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研究 20

本书关注的重点是当前我国文化产业中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主要从学术前沿、市场消费、产业创新、文化金融、文化贸易、版权经济、博士论坛七个板块展开论述,论文内容涉及经济、管理、艺术学、传播学等多学科的理论与方法,选题注重学科的交叉性、融合性、前沿性,内容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学术性。

第一章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文化产业研究. 20 / 顾江主编. 南京 : 南京大
学出版社, 2018.12
ISBN 9787305213021
Ⅰ. ①文… Ⅱ. ①顾… Ⅲ. ①文化产业-世界-文集
Ⅳ. ①G11453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8)第268130号
主编顾江
副主编姜照君郭新茹
编辑
周锦朱文静马卿张苏秋胡慧源
吴建军高莉莉车树林贺达季雯婷
任文龙陈亚兰陈鑫
出版发行南京大学出版社
社址南京市汉口路22号邮编210093
出版人金鑫荣
书名文化产业研究20
主编顾江
副主编姜照君郭新茹
责任编辑陈佳编辑热线02583319778
照排南京南琳图文制作有限公司
印刷江苏凤凰数码印务有限公司
开本787×10921/16印张 19.25字数 350千
版次2018年12月第1版2018年12月第1次印刷
ISBN9787305213021
定价58.00元
网址http://www.njupco.com
官方微博http://weibo.com/njupco
官方微信nju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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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研究》编委会
(以姓氏笔画为序)
丁帆王燕文
王廷信王月清
左健安同良
刘玉珠刘志彪
李凤亮李怀亮
李友根李炎
向勇张异宾
杨忠花建
沈坤荣金鑫荣
金元浦范从来
周宪周安华
周晓虹洪银兴
胡惠林高书生
顾焕章顾江
梁勇黄昌勇
熊澄宇
主办单位
文化部—南京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
江苏文化产业研究基地
江苏省文化产业学会
南京大学文化产业发展研究所
南京大学商学院
编者寄语
改革开放的40年,是中华文化蓬勃发展的40年,也是中国文化产业不断壮大的40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始终高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占GDP的比重也逐年提高,居民文化消费水平持续提升,文化走出去新格局逐渐形成,国家文化软实力不断凸显。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在文化体制改革全面深化、文化政策体系创新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我国文化产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传统文化产业实现优化和升级,新兴文化产业得以培育和发展,数字文化产业呈现爆发式增长,并上升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一带一路”、大运河文化带、长江经济带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的相继实施也将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
《文化产业研究》自出版以来,始终秉承“务实、创新”的出版宗旨,厚积而薄发,从专题性研究到综合性定位,从多角度研究方法的集成创新到多元化学科的交叉融合,一直致力于站在文化产业理论与实践的最前沿,密切关注中国乃至全球文化产业发展进程,聚焦最新热点问题,为中国乃至全球文化产业领域的研究者提供砥砺思想、彰显智慧的阵地。
在新时代背景下,《文化产业研究》将继续“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注重图书的理论性与实践性、权威性与可读性,继续为文化及相关领域内广大科研工作者创作学术交流的园地,打造百家争鸣、探寻真理的平台。
感谢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学术著作出版经费的资助。
真诚欢迎并感谢各位专家学者参与到《文化产业研究》的创新发展中。我们相信,有广大科研工作者的踊跃参与,《文化产业研究》必将孕育出更多的学术翘楚,必将绽放出更加绚丽的学术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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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寄语|||
