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必读的名家小品

本书精选了青少年一生必读的名家小品,其内容囊括了山川风物的方方面面,不但使青少年在轻松愉悦的阅读中陶冶情操,而且对提高中小学生语文成绩有极大的帮助。

第一章
版权信息
书名:一生必读的名家小品
作者:《一生必读的名家小品》编写组
出版社:广东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出版时间:2010-10
ISBN:978-7-5100-2835-9
前言
小品是指那些抒写自由、篇幅简短的杂记随笔文字。它形式活泼、内容多样,具有议论、抒情、叙事的多重功能。
精彩的小品,可以使我们领悟到许多生活的真谛,为我们的生活点燃激情,更可以使青少年在轻松学习知识、提高阅读效率的同时,获得更多的审美享受、想象空间和人文熏陶。
本书从浩如烟海的中外文海中精心挑选了一些经典美文。文章或以情动人,或以理服人,或纯粹唯美,或质朴平实,或慷慨激昂,或侃侃而谈,不仅文字优美,文笔流畅,而且思想精湛,见识深邃,闪烁着智慧的灵光。
一滴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夺目光辉;一本好书,可以滋养无数的美丽心灵。细细品味,点燃智慧的澄净心灯;慢慢诵读,开启人生的芬芳之旅……
编者
心不在焉的人
〔法〕拉布吕耶尔
梅纳尔克走下楼梯,开门准备外出,可是他又把门关上了:他发现自己还戴着睡帽;再看看,他又发现胡子只刮了半边,剑佩在右边,长袜翻转在鞋后跟上,衬衣飘在紧身长裤外面。如果他在广场上行走,他突然会感到胸部或面孔受到猛烈的打击。他懵懵懂懂,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一直到睁开眼睛他才恍然大悟:他迎面撞着一根车辕或者前方一个工人肩上扛着的木板。
一天,有人看到他跟一个盲人撞了个正着,结果两人都仰天倒在地上。他几次在街道同亲王们相遇,但直到亲王走到身边他才能突然发现,赶忙闪身让在墙根前。他翻箱倒柜寻找东西,他乱嚷乱叫,他大发雷霆,他把仆人逐个唤来骂他们把什么都弄丢了,把什么都搞得乱七八糟。其实,他要找的手套就戴在他手上,就像那戴着面纱找面纱的女人。
他进入国王的寝宫,在一座吊灯下走过时他的假发被钩住悬在半空中。所有的侍臣都抬头望着假发,哄然大笑;梅纳尔克也望着,并且比别人笑得更响。他用眼睛在人群中搜索,看谁裸露着耳朵,看谁没有戴假发。要是他走在街上,他会突然认为自己迷了路。他心情紧张,赶紧问行人他这是在什么地方。而别人回答的正是他所住的那条街的名字。有时他进入自己家门,但马上又退出来,以为走错了门。
他从法庭出来,看见台阶上停着一辆四轮马车,以为自己的马车在等他,便坐了进去,马夫扬鞭赶马,以为是送自己的主人回家。到了,梅纳尔克冲出车门,走过院子,登上楼梯,穿过院子,穿过候见厅、卧室,直入工作室;一切对他都是熟悉的,没有任何异样的感觉。他坐下来,他休息,俨然在自己家里。主人回来了:梅纳尔克起身迎接他;他彬彬有礼,请来人坐下,以为在尽屋主之谊。他或侃侃而谈,或沉思默想,然后又继续高谈阔论。主人心中烦躁,不胜惊异;梅纳尔克也暗暗吃惊,但他不露声色:他面前是一个不知趣的人,这人迟早要离去的。抱着这个希望,他耐着性子,到天黑,他才恍然大悟……
