanyan / 207
Dr. Forum
Research On Language Aesthetic of the Hosts of the Network Variety Show under the New Media Environment—Case Study of Mars Intelligence AgencyDong Bei / 224
Analysis on VR Attention Based on Baidu IndexWu ZhibinWan Siming / 234
The Innovation Development of Public Cultural Service System of University Library in the New EraLi Yongmei / 244
Study on Styles Guided by “Extraordinarily Refined” Traditional Chinese Literati PaintingsYang Liping / 254
学术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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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前沿|||
“互联网+”时代文化产业跨界发展
与混业经营研究*
解学芳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71473176),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资助(17PJC100),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17YJA860024)。
摘要:网络社会的崛起打破了产业、产品、行业、区域间的边界,各个行业以跨界方式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文化产业发展进入高度跨界融合、混业经营的新格局。文化产业的混业经营,既表现在传统业务转型、升级过程中形成的以“新旧融合”为特色的混业经营的主体模式,也表现在新文化业态层出不穷的混业经营的附加模式。文化产业的混业经营在跨界融合的1.0时代、2.0时代与3.0时代都有所布局,且形成了内在的规律。从发展路径来看,从单一产品战略到多元化布局,将混业经营演变成常态;从单向合作到致力于多向互动,塑造融合共生的生态;基于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协同牵引文化企业混业经营轨迹。
关键词:文化产业“互联网+”跨界混业经营
一、引言
伴随“互联网+”时代的全面开启,文化产业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文化产业跨界发展成为国家文化产业政策的高频词汇。从2012年《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提出“促进文化产业跨界融合”与十八大报告提出“促进科技与文化跨界融合”,到201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和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以‘互联网+’为载体进行线上线下融合的新消费,以跨界融合推动传统产业创新转型”;以及2017年《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再次高调提出“坚持跨界融合、推进‘文化+’和‘互联网+’战略”,《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则强调“开放发展、跨界融合,加快与相关产业的多向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我国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由此可见,跨界融合、创新发展成为当下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的新常态。特别是网络社会的崛起打破了产业、产品、行业、区域间的边界,各个行业以最多元的跨界方式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混业经营成为互联网时代文化产业发展的典型特征。
