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自传

《富兰克林自传》是美国第一部现代自传,它以朴素的语言,叙述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富兰克林出身贫寒,十二岁为做印刷匠的哥哥詹姆斯做学徒,在詹姆斯出版的《新英格兰报》上,富兰克林开始成为撰稿人。后因兄弟二人关系破裂,而离家出走。辗转纽约、费城等地,从打工仔成长为成功的老板。后来通过刻苦自学,最终成为功勋卓著的政治家、有多项成果的科学家、成功的实业家。

第一章
内容提要
《富兰克林自传》是本杰明·富兰克林的代表作,是美国传记文学的开山之作。富兰克林以非凡的手法讲述了自己不平凡的一生,它包含了人生奋斗与成功的真知灼见,以及诸如善与美的道德真谛,被公认为是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精神读本。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富兰克林自传/(美)本杰明·富兰克林著;李晓红,郑侠译.——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19.12
ISBN 978-7-5180-5133-5
Ⅰ.①富… Ⅱ.①本……②李……③郑… Ⅲ.①富兰克林(Franklin, Banjamin 1706-1790)-自传 Ⅳ.①K837.127=4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8)第1270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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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第1版第1次印刷
开本:880×1230 1/32 印张:8
字数:133千字 定价:45.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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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引言
自传 第一章 波士顿家族轶事和幼年生活
第二章 少年人生之印刷工人
第三章 抵达费城
第四章 初回波士顿
第五章 费城的早期朋友们
第六章 初到伦敦
第七章 费城创业
第八章 创业成功和首次服务公众
第九章 完美品德计划
第十章 《穷理查德年鉴》及其他活动
第十一章 对公共事务的兴趣
第十二章 省防务
第十三章 公共服务与义务
第十四章 奥尔巴尼联盟计划
第十五章 与专权的争执
第十六章 布拉道克远征队
第十七章 富兰克林守卫前线
第十八章 科学实验
第十九章 宾夕法尼亚驻伦敦代理
附录 电风筝
致富之道
哨子
致塞缪尔·马瑟的信
引言
我们热衷于一切讲述人生成功之道的作品,然而令人失望的是,那往往都是老生常谈,或者让人心里觉得好却不想照着做的。许多伟人和成功人士的生平故事大都缺乏鼓舞性,因为他们缺乏记录真实、可以实践的人文因素。当我们四处寻找阿拉丁神灯,祈求它带给我们憧憬的财富时,其实我们只要伸出手就能拥有它。就像弥尔顿的《科玛斯》描述的那样令人神往:“未知,被人所敬仰,然而愚钝的追求者正每天踩着沉重的鞋子践踏着它。”这个故事有趣地、生动地讲述着我们自己的历史。《富兰克林自传》并没有提供太多成功的既定公式,但与这样一位极具思想和品德、真实又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相伴,他的日常行为和谈吐就会帮助我们解决自己的问题,甚至比一个聪明健壮的朋友能做到的还要多。被故事吸引的同时,我们从中汲取人生经验,形成强健有益的自我。