还有一次,他坐在教堂门口把一个盲人当作柱子,并且把他手中的木钵当作圣水盆。他把手浸在钵里,然后把手举到额上,但这时他听见柱子说话了,而且对他念了一段祝祷词。他进入殿内,以为找到一张空跪椅,他将自己笨重的身体扑了上去:那玩意儿弯曲了,倒塌了,而且挣扎着想叫喊。梅纳尔克发现自己双膝跪在一名身材矮小的男人的腿上,自己的胸脯贴着他的背脊,自己的双臂搭在他的肩上,手捂着他的鼻子和嘴。梅纳尔克狼狈不堪,赶紧站起来,另外找地方下跪。
为了祈祷,他想从口袋里把经书掏出来,结果他掏出来的是一只拖鞋。原来他把拖鞋当成了经书,揣在口袋里从家中带出来了。他还没有走出教堂,一个穿号衣的仆人就追了上来,笑着问他是否拿了主教老爷的拖鞋。梅纳尔克给他看自己那只拖鞋,并且说:“我只有这一只。”可是他接着在身上摸了摸,结果又掏出主教的那只鞋。原来梅纳尔克刚才去探望生病的主教,主教躺在火炉旁边。告辞之前,他把这只拖鞋当成自己掉在地上的手套拾了起来。

〔法〕布封
人类所曾做到的最高贵的征服,就是征服了这豪迈而剽悍的动物——马。它和人分担着疆场的劳苦,同享着战斗的光荣;它和它的主人一样,具有无畏的精神,它眼看着危急当前而慷慨以赴;它听惯了兵器搏击的声音,喜爱它,追求它,以与主人同样的兴奋鼓舞起来;它也和主人共欢乐:在射猎时,在演武时,在赛跑时,它也精神抖擞,耀武扬威。但是它驯良不亚于勇毅,它一点儿不逞自己的烈性,它知道克制自己的动作:它不但在驾驭人的手下屈从着他的操纵,还仿佛窥伺着驾驭人的颜色,它总是按照着从主人的表情方面得来的印象而奔腾,而缓步,而止步,它的一切动作都只为了满足主人的愿望。这天生就是一种舍己从人的动物,它甚至于会迎合别人的心意,用动作的敏捷和准确来表达和执行别人的意旨,人家希望它感觉到多少它就能感觉到多少,它所表现出来的总是在恰如人愿的程度上;因为它无保留地贡献着自己,所以它不拒绝任何使命,所以它尽一切力量来为人服务,它还要超出自己的力量,甚至于舍弃生命以求服从得更好。
以上所述,是一匹所有才能都已获得发展的马,是天然品质被人工改进过的马,是从小就被人养育,后来又经过训练,专为供人驱使而培养出来的马。它的教育以丧失自由而开始,以接受束缚而告终。对这种动物的奴役或驯养已太普遍、太悠久了,以至于我们看到它们时,很少是处在自然状态中。它们在劳动中经常是披着鞍辔的;人家从来不解除它们的羁绊,纵然是在休息的时候;如果人家偶尔让它们在牧场上自由地行走,它们也总是带着奴役的标志,并且还时常带着劳动与痛苦所给予的残酷痕迹:嘴巴被衔铁勒得变了形;腹侧留下一道道的疮痍或被马刺刮出一条条的伤疤;蹄子也都被铁钉洞穿了。它们浑身的姿态都显得不自然,这是惯受羁绊而留下的迹象;现在即使把它们的羁绊解脱掉也是枉然,它们再也不会因此而显得自由活泼些了。就是那些奴役状况最和婉的马,那些只为着摆阔绰、壮观瞻而喂养着、供奉着的马,那些不是为着装饰它们本身,却是为着满足主人的虚荣心而戴上黄金链条的马,它们额上覆着妍丽的一撮毛,项鬣编成了细辫,满身盖着丝绸和锦毡,这一切之侮辱马性,较之它们脚下的蹄铁还有过之无不及。