现有相关研究主要聚焦在三个方面:一是强调互联网对文化产业跨界发展的重要推动作用。互联网加快文化产业业态裂变与融合的进程(李凤亮、宗祖盼,2015);互联网类文化上市公司朝着跨界发展模式演进,传统文化行业与移动互联网无缝对接,发展界限与产业价值链被打通(解学芳、臧志彭,2017);网民也参与到了文化创意、文化再生产模式中,激活与延伸了文化产业价值链(楚明钦,2017)。二是探究新技术对文化产业跨界发展的影响。物联网、云计算与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嵌入推动了传统媒体与视听新媒体的完美融合(蒋晓丽,2015);AI时代的媒体业混业经营的特色在于智能媒体融合,即在不同媒体间展开密切合作,实现了商业思维与受众的互动(Wagner, 2016)。三是企业家精神(Porfírio et al., 2016)、区域资本与社会资本(Boccella & Salerno, 2016)、创新者与创新团队(Petruzzelli et al., 2017)以及区位优势等因素也是助推文化产业发展走向跨界发展与混业经营的重要影响因素,并体现在不同省域文化产业跨界发展的研究层面。可见,目前学界对文化产业跨界发展的研究相对丰富,但关于混业经营的研究还局限在金融领域,由此,对于“互联网+”时代文化产业跨界发展与混业经营的研究还需要理论层面的完善。
二、双向维度:“互联网+”牵引文化产业进入混业经营轨道
我国文化产业正从一个过度消耗文化资源的粗放式增长模式向集约型现代文化生产模式转变,立足多元化发展战略与混业经营模式成为提高文化产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路径。所谓混业经营,原指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企业以科学的组织方式进行多业务、多品种、多方式的交叉经营与服务。本文所指的文化产业混业经营,是指文化企业主营业务不再以单一的文化类业务结构为主,开始进入多品种、多业务、多形态、多方式的文化产品与非文化产品并存的产品经营结构。具体来说,可从双向维度进行理解,第一个层面,局限在企业内部,是指企业提供多个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既包括传统的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也包括新兴的文化产品与服务,以及相关的文化类产品与服务,但不管产品类型如何多元化,还是集中在大文化的领域;第二个层面,范域更加开放,文化企业提供不同类型的产品与服务,既有典型的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也有非文化类的产品与服务,以此实现多渠道盈利、规模化经营。“互联网+”背景下,文化产业趋向混业经营,一方面来自企业做大做强的内生利益驱动与分散风险的考虑,利用多元化业务经营或者跨业务、跨行业发展获取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降低主营业务不稳定带来的风险,提高文化企业经营稳定性。另一方面来自外部开放的国际化市场大环境的影响以及“互联网+”时代带来的技术变革,外部愈来愈活跃的跨界发展的成功典范与全球化的风向标成为文化企业追随的直接牵引力量,文化企业在参与国内外多元市场竞争中不断摸索、寻找新的多元化的发展契机;而互联网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文化企业,为创新文化产品形式、开拓全球文化市场、提高精准营销能力提供了外部条件。
实际上,我国文化产业的混业经营还主要立足于文化类产品,非文化类产品较少,属于内源式的混业经营而非跨界扩张性的,文化企业的主营产品间相关性与互补性比较强,文化产业诸行业间的产品互动性与跨界性也较强。互联网时代,文化产业业态创新与转型升级直接带来主营业务结构的多元化,丰富了混业经营的内涵,既表现为主营业务产品范畴内的多元构成所表现出来的混业经营,也表现为主营业务与非主营业务共同发展的混业经营状态。一方面,传统文化产业遭遇互联网带来的巨大挑战,在被动或是主动调整主营业务结构、推动传统文化业务转型升级过程中实现了跨界、融合、裂变与文化经营模式的杂交、重塑,形成了以“新旧融合”为特色的混业经营的主体模式;另一方面,文化产业与其他相关行业的交叉渗透与自我扩张,以及新技术在文化产业内容生产、运营与营销平台的广泛应用带来新业态的层出不穷,扩大了主营业务结构的范畴,形成了混业经营的附加模式。总之,“互联网+”主导的文化产业混业经营在新旧两大不同的文化行业体现出异质性的结构特点与演化趋势。
在传统文化产业领域,互联网带来的思维变革、创意生产方式以及运营模式的革新成为传统文化产业跨界发展的外部推动力。例如天舟文化、凤凰传媒、浙报传媒(浙数文化)新闻出版业的上市公司,除了提供新闻业、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传统主营业务,其与互联网在内容、平台、渠道等方面的跨界融合业务特色明显(见表1)。特别是基于传统文化行业的发展瓶颈,借力计算机软件行业与互联网突破发展困境,将内容资源的优势基于计算机、平板电脑、手机、电子阅读器等新型终端,不断延展传媒业的外延,实现传统内容优势与新兴平台优势的完美结合,推动着相关衍生品的规模化生产与开源技术的广泛应用;在产品类型上拓展到移动App、微视频、手机游戏、网络动漫、电竞、直播、网络阅读等,打造以网络全媒体为代表的互联网数字娱乐平台。例如人民日报2017年推出的模仿微信聊天的H5《两会喊你加入群聊》以及2017年8月1日推出的H5《我的军装照》,让受众充分体验并参与进来,收获8亿点击量,传播效果远超过传统媒体。