《富兰克林自传》有别于其他伟人和成功人士的生平故事,其原因恰恰就在于富兰克林自己的描述。就像他所说:讲述他一生的故事,是为了后代的福祉。他想通过讲述自己从贫贱到显赫富有的过程帮助子孙后代。他并没有忽视为公众服务及公众认可的重要性,只不过对于这部分的描述只占了故事的一部分,这保持了整个故事的真实性。在富兰克林的方法和实践中,只要付出行动,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年轻人读了这一系列引人入胜的故事都会震惊地发现,富兰克林早年同自己所经历的困难和困惑做斗争时,他并不会因为自己的缺点和无法实现的目标而灰心丧气。
《富兰克林自传》成为年轻人的挚友还有很多其他的原因,通过阅读,他们可以和祖先以及同时代最睿智的人建立亲密关系。
从根本上讲,富兰克林的一生对所有美国人都具有重大意义,因为他在美利坚合众国争取独立并建立政权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富兰克林和华盛顿一同享有引导新民族诞生的独立革命和众多事件的荣誉。尽管华盛顿是殖民地斗争的活跃力量,富兰克林却是他最有力的后盾。我们将美国同英法两国战争的胜利,归功于富兰克林令人信服的推理、犀利的讽刺,以及他的人格、外交以及平易近人的态度,同时我们还感谢国外的援助以及资金,没有这些,华盛顿是不可能成功的。富兰克林的耐心、坚毅、合乎实际的智慧以及为国奉献的自我牺牲精神,不亚于华盛顿所表现出的相似品质。由于富兰克林公正无私的公众服务生涯,使得富兰克林也成为像华盛顿一样的公众人物。
于我们而言,富兰克林也很有趣,因为通过他的生活和教诲,促进了美国国民的物质繁荣,在这方面,他比任何其他的美国人付出的更多。据说,他给出广泛而真诚的《穷理查德年鉴》使费城乃至宾夕法尼亚州都变得富有,而且书里简明扼要的格言被翻译成多种语言,产生了世界性的影响。
富兰克林是美国人的优秀典范。尽管他不是最富有或最有权力的人,但是毋庸置疑,他在各种才艺上的天赋和成就,足以证明他是最具自我修养的人。《富兰克林自传》中简单而又生动的故事,讲述了富兰克林通过勤奋、节俭以及自我提升的毅力,从一个制蜡商店里身份卑微的小男孩稳步成长为身份显赫的人,这一故事是人类自我修养的传奇历史中最了不起的部分。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即在完全不平等的境遇中,遵循富兰克林的法则,也会让人实现目标。
杰弗里勋爵,一个敏锐的法官和评论家,爱丁堡论坛的著名编辑,一百年前他这样说:“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富兰克林的声望一定比任何其他十八世纪的人更高一筹。作为出色的政治家,他像一个哲学家一样睿智,因为他致力于将这两个追求都做到极致,在每个方面都获得高度评价。”
事实上,富兰克林已经被恰当地冠以“多才之人”的称号。他在科学、公众事业、外交以及文学方面的成就都很显著。他是那个时代的“爱迪生”,把自己的科学发明变成同胞们的利益。他观察出了雷与电的本质并发明了避雷针。他设计了富兰克林火炉并拒绝申请专利。他在商业和政治事务中都很英明。卡莱尔称他是所有美国人之父。他组建了一支消防队,协助建立了一家医院,改善了街道,使其干净明亮。他还发展新闻事业,设立美国哲学学会、费城公共图书馆,并建立了宾夕法尼亚大学。他为殖民地地区的人们组织了一个邮政体系,也就是现在美国邮政局的前身。杰出的历史学家班克罗夫特称富兰克林为“那个年代最伟大的外交官”。他完善了殖民地奥尔巴尼联盟计划,是唯一签署了美国《独立宣言》、与法国的《同盟条约》、同英国的《和平条约》以及《宪法》的政治家。作为一个作家,他著有《富兰克林自传》和《穷理查德年鉴》两部作品,而且从未被相似作品所取代。他获得了哈佛大学、耶鲁大学、牛津大学以及圣安德鲁大学的荣誉学位,并且是皇家学会的一员。他对自然知识发展的促进,使他荣获了科普利金牌。他还是法国科学院的八位外国友人之一。
为了他的写作风格而仔细研究《富兰克林自传》也是很有价值的。如果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确信他的非凡风格是通过模仿而获得的,那么,那些希望能清晰有力、有趣地表达自己思想的年轻人就没有比富兰克林更好的学习和模仿对象了。
