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予浓消失之后的夏天忽然雨水不歇。我不记得自己睡了多久,似乎一生从未如此困倦。梦里是大段大段的空白,仿佛记忆不在,才令我沉睡如稚童。天快黑的时候,门铃作响,电子显示屏里是修梵的脸。他的眼神沉静一如深海。其实,我一直知道,他从来都不是我的岸。我无法靠岸,因为我是大海中的岛屿,永世孤单的无人岛屿。我重又躺回床上,看夜色慢慢笼罩整个房间。依稀想起,青春开始的那一年,我缩在黑暗的角落里,一根一根拔光身上的芒刺,即使鲜血淋漓,也无畏惧,我只想与这世界亲密相拥。但这世界,从来不曾给我热爱。一这是位于二十五层的小公寓,晴朗的日子,飘窗透亮得仿佛可以伸手触到云朵。我有些恐高,每次站在窗前,小心脏都吓得扑通扑通地跳,我很怕一不留神就掉下去。我怕疼。常阿姨和邻居家的保姆聊天的时候,总是说:“这个小姑娘,胆子大得很咧,趴在窗前一动不动,都不怕摔的。”邻居们打量我的眼神里藏着怜悯,啧啧地说:“哎哟,作孽哟,这么小的孩子,爹不疼娘不爱的。”我讨厌被人怜悯,更讨厌被人议论。但他们说的的确是事实。那两个人很久都没有来看我,自从他们办了离婚手续之后,再也不用在我面前上演貌合神离的戏码。他们解脱了。我被法律判给了曾庆年。然后,他给我置办了一座小宫殿,装潢华美,有锦衣玉食。常阿姨是我的贴身保姆,小杜叔叔更是随叫随到的专职司机。看起来,我的日子倒也逍遥自在。只是,总有些人并不懂得,这世间最奢侈的东西其实是——爱。他们收回了爱。据说,我的亲妈去了国外深造,她在国内的工作室也开始筹备。离开曾庆年和我,她反而如鱼得水。我并不恨他们,因为我当他们是——无关紧要的人。既然不爱我,又有什么资格值得我去恨。恨,是比爱更强烈的感情,没有爱,又怎会恨。常阿姨是个善良而又木讷的人,除了照顾我的饮食起居,她不会说太多的话。但是,我喜欢她。我知道,无数个夜里,她都轻轻地推开房门,帮我掖掖被角,或者只是看看我。我尽量让呼吸平静深沉,而一颗心总是难已睡去。夏天的末尾,有很多场雷阵雨。二十五楼的高度,闪电与雷,仿似离得更近了。台风过境的夜晚,常阿姨从床脚的被子里找到默默流泪的我,她说喜歌别怕,阿姨在这里。我躲在这个不算熟悉的女人怀里,眼泪渐渐干了,然后缓缓入睡。那夜的记忆里有妈妈的味道。那年,常阿姨的儿子顾予浓考上了D大,偶尔会出现在我的小公寓里。周末,常阿姨会做家乡菜给我们吃。饭桌上,我会讲很冷的笑话,常阿姨总是一头雾水,而顾哥哥则笑得前仰后合。于是,我的嘴角也会翘起来。有时我也会做白日梦,梦见我是常阿姨的女儿,住在海边的小渔村,父亲憨厚,哥哥仁爱。这样想,心里会觉得很暖。旁人都说我是一个坚强的小孩。只有顾哥哥会安静地看着我,然后露出清淡又哀伤的笑容。在黄昏的露台上,他给我讲他父亲的渔船,讲大海的潮汐,讲拾贝与捉螃蟹的乐事。他说:“喜歌,你的小星球真孤单啊,以后我带你去看海吧,在大海面前,所有的孤单都显得微乎其微。”我看着日光一点点消失在楼群之后,耳边似乎有涛声回荡。二那年秋天,我升入一中。开学典礼那天,我是新生代表,上台致辞的时候,曾庆年就坐在我的身后,我用余光就可以瞥见校长与他私语的画面。托他的福,开学第一天,全校师生便都知道了我的大名。他们说,那是曾庆年的女儿,听说曾庆年为我们学校捐建了新的图书馆……坐在教室里,我低头看书,讲台上,有女生和男生在追打嬉闹。