天然要比人工更美丽些。在一个动物身上,动作的自由就构成美丽的天然。你们试看那些繁殖在南美各地自由自在地生活着的马匹吧:它们行走着,它们奔驰着,它们腾跃着,既不受拘束,又没有节制;它们因不受羁勒而感觉自豪;它们避免和人打照面;它们不屑于受人照顾,能够自己寻找适当的食料;它们在无垠的草原上自由地游荡、蹦跳,采食着四季皆春的气候不断提供的新鲜产品;它们既无一定的住所,除了晴明的天空外又别无任何庇荫,因此它们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这种空气,比我们压缩它们应占的空间而禁闭它们的那些圆顶宫殿里的空气,要纯洁得多。所以那些野马远比大多数家马来得强壮、轻捷和遒劲。它们有大自然赋予的美质,就是说,有充沛的精力和高贵的精神,而所有的家马则都只有人工所能赋予的东西,即技巧与妍媚而已。
这种动物的天性绝不凶猛,它们只是豪迈而狂野。虽然力气在大多数动物之上,它们却从来不攻击其他动物;如果它们受到其他动物的攻击,它们并不屑于和对方搏斗,仅只把它们赶开或者把它们踏死。它们也是成群结队而行的,它们之所以聚集在一起,纯粹是为着群居之乐。因为,它们一无所畏,原不需要团结御侮,但是它们互相眷恋,依依不舍。由于草木足够作它们的食粮,由于它们有充分的东西来满足它们的食欲,又由于它们对动物的肉毫无兴趣,所以它们绝不与其他动物作战,也绝不互相作战,也不互相争夺生存资料;它们从来不发生追捕一只小兽或向同类劫夺一点东西的事件,而这类事件正是其他食肉类动物通常互争互斗的根源:所以马总是和平生活着的,其原因就是它们的欲望既平凡又简单,而且有足够的生活资源使它们无需互相妒忌。
在所有的动物中间,马是身材高大而身体各部分又都配合得最匀称、最优美的。因为,如果我们拿它和比它高一级或低一级的动物相比,就会发现驴子长得太丑,狮子头太大,牛腿太细太短,和它那粗大的身躯不相称,骆驼是畸形的,而最大的动物,如犀,如象,都可以说只是些未成型的肉团。颚骨过分伸长本是兽类头颅不同于人类头颅的主要区别,也是所有动物的最卑贱的标志。然而,马的颚骨虽然很长,它却没有如驴的那副蠢相,如牛的那副呆相。相反地,它的头部比例适当,这给它一种轻捷的神情,而这种神情又恰好与颈部的美相得益彰。马一抬头,就仿佛想要超出它那四足兽的地位;在这样的高贵姿态中,它和人面对面地相觑着。它的眼睛闪闪有光,并且目光十分坦率;它的耳朵也长得好,并且不大不小,不像牛耳太短,驴耳太长;它的鬣毛正好衬着它的头,装饰着它的颈部,给予它一种强劲而豪迈的模样;它那下垂而茂盛的尾巴覆盖着、并且美观地结束着它的身躯的末端:马尾和鹿、象等的短尾,驴、骆驼、犀牛等的秃尾都大不相同,它是由密而长的鬃毛构成的,仿佛这些鬃毛就直接从屁股上生长出来,因为长出鬃毛的那个小肉椿子很短。它不能和狮子一样翘起尾巴,但是它的尾巴虽然是垂着的,却于它很适合。由于它能使尾巴左右两边摆动,它就有效地利用尾巴来驱赶苍蝇,这些苍蝇很使它苦恼,因为它的皮肤虽然很坚实,并且满生着厚密的短毛,却还是十分敏感的。
人生如诗
〔中〕林语堂