富兰克林在科学界的名声几乎同样归功于他的谦逊、朴实和真诚地展现自己发明的方式,同时也得益于他描述实验时的清晰精准,以及他公诸于世的成果。英国著名化学家汉弗莱·戴维爵士,一位杰出的文学评论家以及伟大的科学家,他说过:“是一种非凡的幸福指引着富兰克林的所有研究,他通过具体而细微的手段发掘了十分重要的真理。他出版的有关电学的刊物所采取的风格和方式同其包含的教义一样值得钦佩。”
因为富兰克林从本质上讲并不是一个从事文学的人,所以他在文学方面的地位很难确定。他日常工作期间写作的目的就是想帮助他的同伴们。于他而言,写作本身从来不是一个目的,而是达到目的的手段。他在科学、政治、外交以及社交方面的成功无疑影响了他成为作家的能力。“他的文字使所有人都为之着迷,文章有理有据。他的政治言论使他的同伴欣喜同时又令敌方害怕。他的科学发现能立刻以语言的方式解释得简洁清楚,无论是牧童还是上流人士,都能遵循他的思想或实验得出结论。[1]”
从美国文学角度来讲,富兰克林同时代并无他人。在《富兰克林自传》之前,只有一部重要的文学作品在美国国内出版,那就是科顿·马瑟的《玛格诺拉》,是一部以呆板拘谨的手法写成的新英格兰的教会史。富兰克林是第一位在欧洲获得如此广泛而持久影响的美国作家。《富兰克林自传》《穷理查德年鉴》《亚伯拉罕神父的演讲》或《致富之路》以及一些“随笔都同其他的美国作品一样广泛为世人所知。同时,富兰克林也一定是第一位幽默作家”。
18世纪的英国文学以散文发展为主线。期刊文学在18世纪初,由艾迪生和斯蒂尔的《闲谈者》和《旁观者》达到高潮。撰写小册子的人风靡一时。班扬和笛福朴实无华的语言风格逐渐比不上塞穆尔·约翰逊更加高雅人性化的语言风格,后者建立起了1745年之后的散文写作标准。这一世纪见证了现代小说的兴起:菲尔丁的《汤姆·琼斯》,理查德森的《克拉丽莎》,斯特恩的《项迪转》,戈德史密斯的《维克菲尔德牧师转》,吉本写出了《罗马帝国消亡史》,休谟有《英国史》,亚当·史密斯著有《国富论》。
富兰克林简洁有力的写作风格更像是早期的作家们。他早期的文章并不是一味地模仿艾迪生。在他的大量寓言故事、道德寓言中体现出了班扬对他的影响。但富兰克林其实是个新闻工作者。从他轻快简洁的风格来看,他最像笛福——第一位伟大的英国新闻工作者,也是报纸叙事专家。这些作家的写作风格都以朴实、表达有力、讽刺、滑稽模仿以及机敏的反驳为特点。笛福和其他几位同时代的人都是作家,他们的职业是写作,他们的成功在于表现出来的形象力和创造力。富兰克林没写过幻想的东西,在很多方面他只是不经意间用了和同时代的英国人那样让人铭记的同一种风格。他写出了现存最好的自传,内含最广为人知的一系列格言以及无人能及的政治和社会讽刺作品。因为他是一个有着不寻常的能力和用处的人,他知道如何向同伴讲述那种能力和有用之处的秘诀。
《自传》的故事
富兰克林如何写成《自传》以及原始手抄草稿的奇特境遇本身就是一个有趣的故事。《富兰克林自传》是富兰克林最长的一部作品,而且用的是碎片式结构。第一部分是写给他儿子威廉·富兰克林的一封信,并没打算发表。较1730年起打算发表的第二部分而言,这部分的行文相对口语化,叙事也偏向个人。整个手稿的行文显示出校订的痕迹。事实上,原文的表达手法十分朴实自然,只是在他的孙子威廉·坦普尔·富兰克林编辑这部作品时改掉了一些,因为他认为那些词汇有伤大雅而且庸俗。
1771年,富兰克林拜访住在英格兰南部汉普郡特怀福德的朋友希普利主教期间,开始写有关自己生平的故事。1775年当他回到费城时,手稿已经完成到1731年。接下来几年去法国时,他把手稿和一些其他的文章留在了那里,由于独立战争期间的混乱境遇,那些文件都不见了。有23页最近写的手稿落到他的一个老朋友艾贝尔·詹姆士手上,詹姆士把复印本寄给在巴黎附近城市——帕西的富兰克林,敦促他继续完成故事。富兰克林于1784年在帕西找到工作,继续叙述了几个月。为了满足他为年轻读者写作的新目的,他改变了计划。不久,写作被打断,直到1788年回到费城的家中才继续写起。他那时已经年迈,身体虚弱,饱经风霜,但是仍然坚持忙于公众事业。在这样坎坷的境遇下,写作缓慢地进行着,最终的叙述截止到1757年。手稿的复印本寄给了富兰克林在英格兰和法国的朋友们,在他们之间传到了巴黎市长韦拉德手中。