很难想象,人与人怎么会一见如故?我坐在那儿,表面镇定,实则惶恐,我不知道陌生该如何排解。半天下来,每个人都有了新朋友,而我,似乎无人愿意靠近。“真不喜欢她那高傲的样子,不过是有个有钱的爸爸。”“就是,你看她讲话的时候,多矫情。”“呵呵,千万别和有钱人家的小孩做朋友。”很讨厌的声音,一点一点,穿透我的耳膜。我轻轻呼出一口气,把注意力全都集中在教科书上。可还是有个声音,从遥远的深海中传过来,那个孤单星球上的小女孩在说,别让我一个人,别让我一个人……最后一个课间,我从第二排的座位经过,简小荷的发卡掉在我脚边。我捡起来,她客气地笑了一下。我迟疑着,终于开口:“很好看的发卡,你在哪儿买的?”她接过去,摆摆手:“别逗了,这种地摊货,你哪会看得上。”周围有人轻笑。我明白那笑声的含义,是一道墙,把你隔在她们的世界之外。心里某个地方有些不舒服。我站直,眼里的光褪去,望向轻笑我的女生,像刺猬竖起她的刺。但,也只是一瞬,就连我自己都惊讶自己的举动,我转而对简小荷露出夸张的笑脸:“要是我喜欢,你会送我吗?”语气是试探与贴近。敏感而骄傲的刺猬,拔下了自己的第一根刺。简小荷明显愣了一下。随即,有女生从身后走来,声音如清风朗朗,她说:“曾喜歌,她的发卡是午休时在校门外的九元店买的,嘻嘻,开学季搞活动,买一赠一呢!”说着,她啃了一口手里的苹果。咔嚓……清脆的声响,伴着苹果的清甜。我记得她的名字,陈海茉。有很清秀的五官,却留着简单的短发,讲话的时候会不自觉地露出笑意,有两个浅浅的梨窝。我记得她,第一节英文课上老师就表扬了她的发音。“哦,谢谢。”我说。“要不,放学我们陪你去?”她继而建议道。我看见简小荷递给她一个不情愿的眼神。“或者,明天吧,今天放学我有事呢!”我笑笑。回到座位上,我发了会儿呆,然后转身看向一整天没和我说过几句话的同桌,我说:“你能把上节课的笔记借我吗?我开小差了……”她有片刻的意外,但还是把笔记本递给我:“我记得也不是很清楚。”她的字迹零乱,我心里鄙夷冷笑,但还是回以感激的笑容。没多久,她即小心翼翼地问我借课桌上的小镜子。我递给她。“哇,这个超贵吧?”“怎么会!是买时尚杂志的赠品。”我打量她的神色,“你要是喜欢,就送给你吧。”对方露出不好意思的表情,却欢天喜地地收下了。“嘻嘻,他们都说你难相处,我倒觉得你人蛮好。”“唉,我也不清楚大家为什么误会我。”我叹气。那天放学,我同桌亲密地挽着我,在教学楼门口和我说再见。渐渐地,关于我骄傲清高的流言不攻自破,我周遭的许多女生都主动表示对“杂志赠品”感兴趣,然后她们如愿得到我的馈赠。我的小孤岛,终于热闹起来。可是心里却有另一个声音在说,真是讨厌……三顾哥哥问我:“为什么最近总是皱眉?”我说:“因为刺猬拔光了自己所有的刺。”他耸耸肩:“所以,会疼。”四学校西北角是校工开辟出的一块花地,为了便于打理,种了很多灌木。所有的花期都已过去,只有枝丫上的叶子在凋落之前不甘心地疯长着。墙角有许多野生的雏菊,蓝白色的细小花冠,正开得热闹。这里很少有人来,我习惯在午休的时候坐在雏菊旁边,拿一根粉笔,在大块的青石板上默写单词。而有时,写着写着,那些英文字母就会变成汉字——讨厌!讨厌!讨厌!我讨厌那些虚伪的女生,更讨厌同样虚伪的自己;我讨厌小星球上的热闹假象,更讨厌小星球真实的孤单!十月的某天,有人闯进我的小花园。有草木被拨动的声响,我反应过来的时候,陈海茉已经在我面前站定。