表12014与2016年新闻出版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占比比较
公司
名称主营业务2014年
主营占比2016年
主营占比公司
名称主营业务2014年
主营占比2016年
主营占比
南方
传媒
天舟
文化
凤凰
传媒
发行36.50%37.40%
出版34.50%33.60%
物资21.40%21.80%
印刷3.50%3.80%
报媒1.40%1.10%
图书出版发行69.6%55.60%
移动网游戏30.4%44.40%
其他(补充)0.00%—
其他行业产品服务4.20%5.80%
数据服务1.10%1.60%
出版业务26.20%28.30%
影视行业0.60%2.00%
发行业务62.70%58.00%
游戏与软件行业2.40%1.50%
印务业务2.90%2.60%
时代
出版
浙数
文化/
浙报
传媒
印刷及文化
商品贸易63.80%68.80%
新闻出版28.50%24.00%
新业态0.30%0.40%
其他(补充)0.80%—
印刷及制造5.10%4.20%
数字出版及
电子商务1.40%2.60%
商品销售业务11.20%24.90%
广告及网络推广29.30%20.30%
在线游戏运营26.20%18.50%
其他收入13.30%12.10%
报刊发行12.70%9.60%
信息服务—7.10%
印刷业务1.90%2.80%
衍生产品销售0.90%1.10%
无线增值服务
与平台运营3.20%2.10%
数据来源:根据2015、2017年东方财富网公布的2014、2016年度上市公司年报整理而成。
在新兴文化产业领域,混业经营是内源型发展动力。互联网技术的开源创新打破了文化产业的行业壁垒、发展边界与区域壁垒,建构起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的高度关联性,为文化产业跨界发展带来新契机,也推动着文化企业开始立足互联网思维创新文化产品,从而带动着整个文化产业业态结构的创新,以及文化企业混业经营模式的形成。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的混业经营是对文化产业价值链的极限开发,形成了多类型主营业务构成的大生态格局:一是包括信息咨询服务、信息传播服务、增值服务等信息服务业务;二是移动游戏、网页游戏、动漫、网剧等的制作、运营以及其他互联网娱乐服务,属于互联网文化内容服务;三是信息技术(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广告、会展、电子商务等业务,属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相关业务;四是宾馆酒店、保险、担保服务、外贸等其他跨界业务,属于外围业务。例如,以东方明珠、生意宝、腾讯控股、完美世界等为代表的上市公司混业经营特色突出,主营业务不单局限在网络信息、增值服务等新兴互联网领域内,也不仅是在文化生产领域,还包括诸多非文化领域的业务。(见表2)可见,新兴文化产业领域的混业经营是对多元化文化内容的全终端覆盖,实现了多元文化产品在平台、内容与终端上的优势互补,以及大文娱生态体系的建构。
表22016年互联网类文化产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比较
上市
公司
名称主营业务
名称主营收入
(亿元)
占比
(%)上市
公司
名称主营业务
名称主营收入
(亿元)
占比
(%)
三七
互娱
完美
世界
生意

网页游戏29.556.20%
有机游戏16.431.20%
汽车零部件6.2611.90%
游戏47.0376.37%
电影剧与院线12.9821.08%
艺人经纪与综艺1.572.55%
展会服务0.165.00%
网络信息推广
与基础服务0.7824.30%
化工贸易2.0763.90%
广告服务与其他0.226.80%
腾讯
控股
东方
明珠
乐视

增值服务1078.171.00%
网络广告269.717.80%
其他171.5811.20%
传媒娱乐服务
与其他151.8978.1%
多渠道视频分发30.615.7%
内容制作发行12.16.2%
终端业务10146.10%
会员及发行业务67.830.90%
广告业务39.818.10%
技术服务与其他10.714.90%
数据来源:根据2017年同花顺网站公布的2016年度上市公司年报整理而成。
三、路径选择:“互联网+”时代文化产业跨界发展与混业经营趋向