《富兰克林自传》的第一稿于1791年于法国巴黎出版。那时候翻译得一塌糊涂,并不完善。译者得到的手稿也来路不明。韦拉德对此次出版毫不了解。很多其他的国家也开始印刷这个意外的法国版本,德国有一些版本,英格兰有两个,法国还有另外一个版本,作品需求量十分可观。
同时,自传的原始手稿已经开始了它丰富多彩的冒险旅途。和其他的作品一起,由富兰克林传给了他的孙子威廉·坦普尔·富兰克林,他是富兰克林的文学遗嘱的执行人。当坦普尔·富兰克林在1817年发表其祖父的作品时,大概认为越是清楚简洁的复写本越是方便印刷,所以就把《富兰克林自传》的原稿寄给韦拉德的女儿以换取祖父的复写稿件。因此,原稿就这样到了韦拉德一家和亲戚手中,保存到1867年,卖给了美国驻法国部长约翰·比奇洛先生。他后来把稿件卖给了纽约的E.德怀特·丘吉先生,然后与丘吉先生的其他藏书一起到了亨利·E.汉庭顿先生手中。《富兰克林自传》的原始手稿现存于汉庭顿先生住处的保险柜中,在纽约的第五大道57街。
当比奇洛先生检查他的财产时,他惊奇地发现人们读了几年的所谓真正的“富兰克林自己写的生活传记”仅仅是真正版本《富兰克林自传》的断章取义,并不完善。坦普尔·富兰克林对原稿进行了不必要的改动。比奇洛先生说他在文中发现了至少12处错误。因此,1868年,比奇洛先生发表了重新编辑的《富兰克林自传》,纠正了以前版本中存在的错误,是第一个包含四个部分的英文版本,甚至包含最近的几页手稿,那是富兰克林临终那年写的。比奇洛先生重新发表的《富兰克林自传》还包含一些附加的令人关注的问题,在1875年、1905年和1910年共有三个版次。本书就是比奇洛先生的修订本。
《富兰克林自传》一书已经在美国重印了无数次,欧洲所有语言都有译本。人们从未失去对这本书的兴趣,直到现在,图书馆中的借阅本仍然供不应求。这本书的盛行原因并不难知晓。因为在这部作品中,富兰克林以一种非凡的手法讲述了他了不起的人生。他演绎了生活的艺术中困难的常识和切实的知识。他或许是不自觉地选取并编辑了这些材料,但却以新闻工作者的卓越本能使这些材料发挥出了最大效益。他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他朴实、清晰又有活力的语言。他使用简短的句子和词汇、平凡的短语、恰当的阐述以及尖锐的暗喻。富兰克林过着最有趣、丰富而又不寻常的人生。他是那个时代最伟大的讲述者之一。
这本书记录的是以富兰克林不太擅长的谈话风格讲述出来的不平凡的人生。在《富兰克林自传》中,一个不亚于塞缪尔·约翰逊[2]的著名人物正以叙述者的身份通篇讲述他自己的故事。
弗兰克·伍德沃思·派恩
吉尔曼乡村学校
巴尔的摩,1916年9月
这是由富兰克林接管后的《宾夕法尼亚宪报》的第一期第1页和第4页,是从纽约公共图书馆拷贝过来的。
自传
第一章 波士顿家族轶事和幼年生活
1771年,写于特怀福德[3]圣阿萨夫教堂主教家
亲爱的儿子:
我一向喜欢收集家族里点点滴滴的逸闻趣事。或许你还记得,你跟我住在英格兰时,我为了向家族里健在的亲戚们打听家族轶事而到处走访的情形。我想,你也同样好奇我这一生中的种种经历吧,这其中还有很多你闻所未闻的趣事呢。我现在将有一周的时间在乡间休假,无人打扰,可以静下心来给你写下我的经历。况且,我这么做还有一些其他的原因。我出身贫寒,地位卑微,幼年时期也过着贫寒的生活,但后来家里生活开始富裕,而且还有了一定的声望。经历了人生百态,其中不乏有些许幸运之处,加之我的处世之道以及承蒙上帝的眷顾,我才得到如此成功。我想,我的子孙后代或许对这些成功之道颇感兴趣,还能从中获得些许启示,找到一些同样也适用于他们自己的经验,从中借鉴和效仿。
每当我回忆起那些幸运的经历时,我时常会说,倘若再给我一次重生的机会,我并不会拒绝这样的人生重新来过,只不过想得到一个机会,就像作家再版自己的作品时,可以修正初版作品的瑕疵和错误一样。如果可以的话,在修正某些瑕疵和错误的同时,我也许可以更改一些不幸的境遇,把它们变得令人顺心一些。但即便我不能这样做,我仍然愿意再来一次。可是人生无法重演,那么最接近重过一生的办法似乎就是把所有的经历都写下来,让其经久流传。