她微弯下腰,影子落在我脸上。“嗨,曾喜歌,原来你都躲在这里玩啊?”很轻快的女声。我下意识地用脚踩住青石板上的字迹。她却并未在意,盯了我片刻,忽然狡黠地眨眼,然后伸手拉住我。“我爸说,只知道专心读书的小孩会变傻,要张弛有度,走啦,跟我们打排球去。”陈海茉抛起另只手里的排球。我跟着她起身离开,匆匆回望,地上的字迹醒目刺眼。她应该也看到了吧。一起打球的女生和我并不是太熟。在每个班里,都有不同的小圈子,显然,她们的圈子是属于对我的“杂志赠品”不感兴趣的那一类。我站在陈海茉旁边,努力让自己笑得自然随意。我不是太喜欢球类运动,但还是全情投入,打了烂球之后我会笑着自嘲。终于,有人说:“曾喜歌,你和我想象的不一样啊。”这样的话,越来越多的人说给我听。他们说的时候,脸上有一种极放松的表情。我知道,这陌生世界里的门一扇一扇为我打开了。陈海茉从未说过什么,但我们莫名亲近。她是大大咧咧的女生,性格直爽,大多时候又摆脱不掉小天真和正义感。她并不讨喜,和班里的女生拌过嘴,也和男生吵过架。我可以在所有人面前戴上面具,虚伪地奉献热情。唯独对她,不行。她说:“曾喜歌,你给我讲讲这道数学题吧,我要烦死了。”于是,我会耐着性子一遍一遍地为她分析思路,懊恼处恨不得把她脑子掰开把那些公式全都塞进去!她说:“喜歌,我们放学去吃冰吧……”我就毫不拒绝地跟着她在校门口的炒冰摊大快朵颐,虽然在此之前我只吃哈根达斯。想要对一个人好,会不知不觉地真心付出。这在我,是全新的体验。我想,我对海茉一直存有羡慕,从她咬着苹果从我身边经过开始。她的直率、对人的无保留、想哭就哭想笑就笑,那是我向往已久的样子,我多想也做那样的小孩。第一次期中考,她比我多了两分,第一名。我从没想过,陈海茉会是我的对手。我看着成绩榜有些出神,陈海茉突然拍了一下我的肩:“想什么呢?”我讷讷地说:“不知道今年我妈会说什么……”从十岁那一年开始,每次考试我都是第一名,我妈就会打电话给我,适度的表扬,隔着千山万水,声音温柔。那是我第一次和海茉讲起我的家庭,父母离异,我归属父亲。我说得轻描淡写。她却突然大力地抱住我的胳膊,说:“明天放假,你来我家吃饭吧,我让我妈做好吃的茄子面给你。”我就笑了,她真是个傻姑娘,好像我缺失什么,她就能帮我找回什么似的。第二天,我还是去了她家。旧旧的房间,朴素温馨。她父母是极好的人,我们坐在客厅里看电视,可以听见那两个中年男女在厨房里大声讲话,彼此友好地“攻击”,然后又在另个问题上达成一致。据说她妈妈是个女强人,可是在我看来就是普通的家庭主妇,会不停地唠叨,数落老公和孩子。我却如此羡慕。因为我妈从来不会这个样子。离开她家的时候,我背转过身的第一件事是抹抹眼角。这种感觉真让人讨厌。但我如此贪恋。五“喜歌,你最近好像变得不一样了。”顾哥哥说。“怎样?”“笑得更多。”“因为,有了一个朋友。”我莞尔。我去看他,他转头望向窗外。六过完整个春夏秋冬,我已是一只完全没有刺的刺猬,表面光滑柔软。所有的老师都喜欢我,任何一个女生的圈子都不排斥我。只有我知道,所有的刺都被我吞进肚子里,在每个敏感的时刻,它们就刺得我心里作疼。我逐渐依恋我的小公寓,我自己的天地。坐在飘窗上的时候,亦不再恐惧,反而觉得假如如鸟般飞腾也是不错的选择,最起码,我有我的自由。我从不曾带海茉来过公寓,不想让她看见这里深深似海的孤单。当然,我也从不曾对她讲起我被父母流放孤岛的境遇。我不说,于我是源自心里的自卑。