目录
学术前沿
区块链与文化产业——数字经济的新实践趋势潘道远李凤亮 / 2
公共文化投入产出效率及影响因素研究
——基于DEATobit方法蒋丰一唐豪 / 14
媒介生态视域下首都艺术院线发展研究潘可武李静 / 28
新常态下江苏新兴文化产业的政策有效性研究
——基于文化旅游业的考量朱锦程 / 46
文化消费
公共文化消费挤出居民文化消费支出了吗
——基于面板门槛模型的实证检验高莉莉许俊鹏 / 64
2013—2017江苏纸媒、广电媒体与网络媒体的广告市场分析吴志斌姜照君 / 79
产业创新
北京城市内部文化创意产业的空间集聚机制
——基于负二项回归模型的实证分析刘鑫 / 102
文化科技融合的趋势及问题研究林秀琴 / 116
南京市博物总馆文创产品开发路径研究贺湘 / 128
文化金融
电影续集权利估值
——基于品牌延伸溢出效应朱至文 / 138
互联网+文化产业的经济逻辑与自觉实践张苏秋王夏歌 / 154
文化贸易
“贸易成本说”还是“消费偏好说”
——文化距离对双边货物贸易的影响渠道探究张继军胡如愿孙文杰 / 168
长三角文化产业发展——现状、特点与趋势胡慧源 / 183
版权经济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权及其治理——复合产权视角韩顺法曹莉莉 / 198
导演、演员、话题
——微博阵营里谁是票房的幕后推手王锦慧亓文斐潘可可 / 208
经济新常态下中部地区文化产业品牌培育策略研究
——以江西省为例刘爱华 / 225
博士论坛
中国互联网产业价值链研究的知识图谱分析
——基于1999—2018年CNKI数据库核心文献数据朱长春 / 238
地学文化与传播的叠加效益分析孙婧 / 252
我国休闲体育产业服务质量对客户承诺的影响研究
——基于上海市健身房产业数据的实证研究葛小雨 / 265
传统文人画“逸品”理论的文化成因探析杨莉萍 / 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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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CONTENTS
Academic Frontier
Blockchain and Cultural Industry
—New Practice and Trend of Digital Economy
Pan DaoyuanLi Fengliang / 2
Research on the Input and Output Efficiency of Public Culture and Its Influencing Factors
—Based on the DEATobit methodJiang FengyiTang Hao / 14
A Research on the Development Strategy of Capital Art Institut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edia EcologyPan KewuLi Jing / 28
On the Effectiveness of Jiangsus New Cultural Industry Policy under the New Normal
—Consideration Based on Cultural TourismZhu Jincheng / 46
Cultural Consumption
Does Public Cultural Consumption Affect Residents Cultural Expenditure
—An Empirical Analysis Based on Panel Threshold Model
Gao LiliXu Junpeng / 64
2013—2017 Advertising Market Analysis of Jiangsu Paper media, Radio
and TV media and network mediaWu ZhibinJiang Zhaojun / 79
Industrial Innovation
The Clustering Mechanisms of 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ies in Beijing
—A Study Based on Negative Binominal Regression Model
Liu Xin / 102
The Trend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 Cultural and Technological Integration InnovationLin Xiuqin / 116