人到了老年,常会沉浸于追忆往事,并乐此不疲。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所以,我打算在这里也讲讲自己的往事。我不会让那些出于对长辈的尊敬而听我唠叨的人感到厌倦,因为我虽然会把这些往事写下来,但愿不愿意读一读,全凭大家自己的喜好了。最后(我最好承认,因为即便我否认,也不会有人相信我),写自传或许还能极大满足我的虚荣心[4]。事实上,我多次听到或者读到这样的开场白——“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但是这样的开场白过后却是一些夸夸其谈。大多数人不喜欢虚荣之人,不管他们自己有多么虚荣。但是,我无论何时何地遇到这种情况,都会宽容以待,因为我知道虚荣心会使双方都从中受益。因此,在很多情况下,如果人们把自己的虚荣心作为人生的慰藉之一而感谢上帝的话,这也是无可厚非的。
说到感谢上帝,我要万分恭敬地承认我过去得到的幸福都是上帝赐予的,他教会我处世之道并助我最终获得成功。这种信仰使我抱有希望,尽管我不应该幻想着还会有同样的幸运降临到我头上,或者让我像常人一样,能够面对生命的逆转。只有上帝知道我们未来的命运到底如何,在他的庇护下,即使我们身处困境也会得到保佑。
我之前从一位伯父那里得到了一些札记,里面有很多关于我们祖先的逸闻趣事(我那位伯父跟我一样热衷收集家族里的逸闻趣事)。从札记中,我了解到我们的家族在北安普敦郡的埃克顿村生活了300年之久,而在此之前,家族在那里还生活了多少年,他也不知道(或许始于我们的家族采用“富兰克林”这个姓氏起,当时整个英国流行采用姓氏。在这之前,“富兰克林”只是个称号),他们有一块大约30英亩的土地,以打铁为副业,这一行业一直传到我伯父那个年代,并总是以长子继承的方式传承,我父亲和伯父都遵循这种传统,让长子学习打铁。我曾查阅过埃克顿的户籍册,找到很多关于他们生辰、嫁娶和丧葬的记录,但这些记录都是从1555年开始的,在那之前对于这个家族没有任何记载。当然,在这本户籍册中,我发现自己是家族里五代以来最小儿子的幼子。我的祖父托马斯出生于1598年,他一生的大部分光阴都在埃克顿度过,直到年迈不能再工作了,才搬到牛津郡的班伯里和儿子约翰一起生活。我的祖父在那里去世,并埋葬在那儿。1758年,我们去他的墓碑前祭拜过他。祖父的长子托马斯住在埃克顿的家中,后来他把房产和土地一并留给了自己的独生女。他女儿及其丈夫(韦灵伯勒一个叫费希尔的人),又把房子卖给了伊斯特先生,他现在是那里的庄园主。我的祖父共养育了四个孩子,分别是:托马斯、约翰、本杰明和约西亚。我会尽我所能把这些遥远的事情记录下来,如果这些札记能在我离开后不被遗失的话,你将会从中发现更多详细的情节。
在祖父的培养下,伯父托马斯成了一名铁匠。但是由于天资聪颖,他受到了当时教区里德高望重的大绅士帕默的鼓励,继续求学上进(他的兄弟们也同样受到鼓励),后来伯父托马斯获得了担任书记官的资格,成了当地很有声望的人,并为自己的村子以及北安普敦郡上一切公益事业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他做过很多这样的事情,并因此受到哈利法克斯勋爵的赏识和赞助。伯父于旧历1702年1月6日[5]逝世,四年后的同一天,我出生了。我还记得,当我们从埃克顿的老人们那里了解到托马斯的生平和性格之后,你还惊讶于我们竟有如此多的相似之处。你说:“如果他是在你出生的那一天去世的话,也许有人会说那是灵魂转世呢。”
伯父约翰当了染匠,我感觉是染毛织品的。伯父本杰明是学染丝的,在伦敦当学徒,他也是十分有天赋的人。我对他印象最深刻,因为在我的孩提时代,他曾到波士顿来看望我父亲,并和我们一同生活了好几年。他很长寿。他的孙子塞穆尔·富兰克林现在还一直住在波士顿。他过世后留下了两大本四开的诗歌手稿,其中有几篇是赠予亲友的诗,下面就是他寄给我的诗[6]。他研究了一套自己的速记方法,后来也曾传授于我,但是由于没机会练习,现在我都忘光了。我就是以这位伯父的名字命名的,因为他和我的父亲兄弟俩关系特别好。他是个虔诚的教徒,每当有知名传教士前来布道,他都会以自己的速记方法记下笔记,并累积了很多笔记。同时,他还有很强的政治头脑,对于他当时的职业来说,未免大材小用了。最近,我在伦敦又得到了他收集的一些从1641年到1717年间的重要政治事件手册。根据手册编号来看,有很多册子已经遗失,但是仍有对开本8册、四开和八开本共24册。这些都是一位旧书商带给我的,因为我经常买他的旧书,当他看到这些册子时,就拿给了我。这些册子大概是我伯父去美国之前留下来的,看起来有50年之久。他还在书的空白地方做了很多注释。
