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伦

拜伦是英国著名诗人、革命者,本书详尽介绍了他的浪漫一生和他的诗歌成就。全书图文并茂,有助于形象记忆,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

第一章
版权信息
书名:拜伦
作者:《图解天下名人丛书》编委会
出版社:广东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出版时间:2009-09
ISBN:978-7-5100-0699-9
前言
乔治·戈登·拜伦(George Gordon Byron1788~1824),1788年1月22日生于英国的一个破落的贵族家庭。生于伦敦,长于苏格兰。10岁时承袭了男爵的称号。
拜伦从学生时代开始写诗,在剑桥大学就读期间,他发表诗集《闲暇的时刻》(1807)。面对某些评论的围攻,他以长诗《英国诗人和苏格兰评论家》(1809)作为反击。这首长诗讽刺了文坛的权威,批评了湖畔派诗人,同时强调了文学的社会内容和诗人的社会责任,在文坛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拜伦成年后,适逢欧洲各国民主民族革命兴起的时代,他反对专制压迫,支持人民革命。20岁时,出国游历,先后去了许多国家。1811年回到英国。这次旅行大开他的眼界,使他看到西班牙人民抗击拿破仑侵略军的壮烈景象和希腊人民在土耳其奴役下的痛苦生活。
拜伦在欧洲游历期间,最重要的成果是完成了长诗《恰尔德·哈洛王孙游记》第一、二章(第三、四章分别完成于1816年和1818年)。第一章1809年在阿尔巴尼亚开始写作,第二章于次年3月在伊斯密尔完成。长诗在1812年3月出版后,轰动文坛,风靡全国。《恰尔德·哈洛王孙游记》是拜伦早期创作的代表作,作者通过恰尔德和抒情主人公的形象,记述了自己游历和旅居欧洲诸国后的见闻和观感。在前两章中,拜伦描绘了拿破仑战争时期的葡萄牙、西班牙、意大利、希腊和阿尔巴尼亚的社会风貌,谴责专制统治,支持各国人民争取自由独立的斗争。后两章则歌颂欧洲山河的壮丽,缅怀历史上的伟大人物,赞美欧洲的艺术。长诗内容丰富,以强烈的浪漫主义抒情见长。
此后,拜伦又写了《异教徒》、《阿比托斯的新娘》和《海盗》(1814)等6部长篇叙事诗,总称为“东方叙事诗”。作品以东欧、西亚一带为背景,充满异国浪漫情调。诗歌中还塑造了一系列高标独举、孤行傲世、富有叛逆精神的主人公形象。他们是海盗、异教徒、造反者、无家可归者等,都具有出众的才干、坚强的意志、反叛的精神,敢于蔑视传统秩序和专制暴政,但是他们的反抗总是和孤独、忧郁结合在一起,乃至傲世独立,离群索居,并以悲剧而告终。最典型的形象是《海盗》中的康拉德。这一类形象被称作“拜伦式英雄”。
1816年夏天,拜伦的妻子提出分居的要求,上流社会借此毁谤和攻击,拜伦愤然离开英国,从此再也没有回到祖国。先是移居瑞士。这一时期写的诗剧《曼弗雷德》(1817),真实地反映了诗人内心中的苦闷。长诗《锡隆的囚徒》叙述的是16世纪为捍卫瑞士独立而被囚禁在锡隆堡达6年之久的共和主义者和自由思想家博尼瓦尔。和“拜伦式英雄”不同,博尼瓦尔反对专制暴政,和人民共命运,得到人民的支持和拥护。诗歌赞扬了英雄坚贞不屈的精神,抨击了专制暴政的残酷。
1823年初,希腊抗击土耳其斗争高涨,拜伦放下正在写作的《唐璜》,毅然前往希腊,参加希腊志士争取自由、独立的武装斗争。拜伦1824年4月19日死于希腊军中。拜伦一生为民主、自由、民族解放的理想而斗争,而且努力于文学创作。他的作品具有重大的历史进步意义和极高的艺术价值,他未完成的长篇诗体小说《唐璜》,是一部气势宏伟、意境开阔、见解高超、艺术卓越的叙事长诗,在英国以至世界文学史上都是罕见的。他的诗歌在欧洲和中国都有很大的影响力。
作者
初露锋芒
我虽只是半个苏格兰人,但却流着整个苏格兰人的血液。
——拜伦
贵族家世
乔治·戈登·拜伦六世的父母系来自英国最富有浪漫色彩的贵族家庭。虽然,他跟别人提起过他的母亲是苏格兰国王詹姆斯一世的后裔,但是,观其一斑,似乎他的父系祖先对他较具影响力。
拜伦家族的贵族纹章
在“征服者威廉”时代,拜伦家族可能是英国北方的大地主,不过,知名度不高;一直到祖先当中有一位叫约翰·拜伦的男爵,从亨利八世那里领受到一块风景优美,位于诺亭汉什尔,叫做纽斯德修院的土地后,其声望才与日俱增。
约翰·拜伦的儿子,即人称“大胡子”的小约翰男爵,在1575年受女王伊丽莎白的册封而继承其父的爵位,他以供养大批闲人,兼之挥霍无度而成为传奇性的人物。
拜伦的祖先中还有一位叫约翰·拜伦的,也很出名。他因替查理一世作战而几乎失去纽斯德的家园;曾有人传说:他的妻子是查理二世的第十七号情妇,他因而“夫以妻贵”!