我以为,从生物学角度看,人的一生恰如诗歌。人生自有其韵律和节奏,自有内在的成长与衰亡。人生始于无邪的童年,经过少年的青涩,带着激情与无知、理想与雄心,笨拙而努力地走向成熟。后来人到壮年,经历渐广,阅人渐多,涉世渐深,收益也渐大。及至中年,人生的紧张得以舒缓,人的性格日渐成熟,如芳馥之果实,如醇美之佳酿,更具容忍之心。此时处世虽不似先前那么乐观,但对人生的态度趋于和善。再后来就是人生迟暮,内分泌系统活动减少。若此时吾辈已经悟得老年真谛,并据此安排残年,那生活将和谐、宁静、安详而知足。终于,生命之烛摇曳而终熄灭,人开始永恒的长眠,不再醒来。
人们当学会感受生命韵律之美,像听交响乐一样,欣赏其主旋律、激昂的高潮和舒缓的尾声。这些反复的乐章对于我们的生命都大同小异,但个人的乐曲却要自己去谱写。在某些人心中,不和谐音会越来越刺耳,最终竟然能掩盖主曲;有时不和谐音会积蓄巨大的能量,令乐曲不能继续,这时人们或举枪自杀或投河自尽。这是他最初的主题被无望地遮蔽,只因他缺少自我教育。否则,常人将以体面的运动和进程走向既定的终点。在我们多数人胸中常常会有太多的断奏或强音,那是因为节奏错了,生命的乐曲因此而不再悦耳。
我们应该如恒河,学她气势恢宏而豪迈地缓缓流向大海。
人生有童年、少年和老年,谁也不能否认这是一种美好的安排。一天要有清晨、正午和日落,一年要有四季之分,如此才好。人生本无好坏之分,只是各个季节有各自的好处。如若我们持此种生物学的观点,并循着季节去生活,除了狂妄自大的傻瓜和无可救药的理想主义者,谁能说人生不能像诗一般度过呢?莎翁在他的一段话中形象地阐述了人生分七个阶段的观点,很多中国作家也说过类似的话。奇怪的是,莎士比亚并不是虔诚的宗教徒,也不怎么关心宗教。我想这正是他的伟大之处,他对人生秉着顺其自然的态度,他对生活之事的干涉和改动很少,正如他对戏剧人物那样。莎翁就像自然一样,这是我们能给作家或思想家的最高褒奖。对人生,他只是一路经历着、观察着,离我们远去了。
天窗
〔中〕茅盾
乡下的房子只有前面一排木板窗。暖和的晴天,木板窗扇扇开直,光线和空气都有了。
碰着大风大雨,或者北风呼呼地叫的冬天,木板窗只好关起来,屋子里就黑的地洞里似的。
于是乡下人在屋面开一个小方洞,装一块玻璃,叫做天窗。
夏天阵雨来了时,孩子们顶喜欢在雨里跑跳,仰着脸看闪电,然而大人们偏就不许,“到屋里来呀!”孩子们跟着木板窗的关闭也就被关在地洞似的屋里了;这时候,小小的天窗是唯一的慰藉。
从那小小的玻璃,你会看见雨脚在扑落扑落跳,你会看见带子似的闪电一瞥;你想像到这雨,这风,这雷,这电,怎样猛厉地扫荡了这世界,你想像它们的威力比你在露天真实感到的要大这么十倍百倍。小小的天窗会使你的想像锐利起来!
晚上,当你被逼着上床去“休息”的时候,也许你还忘不了月光下的草地河滩,你偷偷地从帐子里伸出头来,你仰起了脸,这时候,小小的天窗又是你唯一的慰藉!
你会从那小玻璃上面的一粒星,一朵云,想象到无数闪闪烁烁可爱的星,无数像山似的,马似的,巨人似的奇幻的云彩;你会从那小玻璃上面掠过的一条黑影想象到这也许是灰色的蝙蝠,也许是会唱歌的夜莺,也许是恶霸似的猫头鹰——总之,美丽的神奇的夜的世界的一切,立刻会在你的想象中展开。
啊唷唷!这小小一方的空白是神奇的!它会使你看见了若不是有了它你就想不起来的宇宙的秘密;它会使你想到了若不是有了它你就永远不会联想到的种种事件!
发明这“天窗”的大人们,是应得感谢的。因为活泼会想的孩子们会知道怎样从“无”中看出“有”,从“虚”中看出“实”,比其他看到的更真切,更阔达,更复杂,更确实!