我们这个无名小户很早就参加了宗教改革运动,在疯狂迫害新教徒的整个玛丽女王统治期间,他们一直信奉新教。当时,由于他们强烈地反对天主教,所以有时会招致风险和麻烦。他们有一本英文版的《圣经》,为了隐藏和保存好它,他们把它摊开,用胶带绑在折叠的凳子下边。当我的太祖父给大家诵读时,他就会把凳子翻过来,放在膝盖上,然后翻开胶带下面的书页。他会派一个小孩在门口望风,如果有教会法庭的官员巡逻,就马上向屋内通风报信,这时太祖父会立刻把凳子正面朝上翻过来,这样《圣经》就又像以前一样藏在了下面。我是从本杰明伯父那里知道的这段轶事。我们整个家族都信奉英国国教,直到查理二世的统治行将没落。当时,有些牧师由于没有信奉国教而被驱逐,因而到北安普敦郡进行秘密集会[7],这也使得本杰明和约西亚改信奉了非国教,此后一生追随,但家中其余的成员则仍然信奉国教。
富兰克林的出生地:波士顿,牛奶大街
约西亚是我的父亲,很早就结了婚,在1682年携妻子和三个孩子搬到了新英格兰。由于非国教教派的秘密集会受到法律禁止,而且时常受到干扰,所以,父亲的好友中一些有声望的人决定搬到美洲新大陆——新英格兰去,我的父亲也被说服一同前往,他们同行的目的就是想一起享受宗教信仰的自由。到了那里之后,他的那位妻子又生了四个孩子;第二任妻子,也就是我的母亲又生了十个孩子,一共十七个孩子。我还记得有一段时期,我们十三个孩子同时围坐在他身旁。现在这十三个孩子都已经长大,而且已经成家立业了。我是父亲最年幼的儿子,在所有的孩子中,只有两个妹妹比我小。我出生在新英格兰的波士顿[8]。我母亲是父亲的第二任妻子,她叫艾比亚·福尔戈,是彼得·福尔戈的女儿。我的外祖父彼得是新英格兰的早期移民。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科顿·马瑟[9]曾在《美洲教会史》(讲述的是美国的宗教史)中赞扬过他,说他是“一个虔诚和博学的英国人”。我听说外祖父写过多种即兴短诗,但是只有一篇出版了,那就是多年之后我还能看到的这篇。这首诗写于1675年,是用当时民间流行的普通诗体写给执政当局的。诗中坚持信仰自由,支持浸礼会、教友会和其他曾遭受迫害的宗教的意愿,并指出殖民地中的印第安人战争和国家遭受的其他各种灾难都是宗教迫害所致。这些正是上帝对这种滔天大罪的惩罚,并呼吁当局废除这一系列残酷的立法。在我看来,全诗朴素得体,自由奔放。这首诗的结尾共有八句,我已经记不起前两行是什么了,但是记得后面的六行。因为全诗透露的指责是出于善意的,所以他愿意公开承认自己就是作者。
做一个匿名诽谤的人,
我从心里深恶痛绝。
我把自己的名字写在诗歌上,
我现在就住在谢尔本的小城里,
我是你真正的朋友,毫无恶意的朋友,
我就是彼得·福尔戈。
我的哥哥们都去做了各行各业的学徒。我八岁那年被送到文法学校读书,因为父亲想好好培养我这个小老十,让我以后可以到教会去供职。我很小就显露了读书的天赋(我一定很早就开始识字了,因为我不记得自己有不识字的时候),此外父亲的朋友们都觉得我肯定能成为一位渊博的学者,这些原因促使他送我去读书。我的伯父本杰明也同样赞成我去读书,并且答应把他所有布道的速记札记都送给我,如果愿意学习他的速记笔记,就权当是财富积累吧。后来,尽管我在文法学校念书还不到一年,我的成绩就已经从中等水平到名列前茅,接着就直接升入了二年级,以便年底的时候可以升到三年级。但与此同时,由于父亲考虑到教育经费的问题——对于如此庞大的家庭来说未免困难,况且,很多有学识的人也同样过着清苦的生活——这是他在我面前对他的朋友们讲的——因此,父亲改变了送我读文法学校的初衷,把我送到了一个学习写作和算术的学校,那所学校是由当时很有名的乔治·布劳内尔先生主办的。总的来说,乔治先生的办学非常成功,并且总是用循循善诱和鼓励的教学方法。在他的教导下,我很快就学会了书法并写了一手好字,但是我的算术却不及格,而且在这方面一直没有什么进步。十岁那年,父亲把我接回家,让我帮他经营生意。父亲经营的是蜡烛和肥皂制造业。父亲并不是一开始就干这一行,而是到了英格兰之后发现他的染色技术不能维持家里的生计,迫不得已才开始从事这一行。辍学后,我就帮着做剪剪灯芯、浇灌蜡烛模具、看管店铺以及跑腿送货等差事。