Research on the Development Path of Cultural and Creative Products in Nanjing Museum AdministrationHe Xiang /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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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Culture Financial
Valuation of Movie Sequel Rights
—Based on Brand Extension Spillover EffectsZhu Zhiwen / 138
Economic Logic and Conscious Practice of Internet Plus Cultural Industries
Zhang SuqiuWang Xiage / 154
Cultural Trade
Trade Cost Hypothesis or Consumption Preference Hypothesis
—How does Cultural Distance Affect Bilateral Merchandise Trade
Zhang JijunHu RuyuanSun Wenjie / 168
Cultural Industries Development in Yangtze River Delta
—Status, Statistics and TrendHu Huiyuan / 183
Copyright Economic
Property Rights and Governance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Composite Property Rights
Han ShunfaCao Lili / 198
Director, Actor, Topic, Who is behind the Box Office in Weibos Kamp
Wang JinhuiQi WenfeiPan Keke / 208
Research on Brand Cultivation Strategy of Cultural Industry in the Central Region under the New Normal of Economy
—A case of Jiangxi ProvinceLiu Aihua / 225
Dr. Forum
A Knowledge Graph Analysis of Studies on the Value Chain of Chinas Internet Industry
—Based on the Core Literature Data of CNKI from 1999 to 2018
Zhu Changchun / 238
Analysis on the Superposition Benefit of Geoscience Culture and
CommunicationSun Jing / 252
Research on the Impact of the Service Quality on the Customer Commitment
in China Leisure Sports Industry
—An Empirical Research Based on the Data of Fitness Industry in ShanghaiGe Xiaoyu / 265
The Theory of Traditional Literati Painting CriticismYang Liping / 284
学术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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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前沿|||
区块链与文化产业——数字经济的
新实践趋势*
潘道远李凤亮
*
基金项目:本文受到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课题“全球竞合背景下我国数字创意产业的战略与路径”的资助。
摘要:区块链是一种新型的数字技术,它的应用能引发社会生产组织和管理方式的创新,推动传统数字经济从“数据互联网”向“信任互联网”和“价值互联网”的新体系转变。文化产业应用区块链技术会导致四个方面的变革:产业价值链会围绕文化创意本身重塑;文化商业生态会围绕创意者重构;文化产业投融资模式会创新;文化治理会基于信息内容监管而改良。数字音乐产业是当下区块链应用需求较高的产业之一,因此可优先在该产业构建一个以保护版权为主要目标的联盟链,本文构建的模型和国内外案例均证明了区块链在该产业能应对多方面的挑战。可以展望区块链广泛应用于文化产业后,传统信息社会将逐步向创意社会转变。
关键词:区块链文化产业数字经济音乐产业数字版权保护
一、引言