怎样活着
〔古希腊〕德谟克利特
卑劣地、愚蠢地、放纵地、邪恶地活着,与其说是活得不好,不如说是慢性死亡。
追求对灵魂好的东西,是追求神圣的东西;追求对肉体好的东西,是追求凡俗的东西。
应该做好人,或者向好人学习。
使人幸福的并不是体力和金钱,而是正直和公允。
在患难时忠于义务,是伟大的。
害人的人比受害的人更不幸。
做了可耻的事情而能追悔,就挽救了生命。
不学习是得不到任何技艺、任何学问的。
蠢人活着却尝不到人生的愉快。
蠢人是一辈子都不能使任何人满意的。
医学治好身体的毛病,哲学解除灵魂的烦恼。
智慧生出三种果实:善于思想,善于说话,善于行动。
人们在祈祷中恳求神赐给他们健康,却不知道自己正是健康的主宰。他们的无节制地伤害着健康,他们放纵情欲,自己背叛了自己的健康。
通过对享乐的节制和对生活的协调,才能得到灵魂的安宁。缺乏和过度惯于变换位置,将引起灵魂的大骚动。摇摆于这两个极端之间的灵魂是不安宁的。因此应当把心思放在能够办到的事情上,满足于自己可以支配的东西。不要光是看着那些被嫉妒、被羡慕的人,思想上跟着那些人跑。倒是应该将眼光放到生活贫困的人身上,想想他们的痛苦,这样,就会感到自己的现状很不错、很值得羡慕了,就不会老是贪心不足,给自己的灵魂造成苦恼。因为一个人如果羡慕财主,就会不由自主地不断搞出些新花样。由于贪得无厌,终于做出无可挽救的犯法行为。因此,不应该贪图那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应该满足于自己所有的东西。将自己的生活与那些更不幸的人比一比,想想他们的痛苦,你就会庆幸自己的命运比他们的好多了。采取这种看法,就会生活得更安宁,就会驱除掉生活中的几个恶煞:嫉妒、眼红、不满。

〔中〕丰子恺
使人生圆滑进行的微妙的要素,莫如“渐”;造物主骗人的手段,也莫如“渐”。在不知不觉之中,天真烂漫的孩子“渐渐”变成野心勃勃的青年;慷慨豪侠的青年“渐渐”变成冷酷的成人;血气旺盛的成人“渐渐”变成顽固的老头子。因为其变更是渐进的,一年一年地、一月一月地、一日一日地、一时一时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渐进,犹如从斜度极缓的长远的山坡上走下来,使人不察其递降的痕迹,不见其各阶段的境界,而似乎觉得常在同样的地位,恒久不变,又无时不有生的意趣与价值,于是人生就被确实肯定,而圆滑进行了。假使人生的进行不像山坡而像风琴的键板,由do忽然移到re,即如昨夜的孩子今朝忽然变成青年;或者像旋律的“接离进行”地由do忽然跳到mi,即由朝为青年而夕暮忽成老人,人一定要惊讶、感慨、悲伤,或痛感人生的无常,而不乐为人了。故可知人生是由“渐”维持的。这在女人恐怕尤为必要:歌剧中,舞台上的如花的少女,就是将来火炉旁边的老婆子,这句话,骤听使人不能相信,少女也不肯承认,实则现在的老婆子都是由如花的少女“渐渐”变成的。
人之能堪受境遇的变衰,也全靠这“渐”的助力。巨富的纨绔子弟因屡次破产而“渐渐”荡尽其家产,变为贫者;贫者只得做佣工,佣工往往变为奴隶,奴隶容易变为无赖,无赖与乞丐相去甚近,乞丐不妨做偷儿……这样的例,在小说中,在实际上,均多得很。因为其变衰是延长为十年二十年而一步一步地“渐渐”地达到的,在本人不感到什么强烈的刺激。故虽到了饥寒病苦刑笞交迫的地步,仍是熙熙然贪恋着目前的生的欢喜。假如一位千金之子忽然变成了乞丐或偷儿,这人一定愤不欲生了。
这真是大自然的神秘的原则,造物主的微妙的工夫!阴阳潜移,春秋代序,以及物类的衰荣生死,无不暗合于这法则。由萌芽的春“渐渐”变成绿阴的夏,由凋零的秋“渐渐”变成枯寂的冬。我们虽已经历数十寒暑,但在围炉拥衾的冬夜仍是难于想象饮冰挥扇的夏日的心情;反之亦然。然而由冬一天一天地、一时一时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移向夏,由夏一天一天地、一时一时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移向冬,其间实在没有显著的痕迹可寻。昼夜也是如此;傍晚坐在窗下看书,书页上“渐渐”地黑起来,倘不断地看下去(目力能因了光的渐弱而渐渐加强),几乎永远可以认识书页上的字迹,即不觉昼之已变为夜。黎明凭窗,不瞬目地注视东天,也不辨自夜向昼的推移的痕迹。儿女渐渐长大起来,在朝夕相见的父母全不觉得,难得见面的远亲就相见不相识了。往年除夕,我们曾在红蜡烛底下守候水仙花的开放,真是痴态!倘水仙花果真当面开放给我们看,便是大自然的原则的破坏,宇宙的根本的摇动,世界人类的末日临到了!
