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

本书内容包括“有巢燧人时社会状况”“伏羲神农黄帝时社会状况”“五帝时社会状况”“三代以来首服”“身服”“足服”“饮食”“周时车马”“五帝时社会状况”等,共四十四卷。作者追本溯源,上自夏商周三代,下迄晚清,凡历代社会情状、风俗变迁等专史未说者,诸如衣食住行、婚丧嫁娶、博弈游戏、岁时祭祀、市肆街衢等,条分缕析,详加考证,征引典籍凡三百余种。这对热衷于我国传统文化特别是想了解历代社会风俗的人来说,自是益人心智、不可从得的重要文献。

例 言
一、中国书籍皆详于国家章制,至社会情状、风俗变迁,无专书记录。兹编因经史百家之言,追想其社会情状,类别区分,捃拾荟萃。
凡人所习焉不察者,均择出研究,以期易明。
二、古社会真状不明,故一读古书则生隔阂,如《礼》“夏月忌褰裳,不涉不撅”,一再言之,夫褰裳亦偶然之事耳,胡谆谆若是?而不知古下体无衣,褰则露矣;而注疏恐伤雅,只以不敬为说。
又如《左传》:“褚师袜而登堂。卫哀公怒。褚师曰:‘臣有疾,异于人,若见之,君将嗀音却之。’”又,《史记补传》:“东郭王生,履有上无下,人笑之。生曰:‘孰能履行雪中?’视之,其上,履也;其下乃似人足者乎。”初读之莫明其故,不知古人足无袜,脱履即赤足,故惧见而嗀;履无下,足即亲地,故印成足形。从来注释家,皆不详其故,在古人作注时,或以为无须说明,今则茫然矣。
推之拜跪、坐席、乘车等事亦然。故夫古社会真状不明,则古书难读。
兹编本自幼读书经过之困难,力为剖析,纵伤大雅,亦所不避。
三、社会事物,汉唐以前则详,以后则略,因事物变迁,大概至唐而极。如灯烛至晋则油灯、蜡烛具备,后即不详;履至隋唐,以长靿靴为官服,鞋为便服,后即不述,其余例推。
四、“三通”等书专纪大事。兹编则专察小。例如周时,下体无衣,撅即搴外衣则露体,则于《墨子》之“是犹裸者,谓撅之不恭也”证明之。又如汉魏时坐床,床上铺席与否?古无言者,则于《后汉·向栩传》“床上有膝踝足趾痕”,及《魏书·管宁传》“榻上当膝处皆穿”,证明其无席,复证明其仍跪坐。又汉魏时士夫仍脱履即赤足,亦于《向栩传》“床上有膝踝足趾痕”证明之。盖若着袜,任何年久,不得有足趾痕也。借甲以证乙,因乙以明丙,以是考沿革,察变迁,自知琐碎,无关宏博,倘大雅君子加以匡正,则幸甚矣!
五、前三卷只有上古社会,衣、食、住之创造,及礼教缘起,不能如周以后之分类,阅者谅之。
行唐尚秉和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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