区块链又称分布式记账,是近几年来兴起的新型网络信息技术。从诞生至今的十年时间里,与它相关的加密数字货币开发与交易、项目众筹、衍生品开发等一系列经济活动逐渐在金融、信息领域占据重要地位。在实践层面,中国区块链技术创新则不断加速,据《中国区块链行业发展报告2018》显示:自2014年到2017年7月,中国区块链相关专利公开数量从2件增加到428件,增速超过美国。政府也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区块链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在2016年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中,区块链与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深度学习等新技术一同被列为
超前布局的战略性前沿技术。可见区块链逐渐成为中国数字经济领域的热点技术。
原始的区块链强调货币属性而忽视了它在生产组织中的创造力,因此虽然政府和企业关于区块链的探索如火如荼,但是目前较为成功的应用仍然局限在金融领域,其他产业只是初现雏形。视野聚焦至文化产业,在已有的研究中,除了偶有区块链白皮书提及该技术在音乐、版权保护等领域的可行性外,具体分析它如何改进文化产业生产和消费模式的文献甚少。实际上,文化产业因为可数字化程度高、创意内容依附度高等特点,已经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最大受益者之一,具备较好的区块链创新应用基础。本文将在分析区块链技术原理的基础上,研究区块链技术将如何应用于文化产业,探索以区块链为代表的数字经济与文化产业结合的未来方向。
二、区块链的原理和技术优势
区块链的基本原理可由图1描述。原始区块被编写出来后,并不需要中央执行机构来保证运行,每个区块的产生会伴随着一定的虚拟货币发行作为经济激励,这种制度保证矿工能源源不断地为区块延续下去提供算力支持。不难看出,加密代币是典型的区块链生态中的关键一环,它不仅作为经济激励存在,同时还能承担普通货币的一般等价物作用,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成为连接区块链账本与物理世界的纽带。然而随着代币交易平台的产生,代币与法币之间可自由兑换使之成为一种货币投资品。同时,由于区块链技术的开源性,相关衍生代币可无需审批由任何机构或个人任意发行,导致加密货币项目融资活动泛滥,其监管难度极大,金融风险极高。
图1一个典型的区块链生态系统
实际上,虽然加密货币令区块链技术在信息流和资金流两个回环上达到了高度的等效,但是区块链与虚拟货币并不是共生的。Davidson(2018)指出“当区块链账本记录金钱时它就是加密货币,比如比特币;但是区块条目其实可以记录任何数据结构,比如财产契据、身份验证、合同等”。Tapscott(2016)的研究也证明了这一点:“这些(区块链)模式并不一定内建有用于支付的加密货币。”可见区块链的本质并非是由关联的虚拟货币决定的,而是通过加密和分布式记账建立一种新的社会信任体系,并在新的信任体系下构建的新社会生产组织和管理方式,可以称之为“信任互联”。袁勇和王飞跃(2016)认为区块链技术的核心优势是去中心化。实质上,去中心化只是一种组织形式表象,它内含的是社会信任不需要再通过中心化的机构来保障,达到人与人(节点与节点)之间的“信任互联”。进一步,Potts和Rennie(2017)指出,如果第一代互联网技术是指信息网络技术,那么区块链可被描述为第二代互联网技术,强调从“数据互联网”向“价值互联网”的转变。
基于此认识,如果将区块链技术应用到文化产业中,以下几个优势将会突显:一是能准确依序记录交易相关的数据,成为“价值互联”的信任基础。区块链采用的是仅增数据库,只能按照时间顺序记录数据,每一条交易信息在区块链上均是不可更改且可溯源的,因而区块链技术在涉及商业交易、权利认证方面有巨大优势。二是能实现分布化的记账结构,提高资源分配效率。这种分布化的结构分散了风险,降低了大型中心机构的运作成本,让日趋庞大的信息传递和网络交易成为一种多方社会契约行为,而非“个人—企业”的单方契约,同时分布式结构能够增加个人的参与度,通过分散的权利使得集体行动成为可能。三是能实现交易和权利保护的透明化,提供价值创造和流动的正向激励。产业目标决定、执行过程、奖励机制能够在达成共识的同时,实现完全透明化,个人或机构在社会交易中的初始权利和交易收益认证、违法交易的监管和调查取证等均能得到有效的保障,形成有效的社会激励。
三、区块链在文化产业中的应用形态
如上文所述,区块链作为数字经济的基础设施规模化应用于文化产业时,数字内容的创造、授权、交易和保护,合同的组织和协调,交易的支付和认证等都变得更加便捷,文化产业中可数字化内容的生产与消费将发生根本性变革。
(一) 基于文化创意本身的价值链重塑
第一代互联网技术能高效率传播信息和数据,但是对于价值的传播能力相形见绌。在由互联网构建的初期数字经济中,文化产品的数字化使得文化创意的内容载体由实物变成数字信息,文化创意的“文本”内容传播速度呈几何级数增加,但文化创意的价值并未被有效补偿。一方面,数字信息的易复制性导致盗版猖獗,创意的价值在盗版传播的过程中向消费者转移支付;另一方面,即使不存在盗版,在“生产—消费”的价值流通过程中,中心化中介机构的商业提成大幅度挤压了文化创意的原生价值。区块链则能让价值的创造者优先受益,主要通过两套机制得以实现:其一是通过点对点的交易去中介化,将文化产品交易中介商提成最大限度返还给价值创造者,交易中间商转而通过执行汇总、处理信息、市场制定、专业服务来创造新的商业价值;其二是全方位的版权保护,分布式账本的数据是共享式的,且要经过大部分节点验证真实性和准确性才会被记录,实质上降低了验证成本和网络工作成本,