“渐”的作用,就是用每步相差极微极缓的方法来隐蔽时间的过去与事物的变迁的痕迹,使人误认其为恒久不变。这真是造物主骗人的一大诡计!这是一件比喻的故事:某农夫每天早晨抱了犊而跳过一沟,到田里去工作,夕暮又抱了它跳过沟回家。每日如此,未曾间断。过了一年,犊已渐大,渐重,差不多变成大牛,但农夫全不觉得,仍是抱了它跳沟。有一天他因事停止工作,次日就不能抱了这牛而跳沟了。造物的骗人,使人流连于某每日每时的生的欢喜而不觉其变迁与辛苦,就是用这个方法的。人们每日在抱了日重一日的牛而跳沟,不准停止。自己误以为是不变的,其实每日在增加其苦劳!
我觉得时辰钟是人生的最好象征了。时辰钟的针,平常一看总觉得是“不动”的;其实人造物中最常动的无过于时辰钟的针了。
日常生活中的人生也如此,时刻觉得我是我,似乎这“我”永远不变,实则与时辰钟的针一样的无常!一息尚存,总觉得我仍是我,我没有变,还是流连着我的生,可怜受尽“渐”的欺骗!
“渐”的本质是“时间”。时间我觉得比空间更为不可思议,犹之时间艺术的音乐比空间艺术的绘画更为神秘。因为空间姑且不追究它如何广大或无限,我们总可以把握其一端,认定某一点。时间则全然无从把握,不可挽留,只有过去与未来在渺茫中不绝地相追而已。性质上既已渺茫不可思议,分量上在人生也似乎太多。
因为一般人对于时间的悟性,似乎只够支配搭船乘车的短时间;对于百年的长期间的寿命,他们不能胜任,往往迷于局部而不能顾及全体。试看乘火车的旅客中,常有明达的人,有的宁牺牲暂时的安乐而让其座位于老弱者,以求心的太平或博暂时的美誉;有的见众人争先下车,而退在后面,或高呼“勿要轧,总有得下去的!”“大家都要下去的!”然而在乘“社会”或“世界”的大火车的“人生”的长期的旅客中,就少有这样的明达之人。所以我觉得百年的寿命,定得太长。像现在的世界上的人,倘定他们搭船乘车的期间的寿命,也许在人类社会上可减少许多凶险残惨的争斗,而与火车中一样的谦让,和平,也未可知。
然人类中也有几个能胜任百年的或千古的寿命的人,那是“大人格”,“大人生”。他们能不为“渐”所迷,不为造物所欺,而收缩无限的时间并空间于方寸的心中。故佛家能纳须弥于芥子。中国古诗人(白居易)说:“蜗牛角上争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英国诗人(Blake)也说:“一粒沙里见世界,一朵花里见天国;手掌里盛住无限,一刹那便是永劫。”
新生活
〔中〕胡适
哪样的生活可以叫做新生活呢?
我想来想去,只有一句话。新生活就是有意思的生活。
你听了,必定要问我,有意思的生活又是什么样子的生活呢?
我且先说一两件实在的事情做个样子,你就明白我的意思了。
前天你没有事做,闲的不耐烦了,你跑到街上的一个酒店里,打了四两白干,喝完了,又要四两,再添上四两。喝得大醉了,同张大哥吵了一回嘴,几乎打起架来。后来李四哥来把你拉开,你气忿忿地又要了四两白干,喝的人事不知,幸亏李四哥把你扶回去睡了。昨儿早上,你酒醒了,大嫂子把前天的事告诉你,你懊悔的很,自己埋怨自己:“昨儿为什么要喝那么多酒呢?可不是糊涂吗?”
你赶上张大哥家去,作了许多揖,赔了许多不是,自己怪自己糊涂,请张大哥大量包涵。正说时,李四哥也来了,王三哥也来了。他们三缺一,要你陪他们打牌。你坐下来,打了十二圈牌,输了一百多吊钱。你回得家来,大嫂子怪你不该赌博,你又懊悔的很,自己怪自己道:“是呵,我为什么要陪他们打牌呢?可不是糊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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