此外,拜伦的祖父和祖父的哥哥——威康·拜伦五世也很有名。这位威康·拜伦五世曾花了一大笔钱,在纽斯德盖了一座小城堡和两个小堡垒,专供他荒淫度日和玩战争游戏之用。
1765年,威廉·拜伦因为酒后与人争论玩游戏的方法,而把自己的亲人杀死,从此有“邪恶的拜伦男爵”之称。事后他虽然被贵族法庭宣判无罪开释,可是儿子却恰好在此时与一个家境贫寒的侄女私奔,于是,他在盛怒之下,把领地内所有的古老橡树砍伐一空,又杀死了森林里养的2700多只鹿,拿到市场去拍卖。
比起这位“邪恶的拜伦男爵”来,诗人拜伦的祖父要平易近人得多了。他从1740年,17岁时起就开始当海军见习生,到1778年升到海军副总司令,他曾经历过无数次的海难、饥饿和艰险,而且在海上经常遭遇暴风雨的袭击,因此大家都叫他“坏天气杰克”;当然,这样的人也免不了有许多关于他的传言。但是在1786年他离开这个世界以前,他的长子约翰(人称“疯狂杰克”)就已经在和妇女谈情说爱、制造丑闻以及任意挥霍等方面“青出于蓝”了!这位老将军几乎气死,最后不得不把儿子的继承权取消。
这位约翰·拜伦即诗人拜伦的父亲,先是在西敏学校读书,后来又到法国的陆军学校去求学。大概因为在法国学到了一口标准的法国语,能和当地的高级人士一起消遣,因而养成了浪费的习性,年纪轻轻的就已经声名狼藉。他只在侍卫队服役了一段时间,就于1778年返回伦敦,去当他的花花大少了。同年,他和一位美丽而且拥有一份可观遗产的侯爵夫人私奔到法国,这一来,这年轻人不但避免了流言的扩散,也躲开了穷追不舍的债主!
这位侯爵夫人一共替他生了3个孩子,但却只养活了一个女孩——奥古斯塔(诗人拜伦的同父异母的姐姐,生于1783年)。说也奇怪,这位风流倜傥的约翰,居然很忠实地和这位侯爵夫人在巴黎共同生活了6年,直到1784年她逝世为止。
隔年春天,当他再度债台高筑时,他又精神抖擞地回到英国去碰他的运气了。
他屡次参加苏格兰、巴斯地区的舞会,总期望能碰到一位像侯爵夫人那样拥有丰富资产的贵族名媛;最后,终于让他找到了一位双十年华,相貌平庸,但却拥有23000英镑家财的凯塞琳·戈登小姐。
他的高雅谈吐和法式礼貌,很快地便赢得了这位少女的芳心。1785年5月13日,他娶了这位女财产继承人。
著名诗人拜伦就出生在这里,位于舍伍德森林边缘的纽斯德修道院曾是拜伦家族住过的公馆
夏天还未过去,这位痴情的少女已经被他那挥金如土的习性吓坏了,然而,她仍旧倾其所有地供他花用。不到一年,戈登小姐的全部家财就被他耗费净尽,于是,约翰又不得不折返老家想办法。而戈登小姐为了舒解丈夫之围,只好出面恳求她的亲戚替她出售那仅有的家园。不过,所得的17850英镑,半数以上又都用在替她丈夫偿还紧急债务上了。
1787年,约翰为了躲避债主,再度潜逃到法国;当时,大腹便便的戈登小姐,当然也紧跟着到了法国。这时的约翰已囊空如洗,自然乐意从她那里拿一点钱来花用;况且,他还可以把和侯爵夫人所生的女儿奥古斯塔交给她代管呢!