Catalini C., Gans J.S. Some Simple Economics of the Blockchain [R]. NBER Working Papers, No.22952, 2016.因此在记录版权和许可条件等有关信息方面有天然优势,利用区块链很容易鉴别数字文化产品供应链中的复制和盗版,从而在根源上消除产品价值在传播中的损失。
(二) 基于创意者
“创意者”来源于佛罗里达(Richard Florida)著名的“创意阶层”概念,其将创意阶层的特点归纳为“从事旨在创造有意义的新形式的工作”,本文在此用“创意者”是为了区别于对某一作品拥有版权的专业“创作者”,“创意者”应包含专业的创作者,还包含在工作和生活中创造新想法、新思维、新技术的人群。的文化商业生态重构
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文化消费平台,如视频网站、网络文学网站、聚合媒体等,其基本商业模式是通过提供运营服务聚集庞大的用户群和数字内容,借助流量分配中心的地位获取产业链的大部分价值。由于价值链的重构,未来的文化产业可能会打破以中介机构为中心的商业模式,形成以创意者或艺术家为中心的商业模式。
首先,可数字化的文化创意产品均可由互联网转移到区块链上(或二者并行),不需重新转换数据。
其次,创意者可以不经过任何代理方,直接从创作内容的使用中获得逐次性收入,而且可以通过智能合约的方式批准或授权作品使用范围或转载方式,从而累积整个产业链中分散的“长尾”收益。
最后,区块链的加密验证方式可以创建每个人身份的“黑匣子”,将个人信用链接到区块链上的特定“地址”,解决交易中的信任问题(上文中提到的“信任互联”),从而允许创意内容的制作者和消费者互相验证,并通过智能合约的形式促进内容创造者和消费者的互动开发和协作消费。
创意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联系更加直接和紧密,甚至消费者可成为创意内容的直接投资者。
(三) 基于网络互信的文化金融创新
关联虚拟货币的区块链技术还将改变现有的文化投融资模式。在融资方面,一种创新是新兴艺术家可以凭借个人影响力和声誉,通过加密股权众筹来获取创作的资金支持。不同于传统的互联网众筹,加密股权众筹采用加密代币作为投资标的,而且得益于区块链的公开性,每一笔代币的用途和去向均可追踪,避免了众筹资金使用的道德风险。另一种是创意者可利用作品的知识产权作为抵押在区块链获得相关融资,投资方既可以是机构也可以是个人。区块链提供的这两种融资方式均可不需要第三方担保机构,避免复杂的融资手续和高昂的融资成本。与此对应,区块链也为文化产品和项目的个人投资提供了渠道,利用粉丝的经济效应作为促进文化创意传播转化的金融基础。特别的,区块链金融还可以在传统的文化市场上发挥作用。例如通过向个人消费者或收藏家出售或赠送艺术品的所有权份额,可以将文化产业投资“民主化”
De Filippi P. BlockchainBased Crowdfunding: What Impact on Artistic Production and Art Consumption? [J]. Social Science Eletronic Publishing, 2016(2).。普通个人投资者一般无法承担市场价值较高艺术收藏品,但凭借加密股权投资,多个投资人可以共同成为某件艺术品的部分所有者,持有同一张画廊或收藏家契约,并在未来获取收益。
(四) 基于内容监管的文化治理改良
区块链技术会颠覆文化产业的内容管理模式。一是从源头管理文化创意内容的发布及使用范围,区块链技术使用智能合约促进文化创意内容的管理优化,包括控制发布、授权许可、版本限定等。这对于以内容为主的文化产业来说有潜在收益,因为它精准控制了文化创意内容的开放标准,例如可实现文化创意的共用授权许可,在公益性和非盈利性文化领域有应用空间。二是通过声誉经济(Reputational Economies)的形式
关于声誉经济的具体模式可见Potts和Rennie:Blockchains and Creative Industries中的论述。创新实现文化社群或个人的贡献认定和评分机制。文化产品的特殊性和信息不对称导致文化内容的评估成本高昂,而且不容易在产品价格中体现。基于价值证明(Proof of Value)共识的区块链协议可以通过同行评估的方式有效地显示声誉和贡献,并可将其转化为代币形成价值激励。这在例如出版等行业能发挥独特作用,通过价值贡献评定为文学艺术创作者和粉丝之间的互动创造了一种创意性的治理模式。三是在传媒和社交领域,区块链也可作为一种新闻的质量保障体系被应用。以价值证明共识机制的区块链可用于社交媒体,通过声誉经济的形式来鼓励真实新闻发布者积累声誉创造价值;政府等官方机构也可参与新闻内容的管理,例如设置官方网络节点来验证信息发布,既保证新闻发布效率又能杜绝虚假新闻报道。
四、数字音乐产业的区块链模型与案例
当前国内外已经有一些文化企业正逐步探索相关应用,例如网易推出了“星球”区块链资讯平台,腾讯推出了“一起来捉妖”区块链游戏……但这些企业内部的应用尚无法发挥区块链作为底层技术的规模优势。应用到产业中的区块链技术会涉及整个产业组织结构的变革,应由多方协同搭建联盟链