原来,旁人眼里高傲的我,不过是个自卑到骨子里的可怜虫。初二,我入选全市数学竞赛的名单。海茉说:“喜歌,一中能参加数学竞赛的女生只有你。二南老师看你的眼神就像在欣赏天才。”她的语气太夸张,然后我们默契地笑起来。没错,我喜欢数学,不似文字那么复杂纠结,数学是简单又孤独的世界。海茉撇嘴,她说数学太枯燥。我想,是因为她的世界太丰富了。她其实比我聪明,只是少些耐心,像贪玩的小孩。她父亲是数学教授,可她对继承衣钵这件事毫无兴趣。她说自己是基因突变。我笑得肚子疼。只有陈海茉能让我笑出眼泪来。竞赛的日期是周六,考场在附近的职专。海茉说中午去接我,然后一起去胡腾腾家新开的烤鱼店吃烤鱼。那天,小杜叔叔送我到职专,我告诉他中午会和朋友一起吃饭,然后,我一个人转身进校门。校门外站了好多家长,那阵势,不比高考逊色多少。我轻笑了一下,我爸妈根本不知道我今天参加这个竞赛,对于两次取得数学竞赛的名次即可保送重点高中这件事,他们压根不感兴趣。他们和我,究竟有什么关系呢?血缘而已。想到这儿,我忽然有些难过。然后,整个人猝不及防地撞到了一个男生身上。这种低级的事故我第一次经历。“对不起。”先开口的,反而是他。“没关系。”我愣了一下,揉揉额头,回答。他的眉眼看起来很舒服,穿黑色三叶草的运动衣,戴一顶黑白相间的棒球帽。他的笑容一闪即逝,但眼神清亮。我抿抿嘴,彼此错身。预备铃响,监考老师先发了草稿纸,我拿出笔的时候才发现忘了注墨水。这也是很让人讨厌的习惯,一支注墨水的万宝龙旧钢笔,我用了四年。这是他们离婚那天,我刷信用卡买的第一件奢侈品。“老师。”我举手,“我可以出去买支笔吗?我的钢笔忘注墨水。”有人哄笑,在中性笔横行的时代,用钢笔的人有些古董。老师好脾气地忍耐我:“除非弃考,否则现在无法出考场。谁有多余的笔借她一支吧。”“我有墨水。”有人响应。我回头,再次看见他的脸,坐在离我三四张桌远的位置。他走过来,举起手里的笔,孩子气地说:“分你一半!”原来我们用同一款钢笔。他拧开钢笔,笔尖对着笔尖,小心地挤出几滴,嘴里说着:“没想到,还有人和我一样的习惯,不用这支笔就会思路不畅,你也是吧?喏,应该够用了。”他离得很近,身上有清新好闻的气息。我的手微微抖了一下,一滴天蓝色的墨水落在我指端,很快在皮肤的纹络里渲染开。“对不起。”他再次道歉。我笑。窗外是被秋天染黄的一棵法国梧桐,风吹过,树叶簌簌而落。心里像是吹过一阵风,湖面有浅浅的涟漪。身体却僵硬得再不敢转过头去。交了卷,我站在校外的公交站等海茉。他骑着单车过来,他说:“嗨,考得怎么样?”“还好,谢谢你。”我说,我的右手轻轻垂在身侧,我摩挲了一下指尖的那抹微蓝。男生挥挥手,从我面前离开。我一直站在那里,生怕自己一眨眼,那个背影就消失不见。然后,海茉从拐角出现,粲然地对我招手。海茉大概永远不会知道,她和季修梵的第一次相遇其实是十四岁这年的秋天,他们在我眼前错身而过,却彼此未觉。“你看什么呢?”海茉在我眼前摆摆手。我耸耸肩:“没什么。”我只是多了一个秘密,带着一点温暖的微蓝色的秘密。它甚至融化了我心里那些刺,我的十四岁因此变得柔软安宁。七那个男生,叫季修梵。那一年,他读铁北实验中学,在数学竞赛中拿到了第一名。我把他获奖的那条新闻剪下来贴在写字桌对面。顾哥哥说:“只差了一分而已,不甘心?”我搓搓自己微微发热的脸,哼哈着说:“嗯,要当作对手和……”我轻轻吐出那个词,“方向……”温暖的方向。