“互联网+”意味着互联网不再是技术的代名词,也不单指互联网思维的介入,而是像水电煤等基础设施一样,开始全方位地融合与嵌入各个行业的创新发展过程中,带来了文化产业发展的大变革,推动着文化产业从跨界融合1.0时代发展到跨界融合3.0时代。在文化产业跨界融合1.0时代,传统文化企业互联网化,借助互联网技术搭建运营与营销平台,这个阶段的网民还停留在“受众”角色的阶段,其跨界融合还停留在表层。在文化产业跨界融合的2.0时代,行业边界与地域边界日益被打破,文化产业与互联网、相关产业深度跨界融合,开启了混业经营的模式,传统文化企业进入新兴网络媒体、网络视听、网络游戏等行业,而互联网文化企业则进入影视制作、出版、演艺等传统文化行业,这个阶段的网民从“受众”角色转变为“用户”,跨界运营与混业经营成为文化产业的常态。在文化产业跨界融合的30时代,传统文化产业与新兴文化行业的主营业务趋向多元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AI),传统文化产业的运作模式逐渐被抛弃,文化创作与文化生产思维、文化产业运作流程等全部被再造与重塑,呈现颠覆性(文化产品快速更新换代)、智能化(AI)与全球化的特点。在文化产业混业经营从跨界融合的2.0时代向3.0时代跨越的新阶段,如何“变创意为产品、变渠道为平台、变业态为生态”,打造跨界融合的竞争力与创新力尤为重要。
(一) 从单一产品战略到多元化布局,将混业经营演变成常态
在互联网巨头企业的“文化+”“大娱乐”等战略定位下,文化产业从单一产品战略到多元化布局,不同产品与业态互联、交互、叠加、赋能,混业经营变成文化产业的发展常态。特别是以腾讯、阿里巴巴等为代表的互联网巨头利用互联网平台优势,将技术、商业与娱乐全面整合,将用户、入口、内容、终端、技术、金融等进行大生态式捆绑,带动上下游文化企业进入一个真正跨界的混业经营时代。具体来看,一是文化产业的产业链延伸带来多元化战略布局,表现在文化企业业务多元化带来的产业链拓展。例如华侨城集团从地产、旅游、包装、印刷业务走向轻资产化与去地产化,大力发展演艺、主题公园、文化娱乐等;保利文化集团主营业务则涵盖演出与剧院管理、艺术品经营与拍卖、影院投资管理等跨界业务,形成了文化“IP”延伸塑造的混业经营模式。二是文化企业通过收购、并购等资本运作方式实现了业态重组,加速了多元化文化产品的集聚,形成混业经营的格局。例如,百度收购爱奇艺、PPS进入网络视频行业,阿里巴巴收购优酷土豆、新浪微博、文化中国而进入网络视频、网络媒体以及电影行业,腾讯收购盛大文学建立阅文集团而成为网络文学的巨头等。
从典型代表网络游戏企业的发展状况来看,从单一的游戏产品到集聚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网络文学、电影、音乐等互补式的大文化生态格局,推动了“互联网+”时代的文化发展模式的创新和文化产业的繁荣。例如,致力于儿童网络游戏的淘米网,作为我国首家通过线上虚拟社区创建面向儿童寓教于乐的游戏公司,伴随品牌知名度的提升,从网络游戏进入动画电影领域,打造出动漫影视品牌“赛尔号”系列,从游戏品牌到电影品牌成功跨界,形成了游戏、电影并举的混业经营模式。反之,从“多元化”发展格局向单一化产品战略转型的时候,文化企业往往显示出发展的瓶颈。例如,1999年成立的盛大网络凭借运营《传奇》起家,2004年成功登陆美国纳斯达克,引发网络游戏的传奇,将网络游戏、网络文学、影视剧制作、网络视频、出版、动漫与音乐等互动娱乐产品融合在一起,奠定了当时全国网络游戏市场老大的地位;但随着网络游戏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盛大网络的网络游戏市场地位逐年下降,从原来的网络迪斯尼的定位被迫转向资本运作,反映出由“多元化”格局向单一化路径转型所呈现出的衰退曲线,当然也映射出我国文化企业在文化软生产方面的最大软肋——热衷引进与运营,过多模仿与复制,缺乏创新与原创而消散了长期的创新力与发展后劲。这也说明致力于集约型、自主研发的前端产业链、构建适合本土特色的现代文化生产与创新体系的时代已经到来。
文化企业从单一产品战略到多元化布局,还涉及与其他文化企业、其他行业的双向互动、深度融合。发展混业经营模式的主动性、规模性与示范性,是“‘互联网+’+‘文化+’”背景下提升文化企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抓手。文化企业混业经营模式具有统一的战略布局与规划、宣传与引导、现代管理体系与创新体系、复合型人才培育以及资本支撑等主动型的制度设计是关键。
(二) 从单向合作到致力于多向互动,塑造出融合共生的文化生态
文化产业本身就是一个因业态不断裂变与融合而催生出的交叉跨界的产业,具有典型的跨产业融合、跨行业协同与跨区域合作的特征。近年,互联网企业进入传统的文化产业领域,形成新旧文化业态多向互动、竞合共生的发展格局,而传统文化产业在业态裂变中获得重生契机。实际上,互联网企业进入传统的电影行业已经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潮流,将互联网企业的技术创新优势与电影行业的内容创新优势有机整合,让传统的电影产业有了强大的互联网基因——从电影素材的网络文学源头开始,至寻找投资借助互联网金融,到影片制作与宣发以及到终端的线下电影票分发与线上电影,都完全被深深打上互联网的烙印。互联网企业通过资本介入或收购电影公司的方式纷纷进入传统的电影行业——腾讯成立腾讯影业与企鹅影业,主攻电影市场与互联网市场,形成互补竞争格局;百度成立了电影事业部,投资美国洛杉矶的影视制作公司,并成立爱奇艺影业;阿里巴巴收购文化中国60%的股权,并更名为阿里影业,利用互联网思维发展电影……可见,互联网企业与电影产业的深度结合成为混业经营的一大亮点,也是将技术优势、渠道优势与内容优势完美整合,改变行业游戏规则的尝试。此外,互联网视频企业开始陆续进入传统的影视制作领域,如优酷的合一影业(2017年归于阿里影业),乐视网的乐视影业与PPTV的PP影业……可见,文化企业之间的多向合作不再拘于行业内,企业的发展边界与传统的行业界限日益模糊,如何掌控优良文化内容与强大资本等优势资源成为文化企业在不同行业中自由游走的关键。