我不喜欢这一行,总是想着去航海,但是父亲明确表示他反对这件事。我家就在海边,所以我常去海里玩水,因此很小就擅长游泳,也学会了划船。每当和其他孩子们划船玩儿时,一般都是由我来指挥,尤其是当船遇到险境时。在其他事情上,我一般也是孩子们的头儿。不过,有时我也会犯错误,让他们陷入窘境。说到这儿,我要举一个例子来说明,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我很小就表现出了热心公益事业的精神,虽然现在看起来,这件事情当时可能并没有处理好。
在蓄水池旁有一片盐沼湿地,每当涨潮,我们就会站在岸边捉小鱼。由于长时间在那里踩踏,我们把岸边踩成了一个泥潭。于是我想了个办法,在那里修一个小码头,这样我们就可以站在上边捉鱼了。我带着我的小伙伴们在附近考察了一圈,找到了一大堆石头,这可能是用来在盐沼湿地旁边盖新房子用的,正好很符合我们的需要。因此,晚上工人们都下班时,我叫上了一些同伴,来来回回地搬运石头,仿佛辛勤劳作的小蚂蚁,有时候需要两三个人才能搬得起一块石头。最后,我们把那些石头都搬走了,建好了我们的小码头。第二天早上,工人们发现石头不见了,吓了一跳,最后却在我们的小码头上发现了那堆石头。他们开始追查是谁干的,所以我们难逃厄运,被教训了一番。有的同伴还被自己的父亲教训了一番。尽管我不断辩解我们做的这件事情是有意义的,但是父亲还是对我进行了一番教诲——不诚实的事情是不会带来什么益处的。
我想你也许对我父亲这个人和他的性格比较感兴趣吧。他体格很好,中等身材,长得结实强壮。他也很有才华,擅长画画,略懂音乐,嗓音轻快悦耳。在忙完了一天的工作之后,傍晚的闲暇时间,有时候他会用小提琴伴奏,边拉边唱,实在是动听极了。他在机械方面也很有天赋,偶尔用到其他行业的工具,也是驾轻就熟。但他最大的长处在于深明事理,不管是公事还是私事,都能谨慎处理。事实上,父亲确实没有担任过公职,因为他有众多子女需要教育,同时还要负责一大家人的生活开销,所以全身心地投入在了自己的生意里。但是我清楚地记得,经常会有一些有头有脸的人物来家里拜访他,向他咨询如何处理镇上或教会里的一些事情,而且十分尊重他的判断和劝告;不仅如此,人们在个人生活上遇到困难时,也常常向他请教,他甚至还常被选作争执双方的仲裁人。父亲经常邀请一些明事理的朋友或邻居来家中做客,围桌座谈,他总会选取一些机敏或有益的话题进行谈论,以此来启发孩子们的思维。通过这种方式,父亲把我们的注意力转移到了什么是善良、正义和为人处世之道上,而不去在意饭桌上的食物怎么样、做得好坏、是否应季、味道是否可口、与其他同类菜肴比是好还是坏等,因此我从小就对饭桌上的食物不敏感,不会区分好坏。直到今天,如果有人在饭后几个小时问我吃了什么,我依然答不上来。在旅途中,当我的同伴们有时候因为缺乏精致美味的食物、无法满足他们的口味和食欲而闷闷不乐时,我的这种习惯倒成了一种方便。
我的母亲同样也有一副好体格:她养育了自己的十个孩子。除了父母亲在过世前生过病外,我从来不知道他们生过什么病。父亲活到89岁,母亲活到了85岁。他们合葬在波士顿,几年之后,我在那里立了一块大理石墓碑[10],上面刻着碑文:
约西亚·富兰克林

妻艾比亚
同葬于此。
婚后相亲相爱,
共同生活55载。
没有田产,也无厚禄,
靠着不懈劳动,
承蒙上帝眷顾,
维持一大家子的生计,
安适度日。
抚育了13个子女,
和7个孙子女,
颇具盛名。
朋友,这个例子告诉我们,
做人应当兢兢业业,
坚信上帝。
先父虔诚,为人正直。
先母贤良淑德。
其幼子,
为表孝心和怀念之情,
立此墓碑。
先父约西亚·富兰克林(1655—1744),享年89岁。
先母艾比亚·富兰克林(1667—1752),享年85岁。
我好像絮絮叨叨地说了不少题外话,看来,我是真的老了,从前我写文章的时候都是很有条理的。不过我是在给你写家信,所以也不必太讲究,就好比在私人聚会中人们从来不会像参加正式舞会那样盛装打扮自己。这也许不过是懒散的借口罢了。