按照开放权限,区块链可以分为公有链、联盟链和私有链。公有链权限要求最低,任何人都可读取信息、发送交易且获得有效认证、参与共识过程;私有链权限要求最高,写入权限仅限于一个组织内部的各节点,适用于企业或团体内部的去中心化结构;联盟链的权限要求则介于公有链和私有链之间。。考虑到文化产业实质上是涵盖多个行业门类的一种产业集合,尤其在一些传统的手工艺术、舞台表演、纸质出版等领域数字化程度不高,
建立联盟链应从数字化程度高、应用需求最迫切的行业着手,逐渐推广拓展至其他行业。
数字音乐产业正是这样的行业之一,因其数字化程度高、交易体量大、版权保护难和数据采集便捷等特点,最适宜当下区块链的应用。
(一) 模型设计
本文拟以数字音乐行业为例,设计一个以保护版权为主要目标的区块链框架模型。它基于以下几个前提:一是鉴于虚拟货币的投机性和风险性,不能以发行代币作为此模型的应用基础;二是此模型不是作为企业内部的应用,而是包含整个音乐产业中参与交易的各方,包括创作者、商家平台、消费者、支付端等;三是创作者和其代理人可视为同一个利益主体参与交易,因而模型中仅以创作者来表示;四是政府及其法律机关在必要时或以监管者身份参与交易。
在这几个前提条件下,以保护版权为主要目标的音乐产业区块链模型可以设计如图2。图中细实线表示结构关系,空心大箭头表示数字内容的流通,细实线箭头表示资金流,粗实线箭头表示区块链信息流。
图2一个应用于音乐产业的区块链框架
具体原理如下:
1. 版权验证与数据管理
当下的音乐产业,一首音乐作品(歌词和曲谱)的初创需要到版权登记中心进行登记,发行后再连同版权一起打包销售给音乐平台运营商,实质是版权登记和内容传输分离的模式。在图2的模型中,创作者同时将音乐上传到互联网和区块链系统中,采用两个数据库来记录同一首音乐的信息——原有的互联网数据库,只记录音乐的数字内容;由于成本问题
当前技术下,数量级为千字节的数据插入到区块链中的效率较高,具有成本优势,而储存数字音乐内容往往需要以兆字节来计算。,区块链数据库只验证和记录音乐的版权信息和交易信息。互联网数据库负责客户端(或其他形式的)的储存和播放。区块链系统利用智能合约采集该音乐元素、密度等特点信息,并以简单数据的形式储存在区块链账本上,独立唯一且不可篡改。客户端也需开放连入区块链,提供每次购买(或使用)的交易信息,供区块链验证和记录。
2. 交易与结算
图2中两个虚线框围成的是两种交易过程,一种是直接播放的版权交易,另一种是场景性使用授权交易。每一次交易(包括个人购买专辑、购买单曲、商家购买、免费提供播放等)均需经过区块链的验证,经过验证的交易才会进入结算环节,并被记录结算信息。由于不包含代币的发行过程,所以模型仍使用传统的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结算,结算中心关于版权交易的结算信息须对区块链开放,以供区块链验证和记录。本模型放弃了典型的区块链采用加密货币的优势,即结算与交易是同步完成的,区块链记录代币流通的同时也记录了交易信息。这样意味着传统金融结算机构和区块链记账系统必须保持高度的同步,这是本模型落地实行的最大难点,如果有以金融系统普遍使用的公有链作为基础,那么这种对接则变得容易。
3. 权限与隐私保护
最初的区块链网络层没有设置身份认证要求,这意味着在下载并使用区块链软件时,所有人都不需要提供姓名、电子邮箱地址或其他个人数据。但为了方便政府在违法监管方面的行动需要,本模型中必须使用实名制的方式登记与注册,每个地址与经过真实验证的个人或机构绑定,但交易信息可以选择部分可读取式的权限设计。根据Schlager和Ostrom(1992)提出的著名金字塔形权利关系,权限分布可以设置如下:最底层是授权消费者,他们只能访问并提取资源,并能读取自己的交易信息;播放平台除了这些权利外还具有管理权,能读取与本平台相关的所有交易信息;创作者享有的权利最多,拥有访问、使用、排除他人、管理、出售和租赁的权利,能读取与自己作品相关的所有交易信息。当然这只是一个初步的权限设计,在“大数据时代”信息即是资源,区块链如何在信息公开、个人隐私保护和商业信息竞争之间保持平衡,还需进一步深入研究。
4. 节点与经济激励
模型采用外部竞争性的节点来提供算力和记账。不同于发行代币的区块链,模型的经济激励完全来自版权交易费用。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发布的《2017音乐产业发展报告》中指出:2016年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许可收入达到1.84亿元,数字音乐的产业规模达到529.26亿元。随着市场的进一步扩大,来自音乐产业的版权交易费用还会进一步增加。如果音乐市场逐步采用模型中的区块链交易,这笔费用将成为节点机构(或个人)参与区块链记账的重要经济激励。如此将权利保护的行动主体从政府归还给市场,形成一种自发的、非政府主导式的社会版权保护机制。同时为了保证记账效率,可采用权益证明(Proof of Stake)的共识机制,其中一些重要的节点可由政府评估选定或参与区块链构建的企业投票决定。
(二) 实践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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