在互联网企业进驻传统文化产业的同时,传统文化企业也纷纷进入新兴互联网行业,形成了新旧文化企业的双向跨界联动。例如电广传媒开始大举进入互联网领域,不但收购了多个互联网公司,还与互联网巨头阿里巴巴合作,成为广电网络业务与互联网融合的典范——既利用传统的有线电视为用户提供更加丰富、更高品质的DVB+OTT家庭娱乐体验;又作为传统媒体企业代表采用互联网商业模式实现多方资源整合,打造“互联网+传媒”的产业链,深挖互联网时代用户的价值。又如,东方明珠与百视通合并成立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百视通专长是IPTV、互联网电视、手机电视,东方明珠的主营业务是新媒体产业与旅游现代服务业,两者的合并释放了传统媒体向互联网转型的信号,也迎合了国家层面鼓励打造新型传媒集团,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的战略定位。此外,传统的电视机制造企业也开始与新兴互联网行业多向互动,如四川长虹打造家庭互联网,TCL集团与视频企业爱奇艺合作“TV+”……可见,传统文化企业纷纷在“互联网+”时代寻求自己的市场空间,不断创造全新的跨界合作模式。
毫无疑问,文化企业之间的互动、融合与协同对于我国文化产业综合竞争力的提升至关重要,且这种协同需要迎合时代发展的大背景。一方面,迎合我国“一带一路”倡议,文化产业的跨界发展,要突破传统的时空观,在区域上能够有序推进“东中西”和“沿海—内陆”协同联动的带际战略,通过区域联动红利实现文化产业诸要素的有机耦合与文化产业东西区域均衡发展,实现整个文化产业的跨越发展,真正构建起文化“一带一路”的发展格局。另一方面,要迎合国家供给侧改革,发挥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广度跨界带来的业态创新、产品创新与模式创新效应,形成产业耦合机制,优化与重组文化产业供给体系,迎合文化消费升级的诉求,提高文化产品与服务供给效率与质量,大力开发文化精品,增强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动力,提高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 基于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协同牵引文化产业混业经营轨迹
技术创新对文化产业混业经营的牵引首先表现在技术变革引发文化产业边界的重塑与带来业态的“裂变”。特别是互联网技术、数字技术与人工智能(AI)带来了文化产业内部诸业态的变革与融合,以及文化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的互联互通,改变着原有的文化企业生产创作与运营模式,催生着新产品、新业务与新业态的层出不穷。例如,传统媒体利用网络直播、AI技术、VR、H5(HTML5)、无人机等新技术进行新闻内容创新。即使传统的制造业公司,也开始加快跨界发展步伐,进入网络游戏行业。例如松辽汽车收购上海都玩网络,致力于网游、手游的开发运营;群兴玩具收购星创互联,进入移动游戏行业;凯撒股份收购酷牛互动,跨界进军游戏业,从服装服饰设计制造企业变成移动游戏开发与运营企业;张化机则收购上海宝酷、金华利诚与酷宝上海等网络游戏公司,进入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业;科冕木业收购天神互动,并更名为天神娱乐,进入页游与手游领域;巨龙管业收购艾格拉斯,进军手机游戏;中技控股收购点点互动,从建筑公司跨界到游戏领域……可见,跨界发展与混业经营成为行业创新的潮流。
根据印度式“隐形创新”模式,即技术创新可以促使文化产业研发服务增值,流程创新可以助推文化智力因素注入文化产业链,模式创新能够实现服务外包重塑,管理创新可以提升文化产业运营绩效。对文化产业新兴行业而言,在技术创新、流程创新、模式创新与管理创新的协同下,其跨行业、跨区域、跨要素、跨媒体与跨文化的协作加速,内容创新、制度创新与业态创新的潜力被挖掘出来,既助推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获取新的生存空间;又促使新兴文化产业不断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伴随近年AI(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AR/VR技术等技术创新在文化产业领域的应用,文化企业开始加快布局新兴技术领域。例如华策影视公司投资AR公司Magic;奥飞娱乐深耕“IP+科技”与布局VR和AI技术;从事动漫游戏与IP衍生品的美盛文化斥资创幻科技,加快布局AR与VR……可见,技术创新带来了文化企业更深层次、宽领域的跨界与混业经营,在“大数据”与“互联网+”时代,文化产业混业经营更发挥着调整与优化经济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聚合效应。