可怜的戈登小姐,除了一句法语也不会说之外,还怀着身孕,可是她仍然对她的丈夫一往情深。她一直待到快要生产时,才带着那小女孩回到英国,把她交给她的祖母,自己则在伦敦找了一个地方住下来,等待临盆。
就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这传记的主人翁——诗人拜伦,在1788年1月22日(星期二)来到了这个世界。但不幸的是,他一生下来,右脚就有点畸形。虽然他的母亲寻遍了名医,也无法弥补这天生的生理缺陷。这缺陷为他带来了不少的痛苦,这很可能也是形成拜伦特殊性格的主要原因。
母子相依为命
为了生活,拜伦的母亲不得不恳求苏格兰的行政机关发放一点救急的零用钱给她。她在写给爱丁堡代理人的一封信中,提道:“我不敢要求太多!而且,即使给我太多,也会被我丈夫一下就用光!”
苏格兰风光,结合了水色与山色
果然不出所料,约翰·拜伦一听说戈登小姐又有了收入,便立即回到英国。名义上是探望自己的儿子,实际上却是要向戈登小姐榨取那一点少得可怜的救济金。
依照英国的法律,债主不能向戈登小姐讨债,所以接连好几个月,约翰·拜伦都在和债主玩捉迷藏的游戏——当他需要用钱的时候,便冒险潜回英国,甜言蜜语地骗取戈登小姐的钱,然后返回法国享用。
1789年的夏天,拜伦的母亲带着这个取名乔治·戈登的儿子(因为命名时,父亲不在身边,所以她把自己父亲的名字冠给这小孩)离开了伦敦,回到苏格兰亚伯丁的娘家,企图利用仅有的150英镑和她的儿子平静地生活下去。
不多久,约翰·拜伦再度山穷水尽,不得不去投靠他的妻子,和她们在皇后街的一栋狭窄拥挤的小屋里住了下来。然而这位花花大少实在过不惯这种清苦、平淡的生活,当他从他的姐姐莱夫人那儿弄到一些钱后,就马上离开了她们母子,回到上流社会圈子里去混日子。
拜伦的母亲对丈夫真是又爱又恨。当他要钱的时候,她气得对他破口大骂,可是事情过后又死心塌地地爱着他。对自己的儿子也是如此。
“我的母亲。”拜伦说:“当我顽皮得惹她发脾气时,常常说:‘唉!你这畜生,简直和你爹是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一样地可恨!’但是,过不了一会儿,她又会很懊悔地抱着我又疼又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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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兰
苏格兰约有510万人口。第一大城市格拉斯哥,约有60万人口,是苏格兰的工业重镇;第二大城市为爱丁堡,约有50万人口,为苏格兰自治政府所在地,乃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苏格兰人性格粗犷、友好善良,他们较好地保存了传统文化,在民歌、音乐、服饰上至今还保留着自己的民族特点。风笛、格子裙、高尔夫和威士忌是苏格兰人的标志。
苏格兰的历史非常悠久。公元前10000年,苏格兰地区开始有人类居住,第一批居民从爱尔兰、英国、现在的北海而来。苏格兰当时被浓密的森林覆盖,很多湖泊河流将森林分为若干块,所以当时的苏格兰居民只能在沿海一带定居并以打猎为生。
到了新石器时代,随着制造工具技术的发展,苏格兰人开始向森林发起长期而持久地进攻,并最终将人类的足迹一点一点地延伸到了苏格兰内陆。
公元前2000年,青铜术传到了苏格兰。
公元前1000年,起源于中欧的凯尔特文明,逐渐影响到了苏格兰。从此苏格兰成了凯尔特文明的一个分支,现在仍被认为是六个现存的凯尔特国家之一。现在的苏格兰的传统文化大多起源于凯尔特文化。
公元前1世纪,强大的罗马帝国开始大举入侵大不列颠岛,并成功征服了英格兰人。苏格兰人虽然武器落后,跟罗马帝国的军队比起来简直就是一帮原始人,但凭借苏格兰复杂的地形和苏格兰人骁勇善战的传统,还是没有轻易被罗马军队征服。虽然最终罗马帝国的军队成功消灭了当时苏格兰的主要王国的军队,但罗马帝国的指挥官仍然决定不占领苏格兰,而是在苏格兰和英格兰的边界上修一条长城,这就是哈德良长城。
苏格兰西部的小岛
罗马帝国的入侵,给大不列颠岛带来了先进的文明。
后来罗马帝国分崩离析,军队也从大不列颠岛撤走。这引起了苏格兰的一段权力的真空,趁这个机会,一支从爱尔兰来的、同样属于凯尔特文化的部落到了苏格兰并定居下来;北欧的维京人开始入侵,占据了沿海一些小岛,并建立了自己的王国。直到现在苏格兰北部海边的一些地方,那里的人中北欧人多过苏格兰人,文化传统也相当北欧化。
公元9世纪,科伦斯·马克奥平先后继承了王位,随后将三个王国合并成一个统一的国家,名为奥巴王国,这就是后来的苏格兰王国。
苏格兰海边
这个王国整整持续了800多年,直到17世纪,苏格兰国王詹姆斯六世同时继承英格兰王位,成为詹姆斯一世,并发布联合法案合并苏格兰和英格兰议会,苏格兰和英格兰放弃独立地位,而成为一个统一的大不列颠王国。事实上直到今天,英国的王室仍然是科伦斯·马克奥平的后裔,虽然不是直系,因为历史上有过国王无后,所以只能选最近的亲属为继承人,而且历史上有多位女王(大多还比较出名),所以导致王朝改名换姓。现在的英国被称为温莎王朝,因为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姓是温莎。女王的丈夫的姓是蒙巴顿,本来是希腊王储,后来放弃了继承权,跟女王结婚,婚后女王丈夫曾经要求将英国王朝改名蒙巴顿,但女王发布御令,只是将子女的姓氏改为蒙巴顿—温莎,保留温莎为王朝的名字。