那天下午,常阿姨第一次尝试做椰蓉曲奇,煳了,但是我和顾哥哥还是把它们全都消灭掉了。顾哥哥说:“你看,我妈从前只会做小鱼贴饼子,现在为了你都学会了烘焙,可见她是真爱你。”我看着墙上的名字,嘴角翘起来,我说:“我也真爱你们。”我很少表露情感,他们因此有些惊慌失措,常阿姨笑得眼睛眯成了缝,而正在喝水的顾哥哥则呛得猛地咳嗽起来。我想,我真是个刻薄的人。于是,那天我变换了模样,乖巧可爱,像母亲膝下娇柔的女儿,像兄长面前伶俐的妹妹。我们说了很多话。我躺在客厅的木地板上,看窗外流云大朵大朵地飘过,晚霞将天空染红。顾哥哥倚着窗,回望我,脸上有晚霞映照的光亮。那是我最后一次和顾予浓轻松、自在的聊天。原来,很多事都有终期。就像,我最留恋的十四岁,始终要过去。八十五岁的夏天出了一场事故。常阿姨推开门,看见从浴室里源源不断流出来的水,她惊呼着撞开我的房门。还好,我清醒着,瑟缩在床上。我说:“泡澡的时候,睡着了,险些溺死。”她不停地念着“菩萨保佑”。那天晚上我一直在做噩梦,梦见水把我淹没,呼吸艰难。这个不吉利的梦连续纠缠了我好些天。我最初那些美丽的梦想,就像巨大的肥皂泡,在天空中“啪”地破裂了。没有办法说给任何人,我的恐惧,以及无助。开学的时候见到海茉,她依旧一副欢天喜地的模样。我心里的苦在舌尖回旋了一下,又被我咽回肚子里。我告诉她我和我妈妈去旅行了,她羡慕不已。我很佩服自己,所有的谎话都可以说得那么生动。我最擅长的莫过于独角戏。然后,有小束的光照亮宇宙。季修梵就那样猝不及防地出现在教室里。伴随着女生们花痴一样的低呼,我眼睛微微湿润。但是很显然,一切都已经和十四岁那年不一样。明明我们是最先遇到的,可是他更亲近的人却是陈海茉。海茉常被他看似冷淡的态度和言语激怒,像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可是她自己从来都不知道,季修梵看她的眼神,像春风眷恋花朵。人的欲望真是魔鬼。我原本从未渴盼过还会再重逢,对我而言,一点温暖的记忆就可以变成巨大的能量。然而,他的突然出现,打破了回忆的安宁。我总是想不通,为什么人的运气会相差那么多。为什么我所缺失的,海茉统统都有。为什么我的悲伤无穷无尽,而海茉却永远欢喜无忧。越来越多的羡慕,累积在一起就会变成庞大的嫉妒。于是,那一天,我问她:“海茉,你是不是喜欢季修梵?”那句话出口的时候,我内心尚有最后一只纯良的鹿。她的眼神明明是闪烁的,可是她却说:“我怎么会喜欢他,我讨厌他还来不及。”真是个傻姑娘。她不知道,有一只讨厌的小魔鬼正举起手中的尖刀,刺得那只鹿鲜血淋漓。我久久地望着她,“那我就去喜欢他了。”我说。她的眼睛里有无尽的慌乱。我露出淡淡的笑容,像夜里徐徐盛开的花。尾声回忆无休无止,伴着每一个清醒的瞬间。门铃声终于歇了。屋子里再度安静得可怕。良久,季修梵的短信发过来:喜歌,我知道你在家。过去种种,愿你放下。未来,珍重。我默默念了一遍,然后按了删除键。他大概担心我会寻死或者自残之类的吧。呵呵,我怎么会?我的孤岛只有我一个人了,我不会死,我要陪着自己,到下一个天亮。月亮升起来,有光从窗帘的缝隙照进来,落在我的薄被上。我闭上眼,我想覆着月光做一场美梦。我想要回到十四岁那年,一切纯白如初。我从未真心讨厌这世界,而你们,何苦要给我憎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