此外,“互联网+”背景下的文化产业跨界融合也催生出文化产业制度创新的需求。一是文化产业新业态层出不穷,引发了文化内容鱼龙混杂、文化金融挑战传统、数字内容侵权等新问题,文化产业制度创新步伐跟上产业发展速度这一问题变得紧迫而重要。二是文化产业的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跨资本的跨界融合特点在文化产业各个行业显现,它挑战着传统的文化管理体制与文化市场管理制度,加快制度创新、提高文化政策效能成为迎合文化产业跨界、转型升级与混业经营现状的制度保障。例如,在新闻出版行业,其混业经营的趋势迎合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国家政策导向,而制度创新又为传统媒体企业与新兴媒体企业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等方面的完美跨界融合提供了制度保障,以内生型或外源型方式推动传统文化企业以互联网思维创新与更新自我;在文化创意与设计领域,文化企业的跨界发展在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推进文化软件服务、建筑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广告服务等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建筑业、信息业、旅游业、农业和体育产业等重点领域融合发展”政策推动下加快了步伐。此外,《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立足“加快推动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鼓励文化企业并购重组,实现文化资本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整合”以及《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强调“坚持跨界融合,推进‘文化+’和‘互联网+’战略,促进文化产业不同门类、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诸如此类的文化政策都助推着文化企业朝着规模上做大做强、产品上跨界多元的混业经营模式跃进,文化产业界也希冀更多具有技术预见性与产业指导性的文化产业制度陆续出台。
四、结语
“互联网+”时代文化产业发展的行业边界越发模糊,文化企业跨界混业经营成为应时之需、战略之举。在此背景下,我国文化产业制度创新应迎合文化产业混业经营的发展现状与最新态势,加快文化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建立支持与鼓励文化产业跨界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积极发挥引导文化产业跨界转型、融合创新与升级发展的示范作用,推动文化产业积极走向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的“跨界融合发展”之路。一方面,要从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与国情出发,秉承分类治理理念,对于传统的文化行业,要学会利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与现代化公司治理制度,提高文化产业混业经营能力,实现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面对新兴文化行业,政府应积极转变职能,从管理角色变成“治理”角色,建立协同治理机制,鼓励文化企业充分灵活运用市场机制、利用跨界融合优势,提高文化企业创新能力,提高新兴文化产品数字化、网络化运营能力。另一方面,技术进步对文化产业发展效率具有正向影响,在“互联网+”深度扩散、“AI(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文化产业开始融合的大背景下,文化产业自带跨界光环和极强的扩散效应将越发凸显,应加快推动文化产业跨界融合与混业经营的政策法规的出台,积极利用政策红利鼓励文化企业通过市场化手段进行资本运作,通过重组、并购和整合的方式进一步做大文化企业规模,鼓励文化企业主动参与全球文化产业价值链、创建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同时,要紧跟国际文化产业发展潮流,借鉴国际文化市场运作经验,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示范型文化产业集团,真正提高我国文化产业在国际文化市场的影响力与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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