言归正传,就这样,我继续在父亲这里干了两年,也就是说干到了我十二岁那年。我的哥哥约翰从小就干这一行,离开了父亲之后,在罗得岛州成家立业。很显然,我注定要接替哥哥的岗位,做一名蜡烛制造匠。但是我仍然不喜欢这一行。我父亲深深意识到,如果他再不给我找到更合适的工作,我也可能像他另外一个儿子约西亚一样,逃到海上工作,这件事令他十分懊恼。因此,他有时候会叫上我和他散散步,并拜访木匠、砖瓦匠、车工或者铜匠,看看他们的工作,以便发现我的爱好,尽力让我的兴趣固定在陆地上的某种行业。对我而言,看着工人们熟练操控他们手里的工具是一种乐趣。而这种细心的观察也使我很受益,我从中学会了很多技巧。如果家里临时找不到工人,我也可以自己动手做些零活儿。当做实验的想法在头脑中鲜明而强烈的时候,我还可以为了实验的需要,制作一些小物件。最后,我的父亲决定让我选择制刀业,本杰明伯父的儿子塞穆尔也从小在伦敦学习制刀,他大约在那个时候打算在波士顿创业。于是,我就被送到他那里见习,打算尝试做这个行业。但是由于堂哥想从我身上收取学费,我父亲对此感到很不满意,于是再次带我回到了家中。
第二章 少年人生之印刷工人
我自幼酷爱读书,手头上所有的零花钱都用来买书看。我很喜欢约翰·班扬的《天路历程》,所以我收集的第一部作品便是分册发行的约翰·班扬的作品。后来我把它们卖掉用来购买伯顿的《历史文集》。这部文集共有四五十册,是从小商贩那里买的,价格很便宜。我父亲的书房里收藏的大多数都是有关神学辩论的书籍,其中大部分我都读过。但是那个时候我已经决定不做牧师了,这些书远远无法满足我的需求,而那段时间我对于学问又如饥似渴,却没有机会读到更多合适的书,为此,我至今仍深感遗憾。我读得最认真的当属普鲁塔克的《名人传》,而且至今我依然觉得,花了那么多时间读这本书是非常值得的。在父亲的书房里,我还读过笛福的《论计划》和马瑟博士的《论行善》,这两部作品促使我的思想发生了转变,并对我后来人生中发生的一些重要事情产生了影响。
最终,我喜好读书的习惯使我父亲决定让我做一个印刷工,尽管他有个儿子(詹姆斯)已经从事了这一行业。1717年,我的哥哥詹姆斯带着一台印刷机和一些字模从英格兰搬到波士顿办起了他的印刷铺。相比我父亲那里的工作,我还是更喜欢这里的工作,虽然我仍然对航海抱有幻想。为了阻止我的这一爱好造成可怕后果,我父亲迫不及待地把我绑在哥哥那里做学徒。我抗拒了一阵子,但最终还是被说服,尽管刚刚十二岁,我就签署了劳动协议。按照协议合同,在二十一岁之前我都要以学徒的身份帮忙,只有最后一年学徒期满才能拿到工资。在很短的时间内,我就熟悉了印刷业,成了哥哥的好帮手。那时候我有机会接触到一些好书。由于认识了一些书店里的学徒,使得我有时候可以从他们那儿借一些书来看。我总是很快就会读完并保持书本的整洁干净。有时候晚上借来一本书,第二天早起就要归还,以免被人发现那本书丢失或者担心有人来买。因此我常常坐在房间里,读到深夜。
后来,一个很有头脑的商人马修·亚当斯先生经常到我们的印刷铺来,并注意到了我。他藏书极多,经常邀请我去他的藏书室里做客,并欣然借给我一些我希望拜读的作品。那时候我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了诗歌,并写了一些短诗。我哥哥认为写诗以后也许会有用处,于是就鼓励我创作了一些即兴歌谣。其中的一首叫作《灯塔的悲剧》,讲述的是沃西·莱克船长和他的两个女儿沉船的一系列故事;另一首是《水手之歌》,讲述的是海盗蒂奇(或黑胡子)就擒的故事。这两首歌谣都不是什么大作,是用市井民谣形式写的。印出来之后,我哥哥让我拿到街上去卖。其中第一首竟出乎意料地热销,因为它讲述的是当下新近发生的事情,所以吸引了人们的眼球。这件事满足了我的虚荣心,让我沾沾自喜。但是父亲却嘲笑我的作品,阻止我写作,还告诉我诗人大都是穷光蛋。因此,我才没有成为诗人——或许是一个很蹩脚的诗人。但是由于散文写作在我的一生中大有益处,也是我得以发展的一种手段。因此,我接下来将告诉你,我是如何在这种情况下,获得这点小才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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