苏格兰的外岛
约翰·拜伦最后一次出现在她们母子面前,是1790年9月。为了让约翰·拜伦完成回到法国的心愿,拜伦的母亲只好从老祖母的养老金中拿出100英镑来给他,但是,从此以后,她们母子就再也没看见过他了。
1791年8月2日,从法国传来约翰·拜伦已经自杀身亡的消息。他在遗嘱上指定他的儿子——乔治·戈登为财产继承人,以及债务和丧葬费的负责人。
这个消息经过证实后,差不多整条皇后街的人都听到了拜伦母亲的哭声。这时,拜伦才3岁,后来他在写给他朋友的信上说:“我对我母亲还留有深刻的印象,而且,因为从小看到父母的情形,我从小就对婚姻产生了恐惧感!”
好不容易,拜伦的母亲才打起精神,用她微薄的一点收入,和她的儿子在当地人认为是高级的住宅区安顿下来。她牺牲了一切的享受,只想让自己的儿子得到最好的。可是,无论她如何委屈自己,以她的收入绝不可能送拜伦到一所贵族学校去,所以,拜伦只好在邻近的包尔斯先生所设的一所又小又吵,而且又脏的学校读书。
拜伦回忆他在亚伯丁时的生活说:
第一年,我在那所学校什么都没有学到,只会重复地背诵一句:“神创造世人,我们要爱神!”不过,第二年学校换了一位比较好的老师,我才学到了一点东西,并开始读拉丁文。
诗人拜伦6岁的时候,一件意外的好事改变了他的命运。原来,“邪恶的拜伦男爵”的孙子,在科西嘉被炮弹炸死了,拜伦被指定为他的合法继承人;拜伦的母亲也因此可以在苏格兰的贵族亲友们面前抬起头来了,并开始教导拜伦恢复他贵族身份所应有的态度、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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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爵位
英国爵位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
公爵
早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大陆的公爵称号通常授予守疆拓土、军功卓著的高级指挥官,以后因重大政治变化而中断。几百年后,公爵爵位又见于德国。大约在公元970年,德国皇帝奥托一世初设公爵爵位。不久法国和欧洲大陆其他地区也建立了公国。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与作为一国之主的欧洲大陆的“大公爵”(即大公)有所不同。英国公爵爵位出现很晚。1337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该王储16岁参加百年战争,锋芒显露;1355年前往法国指挥作战,军功卓著。父王对他赏赐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种称号,如1343年封为威尔士亲王,1362年加封为阿基坦公爵。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后多年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随后,爱德华三世及其继承人又先后建立了兰开斯特公国、克拉伦斯公国、约克公国和格洛斯特公国、赫里福德公国、贝特福德公国和萨默塞特公国等。这些公国的领有人都是王室宗亲,他们得到高级爵位后,在贵族中鹤立鸡群,威势不凡。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行政界政务家即使任职多年,政绩昭著,也难获此殊荣。
侯爵
侯爵就词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边疆殖民地总督;伯爵)演变而来。侯爵原意与“方伯”词义相近,系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在英格兰,拉丁语“侯爵”一词最初指威尔士边疆的领主。那时只说明他们领地的位置靠近边界,并不说明其地位高于伯爵。1385年含义变化,第九代牛津伯爵罗伯特·德·维尔被封为都柏林侯爵。1397年,萨默塞特伯爵约翰被封为多西特侯爵和萨默塞特侯爵。侯爵的地位和尊荣程度不甚明确,大约在公爵和伯爵之间,一段时期内不被看重。亨利六世在位期间,约翰·德·比奥福特被国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为此向国王请愿,要求恢复比奥福特的爵位。但他本人却反对乞求国王,并说:“侯爵乃是一个新的荣誉称号,完全不为先人所知。所以,应对此冷漠视之,并不认为接受它是明智之举。”到了15世纪,这级爵号稳定地保持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地位以后,才被贵族们所看重。与其他四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
伯爵
在英国五级贵族中,伯爵出现最早。个别学者认为伯爵爵位来自欧洲大陆,至迟在公元900年的法国,伯爵已成为公爵的封臣。但更多的学者认为英国伯爵与法国伯爵并无继承或连带关系;而且英国伯爵称号是五种贵族称号中唯一的英文词,是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大约在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后期,因王权不够强大,英格兰广大地区曾划为几个较大的伯爵管辖区。而伯爵爵位却是在11世纪初由丹麦国王克努特引进英格兰的。11~12世纪中叶之前的伯爵多是镇守一方的诸侯。他们大多是一人治理数郡,所以又被称为“方伯”。诺曼大公威廉侵入英国后,担心他们权势过重,危及王权和国家统一,遂将方伯权力加以分割,移交给他的亲信,每个伯爵的辖区仅限一郡,与国王有着极其明确的封君封臣关系,伯爵倘敢兴兵作乱便会被王军镇压,或受其他贵族制裁。伯爵职权名号可由后代继承,但会因为有的伯爵缺少继承人而使总数有减无增。斯蒂芬在位时,破格加封格奥弗雷·德·曼维尔为艾塞克斯伯爵。14世纪以来,伯爵数目攀升。1307年计有9名。1327年爱德华三世即位时仅余6名,十年后增至12名;爱德华在位晚期增至14名。14世纪20年代之前,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领导人”,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责任。但在1327年政治危机(指爱德华三世废黜其母法国伊莎贝拉公主的摄政,登极亲政时)伯爵曾作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政治群体独立行动,与男爵们的“距离感”突然产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之后,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职责。
子爵
上院贵族中数子爵资格最浅。子爵称号源于法国,原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时可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在英国,1440年比奥芒特的约翰被封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
男爵
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已有男爵一词,但无男爵爵位,而且词义不够确定。似有“自由者”或“国王的臣仆”之意,但无尊贵的含义。英国男爵出现于11世纪。到12世纪初国王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很快,大男爵发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余与普通男爵不分伯仲。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于“男爵”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11~14世纪,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关系传递,但不得随意出售和转让,历代国王也不随意增加或褫夺贵族封号。1387年,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补男爵爵位,比奥查姆波·德·豪尔特被封为基德敏斯特男爵。以后数百年至今,居于五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
英国五级贵族大致定型于13~15世纪。它与中国周初的五级贵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时刻一次建立起来的,而是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形成,最终成为定制的。
这个时期的拜伦,在班级上虽然成绩平平,但却很喜爱读课外书籍,其中有一本土耳其历史是他最欣赏的。他说:“它是我童年时期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或许是它使我的诗增加了一点东方的色彩!”除了历史外,他也喜欢读航海或冒险的故事,如《一千零一夜》和《堂吉诃德》这类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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